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部激情四溢、理由充分的警示录,同时也是一部引人入胜乃至轻松有趣的作品。有人主张废除陪审团制度,将陪审团的权力移交法官或者“专家”小组,对此,德威尔法官在本书中一一驳斥。与“冗繁晦涩的法学文著”不同,作者回溯了陪审团有罪裁决与无罪裁决的历史衍进,引用了著名审判的真实记录,例如:对年轻的贵格教徒威廉·佩恩的控诉、赛伦“巫士”审判以及18世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报刊印刷商约翰·皮特·曾格的民权审判——该诉讼由“费城律师”的原型为其赢得。德威尔法官讽刺性的幽默意趣渗透在字里行间。 但是作者也感到深深的忧虑,他警告我们:由于漠视与误解,陪审团制度正在危急之中;如果公众对其不闻不问,那么就可能会失去它。长期担任出庭律师与联邦法官的经历使作者确信:如果参与审判的法律职业者给予其一个
本书记述了 1787 年至 1887 年间的美国百年行政法史。讨论在 1787 年至 1801 年的联邦党时期如何架构财政和税收部门、设立总检察长、设立行政课责机制、在普通法背景下进行司法审查。在 1801 年至 1829 年的民主共和党时代,如何实施禁运行政和土地行政、建构相应的内部行政控制体系。记述了在 1829 年至 1861 年的杰克逊时代,第二合众国银行的消解、公职轮替与行政组织的改革、蒸汽船规制的兴起。继而讨论了镀金时代的行政法、文官制度的兴起以及退役保障金裁决和禁邮令的实施。 本书让读者了解美国建国百年间行政和行政法的运作,揭示出一幅曾被遮蔽的美国公法史长卷。本书对我国行政法史、内部行政法、国家建构与行政法的研究亦不乏启示和借鉴意义,适合从事行政法学、宪法学、法学理论、政治学、美国史、美国法和美国研究工作的读者
本书通过讲述塞缪尔 雷波维兹的律师生涯中精彩、引起轰动的数十个辩护实例,描绘了他如何在法庭上多次绝地反击,给予控方当头一棒,以及他为这些案件做了哪些准备、如何调查证据、如何询问证人、如何将庭审的节奏控制在自己能掌握的范围、如何打动陪审团、遇到过哪些阻碍和挫折。
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系列丛书编委会编著的《加拿大》是“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系列丛书之一,本书共分八章分别介绍了:章加拿大概况和法律体系;第二章加拿大投资法律制度;第三章加拿大贸易法律制度;第四章加拿大工程承包法律制度;第五章加拿大劳务合作法律制度;第六章加拿大财税金融法律制度;第七章加拿大争议解决法律制度;第八章加拿大其他法律风险防范提示等内容。本书还总结了一大批企业在加拿大发展战略,开展投资、贸易、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业务的成功做法、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本书内容简明适用、资料鲜活生动,是我国企业深入开展境外法律风险防范有益的工具书和辅导材料。
本书以给广大读者提供手资料为基本定位,因此,笔者对于案件的评论和观点全部都采取简明扼要的论点式提出,并不做长篇大论式的论述。由于这些案例的英文原文可以很容易在互联网上检索到,本书仅在附录部分列举了各个案例的英文名称,没有将英文判决书的原文列入本书。同时,为了便于广大读者对于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美国税法典》)有一个整体的了解以更好地理解各个税法案例,本书在附录部分列出了笔者研究《美国税法典》的一篇文章,供读者参考。
本书主要研究了美国对外贸易区的立法设计、准入与货物监管三个法律问题,明确了对外贸易区的法律性质,高度概括了对外贸易区的历史演变,并针对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立法设计、准入与货物监管方面的现状与问题,提出了完善的路径、对策与机制。
作者从宪政的视角出发,运用文献研究与历史研究的方法,系统地研究了美国少数人受教育权法律保护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将各个时期不同少数人的受教育权法律保护进行了横向与纵向的比较研究,揭示出美国社会在少数人受教育权保护方面的运作机制,即立法、司法与行政的三权分立,特别是联邦法院违宪司法审查权的有效运用,在废除教育领域中的种族歧视与种族隔离方面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作者认为,专门针对少数人受教育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予以强大的专项经费保障,是实现少数人平等受教育权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美国货物买卖和租赁精解》是系统地理解和掌握美国货物买卖和租赁的优秀材料,共分十章,以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篇货物买卖、第2A篇货物租赁为基础,系统地介绍、讲解了美国货物买卖和租赁的基本制度。针对货物买卖这一具体对象,论述了买卖合同的缔结、合同条款、履行、违约等基本问题。每一具体部分的论述都涵盖了丰富的知识点、富有逻辑的论述以及大量的案例。《美国货物买卖和租赁精解》同时也介绍了*案例法的动态和立法动向,这为进一步地深入研究提供了有价值的指导。《美国货物买卖和租赁精解》适合法学学生、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阅读和研习。
范晓波所著的《美欧银行并购反垄断的法律规制研究》讲述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自由化进程的加快和金融管制的放松,银行并购活动在世界范围内持续发生。银行并购的规模和金额巨大,同业、同地并购与跨行业、跨境并购并存。银行大规模的并购,使其为跨国公司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成为可能,金融一体化打破了资本流动的国别限制,加剧了各国银行在全球范围内对国际金融资源的争夺。 银行并购有其积极的一面,适度的并购能够使商业银行的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发挥规模经济效益,增强国际金融竞争力。但也有其消极的一面,银行并购会使市场集中,市场集中度过高就会形成垄断,威胁到市场的有效竞争。金融资产的高度集中,还可能影响金融安全。大规模的银行并购直接导致银行数目的减少。在美国,大规模的企业合并发生在20世纪八九
本书共分为十章内容:毒物侵权研究简介;产品责任理论;责任理论:以土地为基础的诉讼;《综合性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案》上的责任;雇主责任;其他特殊被告;抗辩;因果关系;伤害与损害;大规模有毒物质侵权行为。本书的主要目的是审视正在进行的司法努力,来形成一个切实可行的毒物损害的法理,并且识别和评估那些为突出的司法创新。
\\\\\\\\\\\\\\\"【内容简介】: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9—1916)是 知名度的美国作家之一,也是作品在 上被翻译得 多的美国作家之一。他幼年因贫困辍学,做过小偷、水手、淘金客,足迹踏遍大半个世界,以“硬汉作家”成就大名,但 终以过量服用 品 自 杀。他坎坷丰富、大起大落的一生成就了他 的风格和魅力,历久不朽。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 的中篇小说杰作,被誉为 出色的动物题材小说,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这一过程充满了野性与人性之间的交织与角斗,而 终野性占据了 。作者借此深刻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
这是一套关于美国宪法刑事诉讼的判例集。本判例集收录的判例都是美国联邦法院作出的、在刑事诉讼宪法化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经典判例。在美国,这些判例素有“大判例”的美誉,是美国宪法刑事诉讼的基本骨架和支撑。我们的目的是通过对这些判例的翻译与评论,深化对美国宪法刑事诉讼各项具体制度的 理解。 在判例的选择上,我们的标准是:该判例或者标志着美国联邦法院立场的重大转折,或者体现了关于某重大问题的基本立场,或者明确了某重要法则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 在翻译方法上,与美国法学院的Casebook不同,本丛书翻译的是未经删节整理过的判决全文,以期可以直观地展现英美判例法的真实面貌。 该丛书辑是关于美国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的判例,分为三卷:搜查与扣押、令状原则的例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周雅荣先生编著的这本《美国法律辞典(汉英双解)》可作为高等院校法律和英语专业师生、律师、司法官员、翻译和研究工作者、涉外企业和驻美机构工作人员,以及赴美留学、创业和定居华人的参考工具书。内容包括学术性强的美国各门法律的术语,也涉及美国日常生活中与法律有关的用语。鉴于美国法律体系的渊源和路易斯安那州的特殊历史原因,本书还选编了若干主要在英国使用和存在于大陆法系内的法律词汇。全典共收词目及其相关词语一万五千条左右(包含缩略语等)。
美国的立国和兴起,是世界现代史的中心事件之一。美国的兴起与其宪政的相关度问题,更是身处现代化漩涡中竭力保全自身文明政教制度的中国知识界的核心关切。如今,离开这一事件、这一问题,中国知识界几近无法“正常”思维——吊诡的是,美国宪政对中国知识界来说迄今仍是未解之谜。 长期以来,我们思考美国宪政的一般路径是:将之拆解为一系列据说可放诸四海皆准而中国自不能不准的宪政“要件”,寻觅这些要件在中国的蛛丝马迹,嗣后有则再接再厉,无则奋起直追。然而,正如循此路径而进的宪法大家张君劢所示:这种路径终只会得出如下结论:中国人因所谓“民族劣根性”而缺少宪政习惯——这无异于说,除非彻底抛弃中国文明传统,否则永无“宪政”之日。
本书是罗伯特A达尔的代表性著作之一,主要就美国宪法在促进民主的目标上的作用提出了质疑。罗伯特A达尔揭示了美国宪法潜在的反民主因素,探讨了个中缘由,将美国的宪政体制与其他民主国家的宪政体制进行了对比,认为与其他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相比,美国的宪法并不民主。随后,达尔列举了美国宪法中不够民主的一些主要因素:总统并非直接选举;国会两院制,其中参议院每州两名代表的规则违反了人口比例代表原则;“赢者通吃”的选择规则会导致小党派、非主流声音得不到有效代表;法院的违宪审查权力有悖于民主精神;法院法官的终身制……后,达尔探索了如何改革政治体制,以实现公民之间更大程度的平等。
《类比法律论证:以德国学说为出发点》以德国法学方法论传统经年积淀的丰富成果为思考起点,尝试为一种类比法律运用的理性主义立场而辩。它集中探讨了两个问题。即在法律推理中类比何时被运用,以及类比如何被运用。前者涉及类比运用的前提问题,而后者涉及类比运用的结构问题。只有当这两个问题同时得到理性的回答,一种理性主义的立场才可能站得住脚。
宪法是美国政治生活中受尊敬的文献之一。但是,它是这样一个文件,即使那些事实上并没有获得大众的绝大多数选票支持的白宫候选人,也会按部就班地摆弄它。它给予怀俄明州投票的权重与加利福尼亚州的一样多,而不顾加利福尼亚这个由牛仔组成的州的人口数是怀俄明州的七倍之多这个事实。它赋予美国总统根据他的政治见解就可以否决国会两院的立法议案的权力。对于一个共和政制来说,这是反映了当下美国人的制度需求和制度匮乏的良方吗? 桑福德·列文森对这部广受尊敬的宪法投下了严肃的目光,他争辩说,这部宪法的绝大多数条款促成了一个既不公正也无效率的政府。按照既有的蓝图,我们既不可能由我们自己来处置这个不胜任的总统,也无法保证政府在灾难性的袭击后还能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可能不太重要,但是毫无疑问问题丛生的是法院法
吴宏耀、周媛媛编写的《美国死刑案件的无效辩护标准》比较全面详细介绍了美国死刑案件的辩护标准问题。全书共分三章:章,关乎生死的辩护;第二章,评判辩护质量的尺度;第三章,更早、更多与更好。附录一:经典判例:斯特里克兰案-;斯密斯案;毕阿德案。附录二:ABA《死刑案件中辩护律师的指派与职责纲要(2003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