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与1950年3月3日制定部刑法典,1974年1月、1987年2月、1995年3月、1999年8月、2004年4月先后进行了五次修正。现行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刑法典》包括以下九章:刑法的基本规定;总则;反国家和反民族罪;侵害国家管理秩序罪;侵害社会主义经济罪;侵害社会主义文化罪;妨害一般行政管理秩序罪;侵害社会主义共同生活秩序罪;侵害公民的生命财产罪。
它是《新加坡经贸投资指南》系列丛书之一,并得到中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和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的支持,它将随这个星期出发的中国的新加坡商团在当地分发。 这本130页手册的出版宗旨,是为有意来新加坡投资和经商的华资企业和个人,提供一些新加坡主要和基本的相关法律和税务介绍。其主要内容包括“新加坡法律制度简介”、“商业合同”、“知识产权”、“房地产”、“个人与公司破产”、“债务追索”、“与公司和个人有关的税务”等等。 本手册中所涉及的法律和税务条文及法律和税务概念均译自相关的英文法规和英文概念。由于中英文两种语言有其各自不同的句法、语法规则和用语习惯,因而本手册中的相关法律和税务条文及法律和税务概念的中文翻译未必在各方面与原文完全一致。本手册中的部分词语在新加坡现行法律和税务中已有定义
笔者曾经于2014年6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翻译出版了日本著名行政法学者原田尚彦教授的《诉的利益》一书。但由于该书问世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的研究成果当然无法对其后尤其是今天的理论发展风貌有所体现。鉴于此,同时考虑到 诉的利益 作为行政法学上的一种理论在我国尚未完全确立,于是萌生了撰写本书的念头,一为梳理日本诉的利益的来龙去脉,二为填补原田教授《诉的利益》成书之后的理论空白。 本书中,笔者主要以日本行政诉讼的主要形态 抗告诉讼,尤其是撤销诉讼为素材,在对日本行政法学上有关诉的利益的理论,从行政处分性、原告适格、狭义的诉的利益等三个不同角度做一个整体把握之后,结合20世纪80年代以来具有典型意义的*法院判例,梳理并详细分析诉的利益的发展脉络,对该理论所面临的各种课题加以全方位考察,以期揭开日本
内容简介: 本书是著名日本行政法学家南博方先生历经20余载精雕细作而成的经典力作。全书共15章,总括了行政法的主要领域,简明扼要而深入浅出,提纲挈领而系统全面地描绘了日本行政法和行政法学体系。本书既注重对传统行政法学体系和经典理论的承继,亦强调对现代行政法实践和行政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的充分运用,大量引用判例,并结合近年来日本行政和司法领域的一系列改革,对行政过程各个阶段的相关行政法问题进行了精到的诠释,提示了行政法教材建设的方向。
《日本非典型担保法》是《日本典型担保法》的姊妹篇。同样以专题讲义的形式深入地阐述了让与担保、融资租赁等非典型担保中的重要课题。与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不同的是,此类所谓的 非典型担保 在民法典中并无明文规定。如何分析此等非典型担保,是解释学上的难点。对此,要关注其与民法上既有法理的关系,与其他民法条文(特别是典型担保条文)、民事执行法和破产法各类条文、判例和学说的关系,以及在解释中思考应有的担保制度为何。《日本非典型担保法》展现了如何在上述 不自由 的思考中推导出妥当结论的艰苦探索,并希望能给与中国的担保法学和实务以启发。
本书收录了越南近年来颁布的*重要的法律文本,包括《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海洋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行政违法处罚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投资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海商法》等。它们是涉及越南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的*重要领域的规范性法律文本,是我们了解越南的重要参考资料。
日本共同侵权行为的解释论,是在1970年代日本经济高度发展时期此起彼伏的公害诉讼和药害诉讼中,围绕探讨如何追究国家与企业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责任问题而逐渐展开的。近年来,由于在司法实践中,伴随着尘肺诉讼的提起,国家与企业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法律责任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因此,共同侵权行为法的解释论再次倍受关注。《共同侵权行为法论》采用实证分析、法解释学等分析方法,在以日本1960年代至今的有关10件公害诉讼判决、12件药害诉讼判决、27件尘肺诉讼判决,共计约50件关于 共同侵权行为 的代表类型判例为基础进行分析,提炼出了有关民法第719条的判例法理,展开主观共同说的正当性及其论证研究工作。
本书整体、动态地考察了日本侵权行为法制度和判例、学说的历史发展。探讨了实务界和理论界为解决现实社会问题引进大陆法的基本制度并使之本土化,同时吸收英美法的理论与做法,形成日本独特的侵权行为法制度与理论的过程。此次修订,增加了法律界曾经集中讨论过的安全关照义务问题,充实了有关侵权行为法的目的与机能、责任要件等相关方面的新判例、学说,以期使读者尽可能多地得到日本侵权行为法的*信息。
《南亚国际河流的冲突与合作:法律的视角》分析了南亚国际河流的5项主要双边条约机制,包括印度和孟加拉国之间的恒河条约机制,印度和尼泊尔之间的科西河条约机制、根德格河条约机制和马哈卡利河条约机制,以及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的印度河条约机制。本书阐释了南亚次大陆国家在面临显著的人口增长、城市化、工业化以及环境退化所带来的严峻水资源挑战的情境下,这些国际河流的背景情况和法律机制。对于国际律师、自然资源专家而言,本书具有十分有益的参考价值且提供了翔实的信息资料。
内容简介《日本能源法研究——以政府规制的法律与政策为中心》以历史、理论和政策三位一体的独特视角,介绍了日本能源法数十年的发展研究成果,通过与欧美等的比较研究,从一般意义上分析了政府规制产业法的基本思路、主要的手段方法及各自的利弊,并进一步探讨规制改革的方向及主要研究课题等一些理论问题。书中较为详细地介绍了电力业和燃气业从政府强力规制到放松规制并逐步趋于市场化的过程,以及在此过程中相关法律政策的修订演变。原作者藤原淳一郎直接参与并见证了日本能源市场过程,其研究将这一过程延续了近三十年,从基本理论
禹昌禄、吴日焕主编的《中国企业赴韩国投资法 律指南》为国内部全面介绍韩国投资相关法律制 度的书籍。其内容涵盖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并购、房 地产投资、外国企业在韩国上市、一般公司、公平交 易、税收、外汇交易、劳动关系、知识产权、企业清 算与破产、投资纠纷解决等各个投资相关领域的法律 制度,还附有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国内程序以及《韩 国外国人投资促进法》译文。《中国企业赴韩国投资 法律指南》体系完整,内容详实,实务性强,提供丰 富的中国企业赴韩国投资所需之法律制度方面的信息 ,将对有意赴韩国投资的中国企业起到法律指南性作 用。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废墟上,日本短时间内发展到今天这样一个世界经济大国,其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所发挥的安定国家的作用使世人无法忽视。宪法秩序的稳定,保证了国家的安定。而在维护宪法秩序的稳定方面,违宪审查制度无疑起到重大作用。所以,应当说战后日本在美国占领当局的主导下,引入的普通法院审查型的违宪审查制度,具有很多成功之处。日本的违宪审查制度虽然与我国在违宪审查方面实行的“权力机关审查制”存在重大差别,但在制度运作的过程中,都会涉及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以及具体审查的标准等技术性问题,日本在这些方面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而且,如果以中国的问题意识为视角,从比较法的角度研究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对于问题的解决有重大参考价值。本书作者选取了日本违宪审查制度作为参照对象,以期对我国违宪审
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系列丛书编委会编著的《印度尼西亚》是“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系列丛书之一,本书共分八章分别介绍了:章印度尼西亚法律概况;第二章印度尼西亚投资法律制度;第三章印度尼西亚贸易法律制度;第四章印度尼西亚工程承包法律制度;第五章印度尼西亚劳务合作法律制度;第六章印度尼西亚财税金融法律制度;第七章印度尼西亚争议解决法律制度;第八章印度尼西亚其他法律风险防范提示等内容。本书还总结了一大批企业在印度尼西亚发展战略,开展投资、贸易、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业务的成功做法、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本书内容简明适用、资料鲜活生动,是我国企业深入开展境外法律风险防范有益的工具书和辅导材料。
互联网的出现,极大地推进了人类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变革,由此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问题。目前,各国都在加快推进互联网法治建设,《网络法》堪称 及时雨 ,是对互联网相关法律现状以及课题进行全面概括的教科书级著作。《网络法》结合大量实际案例,对伴随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而出现的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它让我们意识到由互联网引发的法律问题的复杂性以及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之困难的同时,也让我们对互联网的光与影、涉及互联网的宪法 刑法 民法问题、互联网对法律制度以及人类未来社会的影响等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思考。
印度尼西亚是世界上*大的群岛 ,由13,500座岛屿组成,住着360个族群,说着719种语言。它不仅拥有丰富的天然资源,也是一个有着无与伦比的文化多样性与异质性的 。印尼长年饱受殖民剥削与冲突战争蹂躏,拥有复杂的殖民经验与艰辛的现代化历程,加上其地理特征所导致的多种族、多语言、多 的特性,要理解它殊为困难。伊丽莎白·皮萨尼曾先后以驻外记者和艾滋病流行病学家的身份周游印尼诸岛,深入观察和理解这个神秘多变、处于现代与传统的奇妙交汇处的国度,并深入剖析印尼近代史、政治制度、种族、 认同、僵化官僚体制,以及传统的“黏稠”文化,将游历中所见所闻的零星片段逐渐拼凑成一幅完整的印尼画像。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1907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它是一部汉译日本当时所有法律规范的作品。全书按照行政官厅顺序划分为25类,涵盖了宪法、行政法、刑法、监狱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出版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矿产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部门法律规范,收录法律、法规、敕令、规章等近3000件。 在近代,学习西方列强*成功的东方国家乃是日本。其在短短数十年间迅速完成的近代法律体系,一直是中国法学界所向往的学习范本。早在1896年派谴的*批中国赴日留学生中,就有唐保锷等法律研习者。此后,赴日本研习法律的人数则更多。留日法科学生著文介绍日本法律,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同时还积极翻译日本的法律、法令及法学著作,这些都对当时中国的变法修律产生了影响。从本书12篇序文所述以及在全部24位译校者
【内容简介】: 《源氏物语》是世界上 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是日本不朽的“国民文学”,开启了“物哀”的时代,对后世日本文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被誉为日本文学的灵感之源和日本古典现实主义文学的 峰。 作品成书于大约公元1001年至1008年间。小说以日本平安王朝全盛时期为背景,以源氏家族为中心,前两部描写了光源氏与众女子种种或凄婉或美好的爱情生活,第三部以光源氏之子薰君为主人公,铺陈了复杂纷繁的男女爱情纠葛事件。全书原文近百万字,400字稿纸用了约2400张,共五十四回,涉及三代人的生活,历经四代天皇,历时七十余载,出场人物近五百位。表现出平安时代(相当于我国的北宋时期)宫廷生活的百态,为平安盛世的贵族生活留下了翔实而丰富的剪影。故事秀逸出众,心理描写巧妙入微,结构精巧细致,行文之美和美学意识之前
《中国-东盟法律评论(2012年·第2卷·第1期)》主要收录了来自中国、文莱、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七国作者在第五届“中国一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以及印度尼西亚举行的东盟法律协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上的演讲稿或参会论文共计16篇,突出地反映了中国及东盟国家法律人士对本区域经贸合作及法制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前沿性研究成果。
以色列银行业监管卓有成效,特别是以色列银行业相当好地经受住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考验,这一点尤其令人赞许。《以色列银行业监管 审慎监管与消费者保护》一书,是对以色列银行体系及其监管模式提供系统阐释的力作,致力于解决审慎监管与商业行为监管之间的平衡问题,即如何在保持金融稳定的同时兼顾消费者保护,提高银行业竞争力。 本书对中国强化金融监管、降低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以及加强金融领域消费者保护立法等方面提供了诸多启示,也对参与 一带一路 建设和从事 走出去 管理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与专业人士提供了国别研究的*手资料和宝贵信息。
本书是一部全面汉译日本法律规范的外国法规类图书,1907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按照行政官厅顺序划分为25类,涵盖了宪法、各部门行政法、刑法、监狱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出版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矿产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部门法,是中国法律近代化过程中移植外国法律体系的规范蓝本之一,其翻译为汉语的法律用语比较规范,大多被留用至今,成为我们今天研究中国法律学术史的珍贵来源。而且该书在翻译、编辑、校雠、印制等方面也注重创立规范,出版严谨,装帧精良,具有较高的版本价值。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出版于清末预备立宪、创建中国近代国家机构的时期,它的刊行为普及西方法治理念,推进法律改革,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该书内容还反映了日本政治、经济、社会、国际关系、宗教等领
营业转让是一项重要的经济行为与并购重组手段,其实施必然会给转让当事人、债权人、股东、劳动者、国家等主体乃至竞争秩序带来方方面面的利益冲突,可我国现行制度及法理却并不能对营业转让所带来的各种利益冲突进行合理妥善的调整。而以日本法为代表的大陆法以营业及营业转让的概念为基础,构建了一套较为完整合理的制度体系。刘小勇编著的《营业转让制度研究——以日本法为中心展开》以营业转让的概念,营业转让中债权人、股东及劳动者的利益保护等内容为重点,详细考察了日本法上有关营业转让各项具体制度及其背后所依存的法理依据,简单地介绍了其他主要大陆法系国家(地区)及欧美法系国家(地区)的制度概况,并对其制度及法理进行了比较分析。此外,《营业转让制度研究——以日本法为中心展开》还分析考察了我国现行制度及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