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安保法是法学体系中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是以刑法、行政法与国际法在保护航空安全方面的交叉、互动与协调关系为研究对象的重要理论与现实课题。本书基于刑法、行政法与国际法的视野,围绕现行国际民用航空安保公约的法律框架,现行国际民用航空刑事法规范、国际民用航空治安规范、国际民用航空安保监管规范及其在中国的法律适用,《北京公约》与《北京议定书》的现代化及其与我国刑事立法的衔接,域外航空刑事立法与启示等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努力借鉴先进的国际航空安保立法与实践经验,以期建立成熟的中国航空安保法学体系,实现我国与国际航空安保立法与实践的衔接与协调,以适应我国航空安保法的理论研究以及相关立法、执法与司法实践的需要。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中文本于1983年4月在海洋出版社出版。为了满足立法、管理、科研、教学等方面的需要,决定再次印刷发行。 在以往的使用中,不少读者提出了原中文本中的错漏之处。为了使用的准确性,值此重印之际,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对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英、法、俄等三种文本,参照有关国际条约和辞书,对公约中文本中一些明显、重要的错漏和不准确之处进行了补正。考虑到原中文本的法律效力问题,仅将补正的条文引注在书页的下方,供读者鉴别,以达准确使用的目的。涉外引用仍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原中文本为准,特此说明。
《国际法上自卫权实施机制》由前沿、五章和结论组成。章介绍自卫权的概念与特征、性质及其渊源,自卫权的历史演进与法律意义。第二章是自卫权行使的实体规范,包括武力攻击、自卫的必要性和比例性、安理会的作用、集体自卫权以及国家责任。第三章讨论的是自卫权行使的程序规范,如自卫行动的对象、地点、方式及其合法性评价。第四章探讨了自卫权在几个现实新问题中的适用性,这些问题是:预先性自卫,先发制人,武力反恐,计算机网络攻击,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暗杀或定点清除,保护海外国民,防止环境退化,以及第51条的修改。第五章分析了我国自卫权的确立及其内容、有效自卫及其行使、我国和平发展中自卫权行使与该战略的关系、我国行使自卫权的实践以及现行适用自卫权的问题与完善建议。最后结论特别强调我国应该重塑自卫安
2O11年,经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精心策划,由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海事公约研究中心吴兆麟教授牵头,组织该中心主要研究人员收集整理对我国海上维权有关的海事类国际公约,编纂的《中国海上维权法典——国际海事公约篇》,得到了国家出版基金的资助。该书中收录的国际海事公约基本上是现行有效或即将生效的国际海事公约的中英文对照综合文本。为了便于读者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国际海事公约的历史沿革和发展状况,该书也收录了一些国际上通过但尚未生效的国际公约、外国加入而我国没有加入的国际公约,以及少数不属于国际公约但是有重要意义的国际文件。吴兆麟的《中国海上维权法典--国际海事公约篇(附光盘卷基础综合)(精)》就是其中一本。
《法律战讲座》是一本适合军队开展法律战学习、教育和训练的知识性、实用性的普及读物。它是根据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肩负历史使命的新要求,适应打赢信息化战争和加强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着眼世界新军事变革和战争形态的深刻变化,着眼现代国际法及战争法的发展,结合法律战在战争和武装冲突中的运用实践,在吸收借鉴外法律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探索了现代战争中法律战的特点和规律,对法律战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运用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归纳和阐述,较好地回答了现代军事斗争法律战运用的一些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为帮助远洋渔业生产者和管理者更准确、全面地把握国际渔业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要求,崔利锋、黄硕琳主编的《国际渔业条约和文件选编(中英文对照)》选录了18份中英文对照的国际渔业条约和重要的国际渔业管理文件,包括《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规定的协定》、《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联合国粮农组织有关渔业管理的国际行动计划等8份全球性渔业条约和文件(上篇),以及我国缔结或参与的10份区域性和单鱼种国际渔业条约(下篇)。
迈克?瓦博研究了不同时代的国际法庭是如何在债权人求偿与主权债务国的偿债能力之间进行平衡的。有关主权债务违约的150多年裁判历史为处理未来的主权债务案件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储备:美国各州的违约、多米尼加和奥斯曼帝国的准接管、委内瑞拉特惠案、前苏联1917年拒绝偿付主权债务、国联、世界大战外国债务委员会、德国1918年后的30年重组以及ICSID关于阿根廷2001年债务违约的仲裁。主权债务争端解决国际实践与法理的显著连续性为建立解决主权债务违约问题的长期性机构提供了路径。
本书被称为系统全面阐述平时国际法的一部杰作,是的国际法专著和颇具世界影响的国际法教科书。 全书简述清晰,分析严密,参考资料详尽,履盖面综合全面,案例典型而丰富。展示了布朗利教授对平时国际法主要问题的实事求是研究精神与实证分析技能,体现了其结合复杂国际法案件自如运用实证分析法学理论与方法剖析各种含混费解的国际法规范的高超水平,揭示了国际法运作的现实情况和国际法在国际生活中的独特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