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何家弘主编的《证据学论坛》是全国性的证据学学术论著荟萃,在学术界和实务界获得了广泛认可。栏目设置包括前沿聚焦、专论大观、学术沙龙、科技平台、博士殿堂、实证研究、疑案会诊、书苑漫笔、外法评介、精品文摘等。本书是《证据学论坛》6卷。
本书收录《 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新旧对照表。新旧对照采取表格形式,条文中黑体字为新增或者修改的内容,删除线为删去的内容,条文变迁一目了然。
本书为《模拟法庭丛书》之一,全方位模拟演示民事法庭审判(仲裁)的全过程,展现法官、律师等法律职业者运用法律的技巧。既对民事审判(仲裁)知识的系统介绍,又对其具体案例的阐述和分析。 丛书包括《模拟民事审判庭》、《模拟刑事审判庭》、《模拟行政审判庭》、《模拟仲裁庭》共四种。该丛书全方位模拟演示法庭审判(仲裁)的全过程,展现法官、律师等法律职业者运用法律的技巧。书中既有对相关审判知识的系统介绍,又有对具体案例的阐述和分析,既有知识性,又有可读性。 本书可成为大专院校法学院系进行案例教学的帮手,有助于法学专业学生加深对抽象的法学概念、范畴的理解,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在审判、仲裁活动中的具体运用。也可作为律师、法官等法律工作者办案的重要参考书。也可是广大公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武器。
本书是我国部系统研究民事诉讼的宪法理念——裁判请求权的学术专著。作者从宪法学和民事诉讼学结合的角度,运用系统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和历史分析方法深入探讨了裁判请求权的概念内涵、国外裁判请求权立法和保障的一般规律、我国裁判请求权的历史与现状、我国裁判请求权宪 法化的必要性及社会基础、我国裁判情求权的实现机制,对我国的宪法的完善、民事司法改革、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以及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价值。
本书收录《 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新旧对照表。新旧对照采取表格形式,条文中黑体字为新增或者修改的内容,删除线为删去的内容,条文变迁一目了然。
本书以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司法鉴定的规定及其配套法规为经,以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为纬,进行全面系统的分解适用集成。全书分司法鉴定的一般规定,人体重伤、轻伤、轻微伤鉴定与运动创伤鉴定,亲子鉴定与鉴定,鉴定和残疾人评定,医疗事故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职工工伤、非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物品鉴定,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科技成果鉴定与专业技术鉴定,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共计11章,31类。 本书所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全文和节录两种方式,数个问题涉及同一文件(或同一法律条文)的,为减少前后查找翻阅不便,按其类别做适当的重复收录。所收文件不宜分解的,与所涉较主要的问题编排在一起,较次要的问题也涉及的,采取“参见”
春秋郑国大夫子产闻哭断案,顾恺之判妻子剖尸案,武则天误判驸马谋反案,名妓赛金花逼死人命案……看《大宋提刑官》,读《洗冤集录》,讲历史疑案,揭开断狱神手的秘密,走入真实的社会生活。 本书围绕《洗冤集录》这部世界名著展开,解析其中记载的尸体检验制度与方法,来向读者展示中国古代有关尸伤检验方面的法律文化形态。每篇以电视剧《大宋提刑官》中相关情节引入主题,再穿插讲述有关的古代奇案故事、历代相关的法律以及实际操作中的某些习惯与“陋规”,并在节后载录《洗冤集录》相关原文(并不完全按照其原有的顺序),大致形成“案发当时”、“断案宝典”、“揭密疑案”、“附录原文”四个部分。全书还附有一篇《正说大宋提刑官宋慈》,介绍历史上真实的宋慈及其断案宝典《洗冤集录》。
何家弘,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S),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证据学、侦查学方向)、证据学研究所所长;曾应邀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担任客座教授,在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在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法学院讲授“刑事证据法”,并在人民检察院(挂职)担任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1999年入选北京市“中青年法学家”,2003年被国家授予“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4年获得“宝钢教师奖”,2005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业余时间从事文学创作,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小说五部,其中四部被译成法文、一部被译成意大利文出版,部英文版小说也即将问世,并有一部小说于2007年被英国《卫报》推荐为“亚洲十大犯罪(推理)小说”;热衷于法学普及工作,主编《法学家茶座》,曾经在中央电视台“社会
本书收录《 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新旧对照表。新旧对照采取表格形式,条文中黑体字为新增或者修改的内容,删除线为删去的内容,条文变迁一目了然。
诉讼目的论,诉权论和既判力本质论同被视为传统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中抽象而重要的基本理论。其中,诉讼目的论更是在民事诉讼理论和实务领域居于核心地位。诉讼目的论在国外(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受到了学者们的高度重视。遗憾的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民事诉讼法学界对该问题还未曾展开系统而全面的研究,诉讼目的论甚至还没有引起学者们的广泛关注。 作者选择了此一颇富开拓且具挑战的课题作为自己博士论文的研究对象,并在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了这本很有分量的专著。作者试图在学习和反思诸种诉讼目的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构建体系完整并独具特色的,融保障实体利益与程序利益于一体的诉讼目的理论。 本书从民事诉讼目的概念辨析切入,较为详尽地探讨了民事诉讼目的的主要制约因素,确立民事诉讼目的应
对具体案例进行实证分析,品评得失、推勘正误,以分析我国现行证据制度中各个具体问题的成败得失,是非功过,是这套案例评析的编写初衷。 本书著者从国微处着手,重点以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诉宋长献、器玻站购销欠款纠纷案的两审裁判为分析对象,针对其中的证据法适用情况,从13个角度、以20万字的篇幅对之进行了详尽的实证评析,希望能见微知著,在中国司法的大背景下,把它抽象化为司法大事,从中抽取理论界和实务界必须认真对待的经验。
本书内容简介: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基本上属于“建构理性主义”的范畴,应当遵行现代民事诉讼基础理论。本书从“现代正当程序保障原理”和“现代诉讼观(或二元诉讼观)”的角度,试图准确而系统地阐释民事诉讼目的论、价值论、诉权论、标的论、安定论、关系论、行为论和既判力论等基础理论,努力赋予其可适用的品性,旨在消除“从程序到程序”式的研究所产生的局限,从而建构体系化的民事诉讼基础理论及程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