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题多涉人性的原则和人类社会的自然法则,是一次对英国政治经验的自由探究;一次对英国政治制度敏锐的、批判性的和非情绪化的讨论,其目的旨在说明这些制度的运行方式,并指明其优长缺失。书中充满了诸多富有教益的事件、对人性中行为动机富于洞察力的反思、个体或政治实体权力的行使、社会制度对生活于其中的不同阶层的生存质量和环境的适应以及不计其数的无往而不适且让所有政治学和社会事务的学生甚感兴趣的政治哲学观念。
本书系意大利两位著名的法学家彼得罗 雷西尼奥、桑德罗 斯奇巴尼直接为中国法学界的同仁撰写的学术作品。其研究视野开阔,信息丰富,理论阐述深刻,极具历史的厚重感和现实的时代感。该书对我国法学界、立法机构、司法实务同仁们全面了解和深入研究民法典及其法典化进程十分有益。 本书是一部有关对源自罗马法的法典化、近现代民法典的形成与发展的鸿篇巨著。其内容共有二十二章,主要包括罗马市民法的渊源-法典化和罗马共同法的体系、作为罗马共同法的优士丁尼法典、法典化的罗马共同法-截止于大革命时代的法典和现代法典、近现代法典的最初设想-近现代习惯与自然法学派之间、1804年的《拿破仑法典》、 继受德国-奥地利(1811)总则模式的民法典、构建于罗马法基础上的法国民法典(1804年)之继受及其修订、十八世纪法学的法学的定位-注释法
本书是一本建基在作者三十余年法律教学经验之上的著作,以简明、平实的语言,向法科生乃至社会大众介绍法律的基本构造。作者从法律创造的基本方式入手,将不同部门的法律横向拆解,提炼出法律构成的基本元素,剖析这些元素如何在成文法、判例法及监管规则中相互作用、发挥效力,并进一步揭示法律因何变得复杂,以及由此引发的错误和造成的混淆。作者深入浅出地道明了纷繁复杂的法律规则之中包含的共同元素,并指出其中哪些至关紧要,哪些徒有其表,哪些又造成了舛误缺失。全书以实证主义的解构式进路,帮助初学者理顺法律思路,开启一扇洞悉法律精义的大门。
陪审团,作为英国司法制度的核心基石,虽然近年来历经沉浮,但至今仍有相当多的专家及民众在虔诚地信仰着,被誉为正当法律程序的典范。本书无意于纠结中国是否应当引进,而是以翔实的原始英文资料为基础,以实证和比较为主要研究手段,并辅以大量的案例评析,阐明英国刑事陪审团制度的具体运行规则、面对的困境及未来的改革思路,力求将陪审团这一陌生事物予以客观呈现。这样的研究在我国尚不多见。对于英国陪审团制度想要一探究竟的人,这本书应该可以提供不少帮助。
笔者曾经于2014年6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翻译出版了日本著名行政法学者原田尚彦教授的《诉的利益》一书。但由于该书问世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的研究成果当然无法对其后尤其是今天的理论发展风貌有所体现。鉴于此,同时考虑到 诉的利益 作为行政法学上的一种理论在我国尚未完全确立,于是萌生了撰写本书的念头,一为梳理日本诉的利益的来龙去脉,二为填补原田教授《诉的利益》成书之后的理论空白。 本书中,笔者主要以日本行政诉讼的主要形态 抗告诉讼,尤其是撤销诉讼为素材,在对日本行政法学上有关诉的利益的理论,从行政处分性、原告适格、狭义的诉的利益等三个不同角度做一个整体把握之后,结合20世纪80年代以来具有典型意义的*法院判例,梳理并详细分析诉的利益的发展脉络,对该理论所面临的各种课题加以全方位考察,以期揭开日本
通过审视1400 1900年间欧洲诸帝国法律与地理的关系,劳伦 本顿勾勒了研究世界历史的新路径,改变了我们对帝国及其遗产的理解。她认为,欧洲人将帝国的空间想象成各种走廊和飞地组成的网状结构,并且通过各种融合地理和法律观念的方式建构主权。本书作者将引导我们跨越海洋,穿过河流,翻越高山,登上岛屿,体会海盗的兴衰、叛国罪的指控、刑法的冲突和罪犯的流放如何赋予常见地理分类不同的法律意义,从而创造了各种不规则的帝国法律空间。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译事之缘起,在乎“取法人际,天道归一”之理念。 天地渺渺,众生芸芸;然天地何以长存不灭,众生何以繁衍不息?此中必有亘古于今之一般法则。天地者,自然之谓;众生者,乃自然所赋生灵之长,人也。而人所以居万物之首而为生灵之长,概因其不仅是生于自然,而且还能领悟于自然,进而以理性和智慧的劳动创造受益于自然。由此而论,天地间至真至善至美,莫过于人与自然之和谐融合。正如庄子所说:“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也。”而中国哲人所言“天人合一”,实际表明着人类的智慧和境界。但是,的智慧未必是功利的智慧,的境界往往不是现实的境界,此乃人类虽为万物灵长,但又归于万物的本性使然。尽管不无缺憾,但却理所当然。纵观古往今来,可知人类始终是在理想与现实、理性与物性的矛盾状态中存在发展。
本书主要介绍学习英美法的方法,包括如何阅读英语法判例以及如何撰写英文法律文件。*部分介绍英美法律制度的基础知识,第二部分介绍判例法的遵循先例原则及其适用,第三部分详细介绍判例阅读与分析路径,以及撰写案情精要的方法,第四部分有关法律文件的撰写要点几个事。本书特点之一是配有大量的判例和写作范例,以及写作材料,可供读者练习,实用性较强。二是采用原版判例,语言准确,并辅以适当的中文解释,减轻初学者的学习难度。三是本书的内容,对于英美法的任何学科都是敲门砖,因为本书的主题是学习方法,而不是只针对某一法律领域。四是本书适应的读者群比较广泛,既可以用作法科学生学习英美法或比较法全英文课程的教材,也可以用于法律英语课程的教学,还可以为其他对英美法感兴趣的读者提供全面的英美法的知识。对于
2008年5月,台湾地区实现了第二次政党轮替,在两岸关系上持较为开放、务实、灵活政策的国民党取代了主张“台独”的民进党成为执政党,台海局势发生了重大的积极变化。马英九执政以来,两岸经贸关系日趋热络,除了表现为交流领域、规模的不断扩大外,更表现为制度化、机制化的逐步构建。在这一过程中,法律所扮演的角色将越来越重要。为此,对台湾地区大陆经贸事务立法加以全面的研究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将政治利益凌驾于经济利益之上是李登辉和陈水扁执政时期思考两岸经济问题的一贯模式,马英九上台后,这种情况虽有较大的改变,但并没能彻底扭转。长期以来,两岸经济的互动始终是在政治对立的背景下展开的。两岸经贸关系这种被赋予高度政治意涵的特质,既是台湾地区大陆经贸事务立法型塑的重要原因,同时也在型塑出的制度与规则中
《日本非典型担保法》是《日本典型担保法》的姊妹篇。同样以专题讲义的形式深入地阐述了让与担保、融资租赁等非典型担保中的重要课题。与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不同的是,此类所谓的 非典型担保 在民法典中并无明文规定。如何分析此等非典型担保,是解释学上的难点。对此,要关注其与民法上既有法理的关系,与其他民法条文(特别是典型担保条文)、民事执行法和破产法各类条文、判例和学说的关系,以及在解释中思考应有的担保制度为何。《日本非典型担保法》展现了如何在上述 不自由 的思考中推导出妥当结论的艰苦探索,并希望能给与中国的担保法学和实务以启发。
社会国原则是德国基本法上的重要国家目标,在社会国理念的指引下,德国不断调整社会政策和社会立法,为德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本书稿从社会国原则的法理基础、制度实践以及在德国联邦法院司法实践中的运用等角度,比较全面地阐述了社会国原则。
《诉讼法学文库2012(3):侦查行为视角下的刑事冤案研究》次系统地从审前程序中的侦查行为出发来研究刑事冤案。以收集数据和典型案例等实证分析的方法,梳理出侦查阶段导致刑事冤案产生的具体原因集中于刑讯逼供、刑事司法鉴定错误、现场勘查失误、目击证人辨认错误等不当的侦查行为以及侦查主体的认知偏误和侦查外部因素的不当干扰等多个方面。在此基础上,通过借鉴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防治刑事冤案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制度,结合中国国情提出了今后侦查行为运作的基本理念以及适合中国本土化的冤案防治对策。
本书关注的问题是司法在国家治理中的功能与技术,以及由此带来的复杂关系。本书尝试运用法律社会史的方法对1154年到1701年的英国个案进行解读,试图在具体的经验描述中呈现理论问题的丰富意涵。 本书集中关注了(英国历史上)司法的一项重要功能,作者称之为“治国”,其实是欧洲近代民族国家的创建和治理——通过治理来创建,在创建过程中治理。这也是意味着更为强烈的政治功能。 这本书需要细致阅读,也值得细细阅读。
日本共同侵权行为的解释论,是在1970年代日本经济高度发展时期此起彼伏的公害诉讼和药害诉讼中,围绕探讨如何追究国家与企业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责任问题而逐渐展开的。近年来,由于在司法实践中,伴随着尘肺诉讼的提起,国家与企业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法律责任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因此,共同侵权行为法的解释论再次倍受关注。《共同侵权行为法论》采用实证分析、法解释学等分析方法,在以日本1960年代至今的有关10件公害诉讼判决、12件药害诉讼判决、27件尘肺诉讼判决,共计约50件关于 共同侵权行为 的代表类型判例为基础进行分析,提炼出了有关民法第719条的判例法理,展开主观共同说的正当性及其论证研究工作。
这是一本了解德国民法总则的基础性读物,是德国畅销民法教科书《德国民法导论》的导言和总则部分,亦是作者的代表作。书中讲解了民法的渊源、权利主体和权利客体、意思表示的要素、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代理的法律基础、无权代理人的责任等问题,并附有大量案例、图表和学习提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德国民法基本理论和相关规范,以及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律规定是如何适用的。
本书中收录的七部法律均为加拿大现行法律,来自联邦与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省立法,具体包括:联邦层面的《青少年刑事司法法》《离婚法》《联邦子女抚养准则》《高风险儿童性犯罪者数据库法》《互联网*报告条例》,阿尔伯塔省的《家事法》《儿童、青少年与家庭促进法》。本书所选译的法律,系译者基于比较法视角对我国和加拿大两国少年家事法制度进行研判,加之结合当下我国司法实务界的现实需要*终确定。本书的出版能够引发读者对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思考,从而为我国的少年家事法带来一定的域外借鉴与参考。
《南亚国际河流的冲突与合作:法律的视角》分析了南亚国际河流的5项主要双边条约机制,包括印度和孟加拉国之间的恒河条约机制,印度和尼泊尔之间的科西河条约机制、根德格河条约机制和马哈卡利河条约机制,以及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的印度河条约机制。本书阐释了南亚次大陆国家在面临显著的人口增长、城市化、工业化以及环境退化所带来的严峻水资源挑战的情境下,这些国际河流的背景情况和法律机制。对于国际律师、自然资源专家而言,本书具有十分有益的参考价值且提供了翔实的信息资料。
本书的前三讲将处理中世纪的法律塑造者--即首先介绍格兰维尔与布雷克顿,他们是普通法之父与普通法的创立者;接着是爱德华一世(Edward I,1239-1307年),正是在其当政期间(即1272-1307年),人们才开始看到普通法一些比较突出的特点;然后介绍利特尔顿(Thomas Littleton,1422-1481年)与福特斯丘(John Fortescue,1385-1479年),他们的著作对中世纪普通法的众多特点进行了总结。接下来的三讲将处理英格兰法自16世纪到17世纪上半叶的发展状况--考察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对英格兰法的广泛影响。通过圣 杰曼(St. Germain,1460-1540年)、托马斯 莫尔(Thomas More,1478-1535年)爵士、埃尔斯米尔(Thomas Egerton Ellesmere,1540-1617年)以及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年)等人的作品,考察衡平法的基础问题,考察柯克(Edward Coke,1552-1634年)爵士及其在英格兰法律史上的突出地位。
近些年,国际刑法学迅猛发展,在司法实务和法律研究中的地位也变得越发重要。本书详细讲解了国际刑法的基础知识,包括基本概念和原则、刑事处罚的构成要件、国际刑事诉讼的相关问题及欧盟刑法的基本规定等,并收录了欧盟法院、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和德国联邦高等法院的许多原则性司法判决,是一本了解国际刑法的基础性读物。
《英美法德日五国行政法》是当代外国行政法丛书。《英美法德日五国行政法》主要讲的是对英美法德日五个国家行政法的研究,《英美法德日五国行政法》分国家依次讲述,包括:美国行政法的宪法背景;行政法的范围;行政行为的程序形式;对行政行为的控制:司法审查;对行政行为的控制:司法之外的途径;侵权赔偿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