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的力量 香港法治观察》是作者利用公派留学香港的机会,以自己在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立法会法律事务部、高等法院原讼庭等机构实习的经历,结合亲身的观察、感受和体悟,写就的一本深入浅出地介绍香港法治治理结构和特色的著作。作者是法学科班出身,对香港的法治机理既有理论方面的学习和修养,又有近距离的实践观察。 作者既介绍了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余年来成功的法治实践和社会管理经验,也毫不避讳地指出了香港存在的深层次社会矛盾和法治问题。值得每一位关心香港问题和法治问题的读者研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区联络办公室法律部部长王振民教授为本书作序。
本书是英国行政法学的经典之作,先后被译成意大利文、西班牙文、日文,在国际上享有盛名。作者先后执教于牛津大学和大学,并在世界许多国家(包括中国)讲过学。本书系统地介绍了英国的政府体制,特别详细地讲述了行政系统与立法系统和司法系统的相互关系,阐述了英国法治的基本原则,英国不成文宪法对行政控制的基本原则,英国行政法的演变与发展,英国行政裁判制度及其运作方法,英国对行政系统实行的司法审查制度及其运作方法,英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基本原则。本书资料翔实,观点明确,逻辑严谨,思路清晰,在法学著作中具有相当的可读性。
律师不受欢迎只不过反映了其职业的神秘性——正如肖伯纳曾提过的,所有职业都是相互间的共谋以欺骗外行人,事实也确实如此。 他们从走进法学院的天起就被告知,法律不是商业事务而是一种职业:律师的成就感不应当来自赚取金钱的多少,而应来自他所从事的事业。 我所见过的律师都具有相似的“风格”:难打交道、冷漠、疑心重重、喜好挖苦和冷嘲热讽,据说他们熟稔人性最丑恶的一面,精通世间最难以置信的交易,他们对尔虞我诈司空见惯,以至于无法相信任何人。(梅伯恩勋爵) 美国历届三十六位总统中有二十三位曾经是律师,美战以来产生的州长约半数曾经是律师,美国的参众议员也总是有近60%的人是律师。 --《美国律师》
本书在总结和归纳英美刑法的特点、英美刑法中犯罪的本质与分类等一般理论问题基础上,首先就英美刑法中确定刑事责任的基本要素、排除刑事责任的事由、其他影响刑事责任的事由以及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进行了总论性的探讨,然后,依次对英美刑法中的杀人罪、伤害身体的犯罪、性犯罪、财产犯罪、交通肇事罪、危害国家主权与管理的犯罪、妨害公共秩序、社会道德的犯罪等八类主要犯罪进行了探讨。有感于我国刑法学界对英美刑法研究匮乏,内容介绍落后陈旧,论著翻译晦涩难懂的现状,本书以内容介绍全面系统、使用语言通俗易懂、体系设置突出特点为宗旨,力图实现理论与实践结合,历史与发展结合,客观介绍与比较分析结合,从而展示给读者一个认识和了解英美刑法理论的全景式画面。
本书运用法解释学、比较法学、历史学和法社会学等多各种研究方法,结合我国代理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对英美代理法的基础理论、代理权限、代理种类、代理的三方关系、代理关系的终止、企业与贸易中的特殊代理关系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在概要总结我国现行代理立法状况的基础上,就我国如何借鉴英美代理法,完善我国代理制度提出了若干设想。
作为刑法学者的恩吉施的著作,他的刑法著作的影响力,和他致力于刑法方法研究,尤其是为汉斯-海因里希·耶舍克(Hans-Heinrich Jescheck) [2]和汉斯·约阿希姆·希尔施(Hans Joachim Hirsch)[3]作了详尽评价。对故意和过失或因果性的开路式考察,以及他关于医生法的文章,在今天仍是刑法教义学的基础。在他的法哲学和法律理论著作中,恩吉施既未与法律的传统和法律理论的传统决裂,也未寻求踏上法律认识的全新之路。毋宁说,他用一种非常基本的方式,与本世纪有代表性的法哲学和法律理论观点展开论辩,这尤其体现在他的《法律思维导论》中。在这一点上,他的《法律思维导论》也恰好同时是本世纪初以来的一本关于法律方法论发展的导论。 在一个打上新实证主义倾向,但也打上法律秩序本身不为法律者重视烙印的时代,恩吉施通过《法律思维导论》和在其他
《美国 》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为实施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而制定的配套行政性法规。该法规已于2015年9月17日正式发布。由于该法规的主要内容在《美国联邦法规》(CodeofFederalRegulations,简称CFR)中的编号为第21章117部分,因此也被简称为117法规。
“仲裁”是按争议双方意愿所成立的一个独立评核机构,目的是进行审理并为案件提供一个经过理性分析的裁决,机构的成员称为仲裁员。仲裁员不一定由专业的法律人士担任,任何人员只要持公平、耐性和开放的态度,经努力后也可以成为的仲裁员。 《浅谈香港仲裁法》作者曾担任多年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通过其丰富的经验及专业的知识,辅以案例,将“香港仲裁法”全面及简要地阐释出来,希望读者在阅读过程中非但学到有关的基本知识,更能在有机会处理案件时,将之善用,以达到有效而符合经济原则的结果。
《美国警察管理与执法规范详解》主要研究美国警察管理和执法规范两大方面的课题。包括美国警察局的组织结构及其职能分工、日常管理规范,美国警察的权利、义务、奖惩、福利待遇、着装和警用装备,社区警务及公共关系,以及美国联邦警察与州警察之间、各州警察之间的警务协调等内容。《美国警察管理与执法规范详解》还介绍了美国警察的执法权限和执法规范,如武力控制与使用,逮捕、侦查与讯问,搜查、没收、证据,羁押犯罪嫌疑人程序,紧急情况处置,交通执法程序等内容。 由于美国联邦警察和各州警察管理体制各有特点且名称也各不相同,因此《美国警察管理与执法规范详解》在编写中主要以都市警察局为例,既适当体现其各自特点,又更多地体现其共性,并且统一名称,便于读者学习、借鉴和参考。
拉德布鲁赫的人生,是一个法律思想家、哲学家和社会民主主义者的人生。在当代法律思想史上,他已被公认为一代法学大师。他以哲学上的两元论为出发点所阐发的实证相对主义法律思想,半个多世纪以来对世界范围内的法律思想界产生相当大的影响。他终其一生都在现象公正和事实公正、表面理性和客观理性之间探求真正的公正和理性。他早期表达的观点与晚年所获的认识,实际上表明了他关于公正思考的一个大回旋——否定之否定。在他的思想历程中,虽然不无偏差失误,但却从未迷失过方向,相反,他愈来愈接近自己的目标。本书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欧盟海关法典》以实现海关完全无纸化、电子化为目标,努力实现欧盟成员在海关执法方面高的协调性、统一性和操作性,增加了对经认证经营者(AEO)制度的规定,是一部反映现代海关发展规律和特点、具有区域代表性的法律。《欧盟海关法典》的出版,将有利于海关关员了解欧盟海关法,也有利于广大外贸企业、有关从事国际贸易实务以及教学研究的人员学习了解有关情况。
本书介绍了当今国际法的概况,并且为更深入的研究指明了方向。国际法指适用于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国际法主体主要包括国家及国际组织。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以区别于国际私法。后者是以国际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则。国际法也不同于法。法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其调整对象限于该国管辖范围内的个人及其他法律实体。 本书包括了海洋法、国际环境法、武装力量的使用和军队的控制等章节。本书对国际公法的相关方面和应用进行了研究,比如渊源。同时还介绍了国际组织、争端解决、国际条约法和个人的权利等内容。此外,本书还介绍了管辖、美国对外关系法和豁免的内容,最后还介绍了国际法律研究的资料和方法。
本书运用规范、实证、比较等研究方法,对日本专利法的历史演进和制度内容进行了系统、深入的探讨。本书特点:,首次对日本专利法发展史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整理归纳出跨越长达百余年的日本专利法的历史变迁,梳理出日本专利法的整体发展脉络,制作了日本专利法的发展史年表。第二,将研究视角以法学规范为中心,向两边延展,考察法律出台前的背景、法律实施的绩效。将日本专利法放在日本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进行分析,探讨法律与科技、经济之间的互动。第三,典型案例的实证研究突出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深度的案例分析避免了纯理论层面的逻辑推理,更加注重法律的实际运用,注重法律的动态研究。
本书是作者关于“一国两制”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研究的33篇重要论文,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作者认为,目前对基本法的研究,其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提高,不能再局限于宣传和解释基本法的条文上,而是要面对现实问题,提出适当的解决方法。由此出发,作者充分将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相结合,运用理论去解决实际问题,而实践又丰富了理论本身。
本书为当代意大利刑法杜里奥.帕多瓦尼的代表作,是近十年来意大利再版速度最快并已成为刑法学经典的专著性教科书。1998年本书第三版译为中文后,受到刑法学界普遍的关注。本注评版增添了意大利刑法到目前为止的发展以及译者对意大利当代刑法制度的基本内容、历史、特点等背景情况的介绍。相信细细品味本书的读者,在系统而全面地了解意大利现行刑法制度与理论之余,对意大利为什么能成为近代文明发祥地,近代法学的摇篮,现代刑法各大流派的故乡等问题也能有新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