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的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被提出,并在实践上获得一定的发展。全球治理指的是顺应世界多极化趋势而对全球公共事务进行共同管理。 本书将从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两个方面着眼。分为三部分: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中国在国际法治中的作用。
《论海洋自由》共有十三章,可分为四大部分,*部分含*章,为总述,是其理论或原则的概括,提出了自由贸易和自由航行的观点。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至第七章,主要论述海洋自由: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葡萄牙人对东印度无主权;第五章至第七章也主要从占有、教皇赠送和时效等三个角度论述海洋及其上的航海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三部分为第八至第十一章,主要论述贸易自由权,其中第八章是这四章的总述,第九至十一章,分别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与东印度的自由贸易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四部分即*后两章是总结,一方面否定葡萄牙人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求荷兰人坚持自己的贸易权利。
胡秀娟编著的《武装冲突中文化财产的国际法保护研究/国际法新视野研究丛书》以曾经刊登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网站上的英文小诗入手,阐明武装冲突中保护文化财产的必要性。然后厘清文化财产以及武装;中突等重要概念的含义,,分析武装冲突中文化财产保护规则的历史沿革及其体系。接下来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分别阐明国际性武装冲突、非国际·_生武装冲突、占领状态下文化财产的国际法律保护以及武装;中突中破坏文化财产的个人国际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应积极加入相关国际条约,积极实施已经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的保护武装冲突中的文化财产的条款。 本书所涉为交叉课题,既涉及国际人道法,亦涉及文化遗产保护法。对这两个课题感兴趣的学者、实务部门,本书应有所助益。
“国际法学”是*确定的全国高等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这本《国际法学》由何群主编,以*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育委员会审定的《国际法教学基本要求》为依据,由广州大学、广东商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等院校主讲国际法的骨干教师共同编写。全书共14章,系统地阐述了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法律原则与基本法律制度,在体系安排与内容设置方面力求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每章附有引例、思考题及司考真题,适合以法学本科生为主的教学对象,同时对相关专业人员及法律实务工作者有一定参考价值。
本书是笔者经过10多年的愚钝努力,在自己以往有关军事法学及法理学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一本个人专著。其中既有对已发表内容的改写、深化和扩充,又有积自己多年从事研究和教学的心得而提出的若干新内容、新观点,基本上反映了笔者这些年来在探索理论法学的历程中的学术思想轨迹,或者是向这个目标继续努力跋涉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成果。 有关战争法学理论的内容博大精深,笔者不自量力地选择了这一课题,也清醒地意识到实远非笔者个人的能力和水平所能胜任。本书对信息时代战争的法理研究,可能有不到位、不成熟甚至是失谬之处。因此,本书作为一种探索性成果推出,以祈得学界同仁们的悉心教正。
20世纪90年代以来,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尤其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协定》),对发展中国家及其人民的健康权、文化权、食物权、发展权等人权实现的不利影响成为国际社会各界别行为体普遍关注的焦点,“知识产权与人权关系”这一问题联结因之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无论是对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和人权国际保护的和谐实现,还是对于国际法体系化的有序发展,这一研究都有着重大的意义。在“知识产权与人权关系”这一复杂的重大课题中,倍受关注和争议较大的问题包括:知识产权的人权属性之争议;《TRIPS协定》及知识产权对人权国际保护的影响;人权视角下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以《TRIPS协定》为核心)的变革。本书从国际人权法的视角,运用相关的基本法律原理探讨了上述息息相关的问题。
法律专业考试中,常见的题型有六种:选择题、判断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以及案例分析。只要确实掌握以上六种题型的答题技巧。轻松面对法律专业考试不在话下。本书针对法律专业考试中常见的题型及相应的答题技巧,帮助读者掌握法律专业考试的答题技巧,拓展法律学术视野。 本书是根据厦门大学出版社“高等学校法学课程学习宝典”编委会的邀请所编写的教学辅助丛书之一,以“高等学校法学精品教材系列”之古祖雪主编《国际法学》为针对教材,编写体例与丛书保持一致。 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本书不仅有意识的吸收了近十几年以来,在我国社会发展中出现的较为定型的法学研究成果,以及相应学科国际发展的动向,使本书在内容上能够充分反映出21世纪中国法学发展的现状,以及相应学科的国际发展趋势。而且,特别注意到了东部法学教育,以及法学本科教学的特点,有的放矢的针对法学高等教育中本科学生的特点,将教学内容、教学提问,以及案例教学结合起来,使教材不仅具有新颖性、学术性,也具有较大的可读性。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国际法基础理论、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法上的领土、国际法律责任、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国际海洋法、国际人权法等。
本书的研究方法值得称道。作者除了理论总阐述外,更注重实证分析,尤其是选取一些典型的国家统一与分裂的案例进行剖析,如*的科索沃独立事件。这是本书的一大亮点。 本书是一本关于国家统一和分裂的法学理论专著,但研究的落脚点在于为解决海峡两岸统一问题提供智库。作者认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发展了国际法的和平、主权及统一理论,是解决两岸统一问题的成功方案。但是,“一国两制”毕竟是终局方案,在通过终局方案实现国家统一之前,应当有过渡方案。该过渡方案要达到的秩序目标是铲除“台独”的基础和空间,使两岸关系正常化,保证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性不受损害。作者根据两岸关系的发展预期,提出了两岸统一过渡期这一新的概念,并认为它是两岸关系发展的未来必经阶段,并且提出了构建和平发展的两岸统一过渡期法
本卷延续了前几卷的文章选择标准与栏目安排,精心挑选了十几篇有质量的学术文章,设置了“专论”、“专题一:CISG在成员国的适用与解释国际研讨会”、“专题二:中国国际私法全球论坛”、“专题三:司法与仲裁实践”四个栏目,反映了国际法领域前沿热门的研究方向与问题。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本书从中国如何合理适用国际法律规则以应对国外高科技农产品不合理进入以保护农业产业安全和出口优势转基因农产品以抢占经济科技制高点的角度出发,研究高科技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法律调整问题。本书要探讨应对国外高科技农产品不合理进入以有效保护国内农业产业安全和出口优势转基农产品以抢占经济科技制高点之间法律调整目的的平衡问题。要研究科学证据和技术标准对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法律调整的影响。解决调整高科技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则之间的冲突和协调。探讨以双边条约和区域贸易协定方式调整高科技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可行性。对中国国内相关措施是否符合国际法律规则加以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海洋是人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地球表层大部分被海水所覆盖,海洋面积大概3.6亿平方公里,约占地球表面积的71%,其中南半球有80%以上被大洋覆盖,北半球有60%被大洋所覆盖。海洋以其巨大的水体调节着全球的气候,为众多生物提供了生存的空间,它是地球生命支持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海洋是由作为海洋主体的海水、生活于其中的海洋生物、临近海面的大气、围绕海洋周围的海岸和海洋底土组成的统一整体。生物圈的90%在海洋,地球生命于4亿年前起源于海洋,海洋孕育了地球绝大部分的生命形态。全球生物多样性评价组认为,保守地估计目前地球上的物种可多达175万种,而海洋生物则占有相当的比例;对于海洋生物来说,海洋是它们生活的家园;对于陆地上的生物来说,海洋与其生存息息相关。如果没有海
本书试图从气候变化背景下清洁发展机制的宗旨出发,通过对清洁发展机制的国际法定位,进一步明确清洁发展机制研究对国际法的意义。通过当前清洁发展机制的实践,对其运作中涉及的重要国际法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揭示清洁发展机制对现代国际法产生的重要影响。然后结合当前国际气候变化制度第二承诺期问题的谈判,分析清洁发展机制未来的发展方向。后结合中国实施清洁发展机制的实践,提出完善我国现行清洁发展机制法律机制的若干建议。
《日本法研究》每年1辑,分为研究论文、判例分析、立法动向、学术综述、书评、调研报告等,旨在促进中日法学交流、介绍日本法学界的新研究动向。 学界回顾 栏目约稿的学术综述之外,其他栏目实行匿名审稿制,投稿文章通过初审之后,均送相关领域的匿名专家二审,以保证稿件的质量。李成玲主编的《日本法研究(第3卷2017)》中专题研究有四篇论文,分别是以日本丰岛事件为例阐述日本环境行政规制的变迁与启示;论述日本的死刑现状和死刑基准;从日本民事诉讼的诈害再审(恶意诉讼)案件考察中国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撤销之诉;从儿童虐待防治的视角研究日本的限制亲权制度。判例评析有两篇,分别是关于税法和宪法上被遗忘权的判例。立法动向介绍和论述的是2016年日本民法典修改的动向。学界回顾分别是2016年日本宪法学研究综述、2016年日本行
自然法的五项基本原则相互关联、相互制约,从而构成了一个辩证的体系。五项基本原则可以分为两个层级,层级为价值判断理性,包括存在派生关系的正义、公平、平等三原则;第二层级为实践理性,第二层级原则以层级原则为基础,其中善意原则主要源自正义原则,和谐原则主要源自公平原则。一般来说,对于不同的情势,需要适用不同的基本原则;当数项基本原则共同作用于某种情势的时候,各原则的侧重会有所不同。当五项原则发生冲突之时,前一项原则优于后一项原则。自然法正是从这五项基本原则展开,发展到一般法律原则,再具体化为强行法的。 自然国际法基本原则并非孤立,而是与实在国际法存在着互动关系的。自然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也决定着实在国际法,实在国际法也对自然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起着反作用。 就自然法的基本原则的
中国与欧共体/欧盟自1975年建交以来,经历了40年的曲折发展。中国与欧盟在2003年提出了建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构想,十几年来的相互关系稳定发展。2012年以来,中国和欧盟都进行了领导层更迭,双方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快速发展时期。《中国欧盟关系40年:新型战略伙伴关系的建构》汇集中国和欧洲学者对中欧建交40年来双方关系发展的回顾,重点探讨中国欧盟作为和平、增长、改革和文明伙伴的新型战略伙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