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题材”和“热点”,没有一个A股参与者感到陌生,但是要把“题材”和“热点”讲出些名堂来,那就没有几个人能够做到。 进一步来讲,要想真正做到追随“热点”来行事则是难上加难。在如何捕捉“题材”和“热点”上,市面上没有什么书籍对此有足够的介绍。 大多数股票书都在介绍K线图和技术指标,有为数不多的几本股票书在专门介绍成交量,某些打着“跟庄”旗号的股票书其实也不过是在“旧瓶新装”而已,还是在围绕技术图形和指标做文章。但是,这些做法究竟有效吗?追捧这些工具和方法的人是市场上占 大多数的散户,反观那些持续获利的职业炒家,特别是游资,他们的方法却往往是在“题材”和“热点”上下手。“题材”和“热点”为游资提供了获利的机会,而这些利润怡好来自于散户的“从众”和“盲目”。本书就是想要扭转这种长期以
自 1787 年提议和起草《联邦宪法》,到 1789 年正式批准,对于是否应该批准《联邦宪法》曾有一次紧张而重要的大辩论。麦迪逊、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在一系列文章中表达了支持它的主张,后被称为“联邦论”。而反对批准的论证则由多个作者以多种形式表达,其中多数人使用了假名,后来这些文章以“反联邦论”闻名。本书是反联邦主义者所写的关于美国《 1787 年宪法》的评论文章与信件的合集,涉及联邦权与州权、宪法解释权、审判权、税法、常备军、参众两院与总统的权力分割、权利法案的缺失等等,是理解美国《宪法》与制宪历史的重要文献。
国际海上交通是维系世界政治、经济和贸易的主要途径,尤其对沿海国家的经济、军事和政治影响巨大。本书从国际海上交通安全保障的视角,结合海上安全保障在现代社会出现的新形态和国际公约的发展,从问题意识出发,以国际海上交通安全保障的构成为主要研究内容,选取海上通航环境安全保障、海上交通工具及其人员安全保障、海上交通安全调查、国际争端解决及国家的国际责任中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法律,就像我们呼吸的空气一样无处不在;然而,正如我们对空气一无所知,对于法律,我们也知之甚少。本书分析了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生动地阐述了法律的功用、法律与其他学科的联系、怎样成为一名律师以及法律自身的吸引力等问题,并对如何理解法律并积极利用法律来改善社会提出中肯建议。
本书的基本论点是,以往亚里士多德哲学传统的那著述家们的看法是正确的,至少其中的大多数是正确的。他们确立的基础性原则不仅可以对他们那个时代的罗马法作出的解释,而且对于现代私法来说亦复如此。的确,有止匕问题他们并没有考虑到,比如我们所说的妨害法;还有一些问题他们无法解释,例如我们所说的严格责任。但是,如果我们考察他们确立的那些基础性原则,仍然可以找到这些问题的解决之道。 《私法的基础》是戈德雷教授继《现代合同理论的哲学起源》之后又一部民法哲学论著。作者完全打通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之间的樊篱,透彻地分析了西方法律中关于财产、合同、侵权和不当得利的理论。作者提出,在这些法律领域中仔在一种共同的原则,并月可以用这些原则解释卜述法律领域的历史和发展。这些潜在的原则可以成为一种共识。这些
海洋占地球表面积的70%以上,它提供了许多重要的生态系统服务。然而,全球海洋的健康状况在近几十年来每况愈下,海洋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最紧迫的法律与政治挑战之一。有效的解决方案取决于国家、国际组织等行为体为实现商定目标而进行的协调和合作。本书对海洋环境保护涉及的核心问题和相关国际法律文书进行了系统性评估,并统筹兼顾发展和海洋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明确了全球海洋治理的主要趋势。 本书从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详细分析开始,探讨了主要的全球和区域条约及相关文书,这些条约和文书旨在防止、减少和控制航行、海底开发、捕鱼、倾废,以及陆上活动、海洋噪音和气候变化等新因素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损害。本书展示了国际机构如何扩大其职权,以解决除污染外更广泛的比如生态多样性保护之类的海洋环境问题,并促进
自1787年提议和起草《联邦宪法》,到1789年正式批准,对于是否应该批准《联邦宪法》曾有一次紧张而重要的大辩论。麦迪逊、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在一系列文章中表达了支持它的主张,后被称为“联邦论”。而反对批准的论证则由多个作者以多种形式表达,其中多数人使用了假名,后来这些文章以“反联邦论”闻名。本书是反联邦主义者所写的关于美国《1787年宪法》的评论文章与信件的合集,涉及联邦权与州权、宪法解释权、审判权、税法、常备军、参众两院与总统的权力分割、权利法案的缺失等等,是理解美国《宪法》与制宪历史的重要文献。
本书以国际原子能机构(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以下简称IAEA)为主线,从国际组织法的角度,对IAEA的产生与发展、组织结构及其在国际组织体系中的定位进行分析。通过对IAEA核保障制度、核安全制度、核保安制度核心制度的考察,阐述IAEA在核能和平利用中的实然作用。以朝鲜核问题、伊朗核问题等典型案例,剖析IAEA#I|关法律制度的作用与不足。从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相结合的角度,对IAEA的局限性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并对IAEA的应然角色予以展望。进而,从定义、渊源、基本原则、主体及调整对象等方面,考察了国际核能法的相关问题,阐明了IAEA在构建国际核能法中的作用。通过对中国参与IAEA活动的回顾,论述中国应该怎样由加入、了解IAEA到利用IAEA,来更好地解决中国面临的法律与现实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案例研习系列教材:国际法案例研习》共分为12章,每章包括经过精心挑选的若干案例。这些案例具有如下一些特点:1.来源丰富。除常设国际法院和国际法院的案例之外,其余案例来自国际仲裁法庭、欧洲国际军事法庭、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国际刑事法院、欧洲人权法院等国际法庭,此外,还有一部分来自法庭的判决。2.内容丰富。按照国际法教材的内容,所选案例涉及国际法总则、分则,包括战争法的各个领域。3.时间跨度大。从1872年的“阿拉巴马号仲裁案”到2012年的“卢班加案”,所选案例囊括了近代和现代国际法发展各个时期的重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