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体系概念的基本特征是秩序和统一性。法秩序的价值一致性和内在统一性是法体系的基础。近代法律史中出现的诸多体系概念,如形式逻辑体系、公理演绎体系、纯粹概念体系、问题关联体系、冲突裁判体系等都无法实现这一目标。从正义理念和平等律中可以推出,法体系是一般法律原则的价值论 目的论秩序。体系具有开放性,客观体系因基础评价的变迁而变迁,科学体系的开放性是科学认识非封闭性的必然结果。体系的动态性不同于体系的开放性。动态体系通过位阶相同的、可相互替代的若干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法律效果,可在正义的一般化和个性化倾向之间取得平衡。现行法原则上是非动态体系。基于体系找法是目的性论证的一种形式,故而要对体系论据进行目的性审查。体系构建存在限度。体系断裂源自评价矛盾和原则矛盾,体系陌生的规范产生
是当代美国国际私法领域代表性、影响的学术专着。该书博大精深,除国际私法外,还涉及法理学、法哲学、西方法制史等诸多领域。全书正文篇幅为265页,除导论和结语以外,正文内容分为5章。此次2005年新版(特别版)还在导论前面添加了12篇纪念荣格的文章和书评。荣格作为20世纪的美国冲突法学界巨擘,以其对美国冲突法革命进行反思后提出的解决法律冲突的实体法方法称道。在他的《法律选择与多国正义》一书中,他通过回顾和批判传统的法律选择方法,对以目的论为核心的实体法方法进行了清楚、翔实、雄辩的论证,即使是跟他持有学术异见的学者,也对该书的学术价值评价极高。该书在各国冲突法领域的著述中引用率极高,是研究当代美国冲突法的极好材料。
数字贸易带来社会经济的根本性变革,挑战政府的经济治理模式,给基于传统货物和服务贸易的世界贸易规则带来显著威胁,引发不同国家和地区间数字资源分配失衡问题。近些年,中国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已成全球极具竞争力的行业,然而国内迄今尚未建立起完备的数字贸易相关立法,对国际数字贸易议题的参与程度也不高,数字贸易规则研究亟待加强。正确客观地认识数字贸易规则的内涵与发展规律,是中国面临的现实紧迫课题。 《数字贸易国际规则的新发展》主要通过对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美国、欧盟、新加坡、澳大利亚和俄罗斯等规则制定主体及其制定时间脉络对数字贸易国际规则进行梳理,关注规则制定中的核心问题,分析其背后的政策与国家战略,从中归纳出数字贸易国际规则的演进特点和具体过程;通过对规则制定历史的回顾分析其存在的问
倪征日奥,新中国**位国际大法官,我国著名的国际法学家、海洋法学家。倪老可以说是与中国二十世纪法制史同行一生的人,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我的一生没有离开过一个‘法’字。”他在92岁高龄撰写了回忆录《淡泊从容莅海牙》一书。本书曾在1999年首次出版,本次再版对内容略有修订,并作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献礼图书推出。本书在新中国外交史及国际法史领域,也占有重要的地位。钱其琛、史久镛、王铁崖、赵理海几位大家为本书撰写序言。
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的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被提出,并在实践上获得一定的发展。全球治理指的是顺应世界多极化趋势而对全球公共事务进行共同管理。 本书将从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两个方面着眼。分为三部分: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中国在国际法治中的作用。
国际刑法,博大精深,彰显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及正义。 国际刑法的实践,始于二战后成立的纽伦堡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70年前,当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时,同盟国决定摒弃人类社会千百年来简单的报复手段,而是成立国际司法机构,次用法律对德国纳粹分子和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进行审判和惩治,体现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和进步。 时至今日,除了上述两个国际军事法庭以外,国际社会还成立了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东帝汶特别法庭、塞拉利昂特别法庭、柬埔寨非常法庭、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非洲特别法庭,以及对全世界都具管辖权的常设性质的国际刑事法庭,等等。国际犯罪行为从不追究到被追究,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国际社会在惩治国际罪行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上述这些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审理的是什么样的国际罪行?其刑事责
《论海洋自由》共有十三章,可分为四大部分,*部分含*章,为总述,是其理论或原则的概括,提出了自由贸易和自由航行的观点。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至第七章,主要论述海洋自由: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葡萄牙人对东印度无主权;第五章至第七章也主要从占有、教皇赠送和时效等三个角度论述海洋及其上的航海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三部分为第八至第十一章,主要论述贸易自由权,其中第八章是这四章的总述,第九至十一章,分别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与东印度的自由贸易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四部分即*后两章是总结,一方面否定葡萄牙人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求荷兰人坚持自己的贸易权利。
《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是中国在2015年提出的重要行动计划。为实现合作共赢,制定合理的海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我国亟需对 一带一路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进行研究。 一带一路 国家处于东亚经济圈和欧洲经济圈之间的经济凹陷带,知识产权制度不完善,参与的知识产权国际协作制度较少,知识产权保护面临困境。本文研究从 一带一路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所面临的问题出发,从法理上定位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合理性与 一带一路 战略功能相匹配;然后从宏观到微观的三个层面对 一带一路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结构进行分析,通过宏观制度研究、相似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类案实证研究、具体国家或地区的个案实证研究,层层解析,有机结合,反映出 一带一路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结构的逻辑体系及面
·语言上,在尽量通俗易懂的基础上,力图更加幽默活泼。 ·结构上,基本按照外贸出口流程来安排,便于读者有针对性地查找阅读。 ·内容上,围绕外贸出口流程关键环节与风险点,重点分析了角色转换、合同、产品责任、海运、国际保险、出口收汇、知识产权、行政与刑事以及纠纷解决等法律风险与应对等问题。 ·形式上,为了激发读者的学习兴趣,穿插了大量的漫画(部分未查明作者,若作者发现,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与图示,且在每一章的开头基本都采用故事的形式引入。还开辟了一些专栏式的“小板块”,从多方面、多角度,立体化地加深并巩固读者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比如,通过“TIPS”(小贴士)提醒读者抓住问题的关键和窍门;通过“指点迷津”区分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通过“相关链接”进一步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
国际贸易的研究是围绕国际贸易的根本目的展开的,即无论是哪一个领域的研究,其根本目的都是服务于双方当事人顺利完成交换,且通过彼此的交换使自己在国际贸易中获益。因为有了这样的目标,看似彼此并不关联的三个研究领域组合成为一个融合性的研究领域 国际贸易学(international trade studies)。但也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今天的社会科学研究体系,尤其是世界通行的体系,是以SSCI的学科分类为准,而国际贸易在SSCI体系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学科分类。从一些著名的学术期刊可以看出,国际贸易在SSCI体系内被认为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即使在我国,国际贸易仍然被认为是应用经济学的一个二级学科,但作为国际贸易的研究者,应该清楚国际贸易是一个具有高度融合性的研究领域。
文化遗产是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宝贵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本书重点论述国际文化遗产法中的执法问题,探讨了保护文化遗产的途径,包括国际法保护框架、国内法院执法、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旨在实现文化遗产及其保护规范执行之间的协调与平衡。 本系列立足于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适当借鉴各国经验和方法,就构建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体系进行了有益探讨,以期对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所裨益。
全球气候变暖导致北冰洋夏季无冰年将在10年内出现。目前,穿过北冰洋,连接大西洋和太平洋的海上航道主要包括北方海航道(Northern Sea Route)、西北航道(the Northwest Passage)和穿越北极点航线。当北冰洋成为全年除冬季外没有海冰或仅在北极点附近区域有较少冰的时候,通过北极航道航行可极大缩短海上航线,提供安全的海上航道,降低我国海上贸易成本,确保我国能源安全。本书主要通过以下六个方面的研究深入剖析我国权益视角下北极航行的法律问题和应对策略:1.我国船舶在北极航行的现状及危机。2.我国船舶北极航行海洋法问题及对策。3.我国船舶北极航行国际海事公法问题及对策。4.我国船舶北极航行国际海事私法问题及对策。5.我国与北极航道沿岸国的合作。6.我国与北极利益攸关国的合作。
本书整理了我国学者与中国投资者关注的部分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法律法规,分为六编,分别为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 条约法、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劳动保护与劳务移民法律法规选编、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商事和经济法律法规选编、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投资与贸易相关立法、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法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律选编。本书的特色为:首先,在深入研究各项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将各编的立法简要概括,帮助读者直观地了解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相关立法的内容及特点;其次,完整呈现法律文本全文,为参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经贸活动的中方企业、个人提供法律支持,并为研究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学者提供原始资料。
本书尝试从理念、逻辑与方法三个维度构建一个对 私法中各种代表性法律现象展开主题研讨的工具性框架,旨在透过 私法规则的表象,探究驱动 私法规则发生与发展的内在思想、理念与思维规律,从学理层面探索和提炼 私法法律选择规范的核心问题。本书吸纳了当代 私法的 立法、理论研究成果和典型司法案例,从 私法的哲理性、人本性、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 私法规范的柔性化与刚性化、 私法法律选择方法的理论变迁与特征性履行方法、 私法学术研究方法的多元化与案例研究的方法论意义、 私法法典化的路径与理性以及中国 私法立法的理念与价值导向等十个侧面进行深度研究,揭示了 私法发展的新趋势,也为我国 私法学界探索中国和 私法的未来提供了新思维、新视野和新范式。
本书是一部针对学生劳动法学习的案例研习教程,旨在提升学生自主解决案例问题的能力。 本书对12个改编自德国联邦劳动法院原始判决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内容覆盖了劳动法的核心问题,如劳动者身份的认定、雇主的询问权和指示权、劳动者的义务、解雇保护、共同决策制度以及平等就业等。本书对每个案例都提供了详细的分析和解答,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劳动法的论证结构,引导学生在掌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思考相关法条,从而促进他们对劳动法知识的全面理解。 本书不仅专注于个体劳动法案例,而且涉及企业组织法的相关内容,是劳动法基础课程的 补充。基于其系统性和实用性,德国几乎所有法学院均将本书列为劳动法案例研习课程的 书目,助力学生 好地备考并为未来的实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作为法国国际私法原则的 互惠 由法国《宪法》第55条和《民法典》第11条得以确立。在当代法国国际私法法律实践中,互惠原则主要分为一般适用与特殊适用。互惠原则的一般适用表现为依据条约和普遍承认的惯例而适用法律的一般情况。特殊适用可见于在条约和法律渊源存在的情况下,仍然适用法国法的情况。基于互惠原则在法国国际私法中 元规则 的地位,对我国有关国际法的法律适用具有启示作用。全书分为六章,第一章阐释互惠原则的概念,包括互惠原则的含义、法律概念、法律分类和在法国国际私法中的地位。第二章探析互惠原则在法国国际私法中的历史沿革,分别回顾了属人法时代、属地法时代和近现代国际私法中的 互惠 。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讨论互惠原则在现代法国国际私法中的一般适用和特殊适用的情况。第五章和第六章总结互惠原则对完善中
本书汇集了法官、学者、律师、官员及学生初接触WTO的情况、研究WTO的情况,以及对WTO的看法。通过个人与WTO关系的叙事,展示了一个又一个鲜活而令人兴致盎然的故事,给读者带来阅读的快乐和对WTO法的了解与追求。
我国于2016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该法的制定与实施是我国构建深海法律体系的开端,更多的配套法律法规仍需要进一步规划与制定,以为我国参与□□海底区域资源开发活动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在此背景下,《我国深海法律体系的构建研究》阐述了□□海底区域法律制度的演进态势和发展趋势,聚焦我国深海法律制度的现状,尤其是有待完善的领域和具体内容,并提出构建我国深海法律体系的理论基础及基本框架。我国需要结合自身的深海实践和科技实力,根据既有的深海法律政策基础和未来的发展目标,统筹规划和构建我国的深海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