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美国联邦*法院2016~2017工作年度判决的所有具先例效力的70篇判决书的译述合辑,分为9个章节,囊括了法院间的权力分配、主权豁免的界限、宪法权利的保护、民事法律与民事程序、刑事诉讼程序与刑罚、知识产权保护、经济法、行政法和法律解释等内容。每篇译述均以判例原文为基础,力求覆盖各篇判例中所有重要的法律点,保证全面理解案件事实、完整阐述法律法规,并准确提炼*法院大法官的观点。本书并非对判例原文的简单翻译。编者们对复杂案件抽丝剥茧,以一种更适合国内读者的逻辑来阐述判例,具有更强的可读性。此外,每篇译述都附有判例原文链接,每个判例均根据其内容被分配了一个或多个索引号,便于比较法学者研究检索,为读者提供翔实的研究资料。
《美国宪法:个人权利》是美国法学院的一本经典、权威的教科书。 作为法科学生学习宪法学课程的重要参考书,本书为庞大而复杂的美国联邦宪法的个人权利体系勾勒了基本的线索和脉络,从而可以帮助读者从权利的角度理解美国宪法乃至宪法学上个人权利与政府权力的关系。 本书的特点:,展现美国宪法中个人权利规范体系的构成,即以宪法及其修正案为准则,以各单行立法为具体架构,以联邦法院的判例为补充的主法、从法和案例的完整系统。第二,揭示了美国法的法律方法和判例法的适用方法。美国法的法律方法,特别注重司法技术及其实际运用;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审理,以此发现和发展法律规范;运用区分、类推和综合的方法,决定是否适用事实近似的判例。第三,美国联邦法院的宪法解释权,是美国宪法“刚性”的制度保障,也是本书
本书是一部研究当代美国国会实际立法过程的经典著作。区别于教科书中常常提到的模式化的立法程序, 非正统的法律制定 着重强调立法实践中出现的非传统程序和实际操作的新变化,这些新立法程序对于法律能否通过发挥着重要作用。本书通过对美国当代经典立法个案的分析,描述了美国国会立法的实际运作过程,同时结合美国国会历史上的立法案例研究,展示了国会立法程序的变迁,并对其背后的原因以及由此导致的结果进行了解读和评估。
本书收录了中文及英文原版美国宪法及宪法修正案,另收录了刘小冰的《美国宪法的综合分析》与张彩凤《一个民族的图腾:美国宪法导读》。如果说,《法国民法典》开近代民法之先,那么,美国宪法就是开近代宪法风气的作品。而且,它凝聚着美国开国元勋们的治国理念与独具匠心的制度设计,成为世界法律文明目前的不朽之作。两百多年来,美国宪法依然是西方宪法目前的经典性蓝本之一。
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系列丛书编委会编著的《加拿大》是“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系列丛书之一,本书共分八章分别介绍了:章加拿大概况和法律体系;第二章加拿大投资法律制度;第三章加拿大贸易法律制度;第四章加拿大工程承包法律制度;第五章加拿大劳务合作法律制度;第六章加拿大财税金融法律制度;第七章加拿大争议解决法律制度;第八章加拿大其他法律风险防范提示等内容。本书还总结了一大批企业在加拿大发展战略,开展投资、贸易、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业务的成功做法、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本书内容简明适用、资料鲜活生动,是我国企业深入开展境外法律风险防范有益的工具书和辅导材料。
本书以给广大读者提供手资料为基本定位,因此,笔者对于案件的评论和观点全部都采取简明扼要的论点式提出,并不做长篇大论式的论述。由于这些案例的英文原文可以很容易在互联网上检索到,本书仅在附录部分列举了各个案例的英文名称,没有将英文判决书的原文列入本书。同时,为了便于广大读者对于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美国税法典》)有一个整体的了解以更好地理解各个税法案例,本书在附录部分列出了笔者研究《美国税法典》的一篇文章,供读者参考。
《欲望号街车》是威廉斯诸多作品中的扛鼎之作,女主人公布兰奇是典型的南方淑女,家庭败落以后,不肯放弃旧日的生活方式,逐渐堕落腐化,后来不得不投靠妹妹斯黛拉。但又与妹夫斯坦利粗暴的生活方式格格不入,继而遭妹夫 , 被送进疯人院。现代社会中野蛮残忍的势力无情地蹂躏温柔优雅的弱者,《欲望号街车》无疑是向社会发出了一声振聋发聩的嘶喊--是谁把布兰奇疯了!1947年该剧在纽约上演后获得巨大成功,囊括美国三项戏剧大奖:普利策奖、纽约戏剧奖和唐纳德森奖。阿瑟·米勒称\\\\\\\\\\\\\\\"《欲望号街车》的首演等于是在商业戏剧的土地上插上了一面美的旗帜。\\\\\\\\\\\\\\\"
在这本《产品责任法精要》(第5版)中,作者简要介绍了美国产品责任法的主要内容,主要涉及产品、瑕疵和销售的概念,产品责任诉讼的诉因、损害、当事人、管辖权和其他程序问题,还专门论述了制造瑕疵、设计瑕疵、不适当警告和说明、错误陈述以及举证责任问题。作者不仅介绍已经建立的规则,还分析了这些规则在适用中与其他有关问题的关系,并全面客观地介绍了不同州的司法实践。特别是本书的叙述方式很适合中国人的阅读习惯,读者可以从本书中了解美国产品责任法的概貌。对于那些需要深入研究美国产品责任法的读者,也可以按照本书引用的案例,在互联网或其他专门的案例书上检索详细资料进行研究。因此,本书在中国的出版对促进中国学者了解和研究美国产品责任法是大有裨益的。
本书回顾了美国联邦*法院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所作的若干裁决,利用若干已经公开的原始资料,讲述了裁决做出时的幕后故事,通过分析美国联邦*法院的大法官们在裁决非法证据排除案件时的行为、思想和动机来考察该规则在美国兴起、发展和衰落的演化过程及其深层原因。
《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是美国联邦政府为了应对2008年肇始于美国并迅速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而制定的一部大规模的金融改革法案。该法案不仅是美国在全球范围内率先针对危机中饱受诟病的金融监管体制建立的新规则,更是今后各国进行金融监管改革的新标尺,对美国境内以及全球范围的金融生态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书是罗伯特A达尔的代表性著作之一,主要就美国宪法在促进民主的目标上的作用提出了质疑。罗伯特A达尔揭示了美国宪法潜在的反民主因素,探讨了个中缘由,将美国的宪政体制与其他民主国家的宪政体制进行了对比,认为与其他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相比,美国的宪法并不民主。随后,达尔列举了美国宪法中不够民主的一些主要因素:总统并非直接选举;国会两院制,其中参议院每州两名代表的规则违反了人口比例代表原则;“赢者通吃”的选择规则会导致小党派、非主流声音得不到有效代表;法院的违宪审查权力有悖于民主精神;法院法官的终身制……后,达尔探索了如何改革政治体制,以实现公民之间更大程度的平等。
本书主要研究了美国对外贸易区的立法设计、准入与货物监管三个法律问题,明确了对外贸易区的法律性质,高度概括了对外贸易区的历史演变,并针对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立法设计、准入与货物监管方面的现状与问题,提出了完善的路径、对策与机制。
宪法是美国政治生活中受尊敬的文献之一。但是,它是这样一个文件,即使那些事实上并没有获得大众的绝大多数选票支持的白宫候选人,也会按部就班地摆弄它。它给予怀俄明州投票的权重与加利福尼亚州的一样多,而不顾加利福尼亚这个由牛仔组成的州的人口数是怀俄明州的七倍之多这个事实。它赋予美国总统根据他的政治见解就可以否决国会两院的立法议案的权力。对于一个共和政制来说,这是反映了当下美国人的制度需求和制度匮乏的良方吗? 桑福德·列文森对这部广受尊敬的宪法投下了严肃的目光,他争辩说,这部宪法的绝大多数条款促成了一个既不公正也无效率的政府。按照既有的蓝图,我们既不可能由我们自己来处置这个不胜任的总统,也无法保证政府在灾难性的袭击后还能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可能不太重要,但是毫无疑问问题丛生的是法院法
“英美判例百选”的首要目的,是想使其成为教授英美法入门的有用教材,所以编辑者要求执笔者不要注重解说而是要给学生提供能事先阅读、思考的素材。全书的编排是由案件的事实梗概、判决要旨和按语组成的。根据情况,有些判例的事实梗概和判决要旨保留了英文原文,而按语则是让学生在思考和调查时得到启发。 法学发展到今天,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相互借鉴越来越明显。本判例集就是日本52位法学者和律师筛选了英美法122个判例,并对其更深入和延展评论的汇总。我们选择翻译的是新近的第三版,选择的案件或许更代表了英美普通法的本质,同时也希望更能便捷此间读者翻阅。
范晓波所著的《美欧银行并购反垄断的法律规制研究》讲述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自由化进程的加快和金融管制的放松,银行并购活动在世界范围内持续发生。银行并购的规模和金额巨大,同业、同地并购与跨行业、跨境并购并存。银行大规模的并购,使其为跨国公司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成为可能,金融一体化打破了资本流动的国别限制,加剧了各国银行在全球范围内对国际金融资源的争夺。 银行并购有其积极的一面,适度的并购能够使商业银行的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发挥规模经济效益,增强国际金融竞争力。但也有其消极的一面,银行并购会使市场集中,市场集中度过高就会形成垄断,威胁到市场的有效竞争。金融资产的高度集中,还可能影响金融安全。大规模的银行并购直接导致银行数目的减少。在美国,大规模的企业合并发生在20世纪八九
《美国超级基金法》是在美国已有环境法律无法有效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问题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它以解决“脏中脏”的污染场地为突破口,建立“国家优先(处理)名录”,“溯及既往”地系统追究环境责任,成为美国乃至全世界环境法中*特色的一部法律。同时,依据该法律设立的“超级基金”,体现了政府在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解决环境难题时的积极作为。 由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主任贾峰同志带领的青年研究团队完成的《美国超级基金法研究》一书即将付梓出版。这是一项特别值得称道的研究成果,必将对国家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及法律政策制定产生重要的影响。该书所展示的成果是我国学界首次对《美国超级基金法》进行综合、全面和系统的集成研究,极具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这也是一项对我国未来环境立法和社会经济发展所迫切
本书整理汇编了当今美国保护商业秘密的全部4部联邦性专门法律,包括3部刑事法律和1部民事法律;以及在美国已经被全部50个州或绝大多数州适用的3部*的商业秘密示范法。这是当前美国联邦法院审理商业秘密刑事和民事案件,以及各个州法院审理商业秘密民事案件的主要法律依据。在此基础上,作者还把上述3部联邦刑事法律和1部联邦民事法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编辑整理,形成了一部联邦商业秘密刑事保护整合版,便于中国读者直接适用该综合版掌握全部的联邦商业秘密刑事法律。 另外,为了便于中国读者比较容易地了解和掌握这些法律的规定和内容,本书中专门介绍了美国联邦《宪法》的相关内容,还介绍了美国独特的司法机构,包括警察机构、检察机构、法院机构和监狱机构,还专门介绍了美国的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FBI)的组织结构和部门功能。 *后
本书是一部系统全面介绍美国联邦法院的大型工具书,其内容涉及大法官及与联邦法院发展密切相关重要人物的介绍;联邦法院的运作程序和美国立宪注意的内涵;联邦法院曾经审理的具有重要影响的判例;联邦法院的历史以及相关的术语和概念,等等。它从不同的角度勾勒了美国联邦法院的全貌,为读者提供了有关美国联邦法院的系统、全面的信息。 本书对于联邦法院的历史和目前的运作提供了一个综合性介绍。它通过按字母顺序排列的涵盖几类宽泛类别的词条而达到这一目的。传记词条探索了全部大法官、参议院否决的被提名者、在联邦法院辩论过的杰出的律师、以及其他许多在联邦法院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人物的个人经历和职业生涯。 另一类的词条论述了一些对联邦法院的运作和美国立宪主义的内涵都具有核心意义的概念,它涵盖了诸如正当法
《美国的行政司法》是美国行政法学家、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皮特 L.施特劳斯教授的开山之作,全书体系架构完整,涵盖了美国行政法的宪法背景、政府的组织体系、行政法的范围、行政行为的程序形式、对行政行为予以司法控制之外的法律控制、获得司法审查、司法审查的范围、政府及其机构的责任等内容。每一章节以核心问题为中心,追溯早期制度和判例的发展,并以典型判例和相关论著展开对比分析,展示了美国联邦*法院的多数意见和反对意见以及学界的各种观点。本书第三版展现了美国政治和法律上的*进展,以行政法为主线阐述了美国社会的 分裂 和多元,以及在立法、行政和司法上做出的回应。
美国《1939年信托契约法》(以下简称该法)作为1929~1933年大危机的产物,意图恢复人们对市场的信心,并经受了市场对其适用性的数十载考验。该法虽经《1990年信托契约改革法》和2010年国会第229号公法法案的诸多重大修改,但是,其追求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取向始终如一。综而观之,该法主要有以下内容和要点: ,该法开篇即提出了进行信托契约规制的必要性。正如该法在第302条所阐述的那样,如果债务人不能指定受托人,那么投资者可能因为人数众多、无法统一诉讼而使其合法权利无法得到完整维护。即使指定了受托人,如果受托人不具有足够的权能或者资源,或者存在利益冲突,投资者的利益同样不能得到充分保护。基于信息不对称,债务人未向受托人和投资者提供足够的信息,这会为滋生欺诈提供温床。投资者在一般情况下没有直接参与信托契约
作者从宪政的视角出发,运用文献研究与历史研究的方法,系统地研究了美国少数人受教育权法律保护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将各个时期不同少数人的受教育权法律保护进行了横向与纵向的比较研究,揭示出美国社会在少数人受教育权保护方面的运作机制,即立法、司法与行政的三权分立,特别是联邦法院违宪司法审查权的有效运用,在废除教育领域中的种族歧视与种族隔离方面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作者认为,专门针对少数人受教育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予以强大的专项经费保障,是实现少数人平等受教育权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本书从美国历年来的新闻官司判例中抽绎出具有代表性的23个案例予以解析,既有近年广受关注的 棱镜门 事件,也有作为经典案例常被援引的判例,如 沙利文案 ,还有关于失实性报道的案件 谢泼德诉佛罗里达州案 ,老百姓的 诽谤 官司案件 盖茨诉罗伯特 韦尔奇公司案 等等。有不少是美国联邦法院经常援引的先例。 全书分为《媒体的 嘴 不好管》《名人的 脸 不好用》《政府的 令 不好使》《百姓的 事 不好报》《法院的 案 不好审》五大部分,涵盖了多个面向,每个具体案例包括案件回顾、官司进程、法眼观案三小节,对该判例的背景、案情、判决分析、意见表达等做了介绍,读者可以对每个判例获得比较完整的、透彻的认识。是一部由案例构成的美国新闻法治简史,也是传播法教学有价值的参考书。
《类比法律论证:以德国学说为出发点》以德国法学方法论传统经年积淀的丰富成果为思考起点,尝试为一种类比法律运用的理性主义立场而辩。它集中探讨了两个问题。即在法律推理中类比何时被运用,以及类比如何被运用。前者涉及类比运用的前提问题,而后者涉及类比运用的结构问题。只有当这两个问题同时得到理性的回答,一种理性主义的立场才可能站得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