《罗马法民法大全翻译系列:学说汇纂(第二十二卷):利息、证据、对法的不知》属于《学说汇纂》第四部分(第20~27卷),它也属于由17卷书组成且均被称作“单行卷”的那组。该卷讨论了利息、孳息、海运借贷、书证、证人、证据和推定。 在关于《学说汇纂》的批准的Tanta敕令(Cost.Tanta 5)中,优士丁尼指出,与前面两卷(第20、21卷)一样,该卷在内容上更接近第三部分;该部分涉及的是应当给付的物,也就是债。我们还将看到,由于问题的类似性,该卷中也穿插了与物权保护相关的问题的论述。 就如其他卷那样,该卷书也未清晰地显现关于讨论对象的共同点,以至于在永久告示中不存在对应的标题,在法学阶梯中也没有相应的论述。然而,可以这样来理解,即前两章的共同点在于除主物之外还应当被给付的附属物;随后三章的共同点在于证
与以往法学专业统编教材不同,本书的编写力求有所创新,突出自己的优势和特色。与同类教材相比,本书具有以下特点:(1)体系完整、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繁简得当;(2)充分考虑证据法学这门课程实践性强的特点,将证据法理论、证据规则与诉讼中运用证据的法律实务结合起来,用案例引出原理和规则,用原理和规则解说案例;(3)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培养读者的法律思维。 本书在每一章都安排了相当数量的案例,其中既有针对知识点理解和应用的案例,又有指导学生分析的引导案例,此外还有供学生测试使用的练习案例。
本书在改编中吸纳和反映了词司法解释的内容和的研究成果,并为适应教学需要,对有关章节内容做了相应调整。 本书写作中尽力吸取了证据学理论与实践中的研究成果,部分章节吸取了其他同志科研成果中的历史性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