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系的司法方法有偏重经验的鲜明特点,各种司法方法都带有浓厚的经验色彩。李培锋著的《英美司法方法释义》以英美法系司法方法的历史脉络为基础,结合逻辑与主体分类,构建了一套经验性的司法方法分类体系。本书从比较视角角度探讨了英美法系的特色司法方法,如遵循先例、类比推理、法律拟制,从历史视角揭示了英美法系司法方法与大陆法系差异的历史由来,并对每一种司法方法都尽可能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本书对深入了解英美法系的司法传统, 好地推进我国的司法文明建设不乏参鉴之用。本书作为 部研究英美法系司法方法的著述,主要面向法学院校、科研机构与公检法实务部门,尤其是对司法传统、法学方法论感兴趣的相关人员。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作为纠纷解决方式(ADR)在 法律的荫影下 运作着,与诉讼的现实机能密切联系,是促进法治与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不可回避的问题。美国独立后,ADR有了两条不同的发展路径,其一是在商业纠纷中的发展,其二在劳资纠纷的矛盾不断激化中逐渐显现。随着美国国家法律体系的不断发展,传统ADR在经历了早期的制度化准备后,开始向新型ADR转变。伴随着不同阶段国家与社会对纠纷解决实际需要的不同,美国联邦新型ADR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初建、发展、变革、完善四个阶段。美国联邦ADR的历史发展中存在着规范对ADR的影响从 隐性化 到 显性化 的转变,和法院对ADR从 竞争 到 合作 的态度变化,ADR的历史发展是对规则从 逃离 到 回归 的过程。本书阐述了美国联邦ADR的历史发展图景,阐明在ADR和诉讼趋异的价值追求与趋同的社会现实之间,ADR面临着与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