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着眼于作为两岸政治关系定位问题在宪法论域映射的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法理定位问题,力求运用宪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原理,形成一套具有建设性意义的法理定位策略体系。全书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法理定位研究的问题意识与理论面向。第二部分从背景、历史和两岸三个面向出发,对涉及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法理定位问题的若干重要地理论与现实问题加以讨论。第三部分为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法理定位策略之形成与应用。
2019年12月20日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20周年的日子。20年来, 一国两制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伟大实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庆祝澳门特别行政区生日的时候,有需要回顾总结 一国两制 实践的经验,从而,为 一国两制 事业的发展提供助力。本书通过对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的访谈和对澳门基本法起草的相关文献资料的研究,向读者介绍澳门基本法条文的形成过程、立法背景、立法原意、立法目的,希望有助于读者能够更全面准确地理解基本法的条文。
《美国司法制度(第2版)》从论述美国司法制度的历史渊源、基础理念人手,介绍美国司法体系的基本制度、运作状况、改革动态和发展趋势。司法制度的形成,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和国家性质与结构,受到经济基础、政治体制、社会需求、利益平衡、传统习惯、文化等社会因素以及特定的历史条件的制约。与英国相比,美国是一个年轻的国家。美国人民在接受英国普通法传统的同时,赋予古老的法律以惊人的生命力,并以深刻的批判精神和创新精神建立了符合本国国情的司法制度。自独立战争以来的二百多年时间里,美国法律经历了独特的发展过程,已经成为与英国法并驾齐驱的又一代表性的法律体系。
《标准商事公司法》由全美律师协会商法部的公司法委员会负责起草和修订,是一部可供各州立法机构自由选择使用的公司法范本。1950年,公司法委员会公布《标准商事公司法》。之后,该委员会一直致力于对《标准商事公司法》的评论和修订工作,于1969年对《标准商事公司法》进行了大规模的修订,最终于1984年完成了对《标准商事公司法》的全面修订。 目前翻译的美国标准公司法则是2002年的修改稿。
作者在《澳门民法典》总则的基础上对民法的一般论题进行了厘清。《民法一般论题与《澳门民法典》总则(上册》已于2014年11月出版。上册分三篇,主要介绍民法的基本原则与若干重要原则、民法的基本范畴。本书是下册,分四篇。第四篇 论主体 ,对主体的相关概念及自然人、法人进行性阐释。第五篇 论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 ,分五章介绍法律行为的概念与意义、法律行为的分类、意思表示的作出:一般问题、意思表示的作出:要约与承诺的特殊性、法律行为的解释与填补。第六篇 论意思表示瑕疵 着重讲述意思之瑕疵、意思与表示的不一致。第七篇 余论 ,论述法律行为元素理论、法律行为的代理、法律行为的效力障碍、时间及其在法律关系上的效力。
《法律中的因果关系》是一部精辟论述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问题中因果关系的著作,它在哲学层面上陈述了许多重要的实践法学问题。本书于1959年次出版,修订再版于1985年。已经被翻译成日文。它一经面世,就立刻引起人们的注意,并在此后的几十年的时间内,一直引起哲学家和法学家们的兴趣。本书的理论基点是,法律在决定法律责任时,常常使用常识的因果关系概念。它对这些概念的内容进行了梳理,并将它们与休谟、穆勒、科林伍德以及后来的马凯联系起来。它揭示出立法者和法院在确定民事责任、合同责任和刑事责任时所使用的非因果关系标准以及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的理由。在著作的结束部分,它对常识观念的中心地位进行了辩护,并对因果关系最少主义和因果关系最多主义这两种对待因果关系态度进行了批判,前者将因果关系与必要条件相等同;后
典首条文(2000年6月15日第2000—516号法律) 一、刑事诉讼程序应当是公正的、对审的程序,应当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平衡。 刑事诉讼程序应当保证做到负责公诉的权力与审判权力分开。 处于相似条件并因相同犯罪受到追诉的人,应按照相同规则审判之。 二、司法机关在任何刑事诉讼程序中务必告知并保障受害人的权利。 三、有犯罪嫌疑或者受到追诉的任何人,只要没有确认其有罪,均推定其无罪。对无罪推定的妨害,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预防、赔偿和制裁。 有犯罪嫌疑或者受到追诉的任何人,均有权受告知针对其提出控告的罪名与证据,并有权得到辩护人的救济(assistee)。 有犯罪嫌疑或者受到追诉的人受到的强制措施,应依司法机关的决定或者在司法机关的切实监督下采取;此种措施必须严格限于程序之
以涉法文学为对象进行研究,既可侧重于研究特有的文学现象和规律,又可侧重于研究其中的法律思想意义。关于前者,拙著《鲁迅与法律》的代自序《法律:普适全球的文学研究视角》已做过较详细的论述。现在,;借此机会再对文学中的法律思想意义,即法律认识价值的系统研究问题,作一番探讨。 着眼于古今中外涉法文学的法律认识价值,可以看到,文学是普适全球的文学研究视角。而从文学视角审视和解释法律的理论系统,可称之为文学法律学。这是文学视角之下的法律研究成果的理论归宿。拙著《法律与文学的交叉地》曾对文学法律学的概念、对象、范畴等作过初步论述。现在看来,未尽之意颇多。这里对文学法律学的若干问题作进一步的说明。
《审判的历史:从苏格拉底到辛普森》从原告和被告公开对质开始,刑事审判就不只是确定谁对谁做了什么。在这本有趣的著作中,作者讲述了西方4000多年的审判故事。 在这本包含了北欧神话、《爱丽丝漫游奇境》、21世纪好莱坞的著作中,作者讲述了陪审团如何在中世纪的英格兰诞生,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审判源自历史哪个阴暗的角落,苏联“大肃反”中公开审判怎样沦为了表演,而有着法治传统的欧美国家为何在二战后主张不经审判就处决2500个纳粹分子…… 本书充满了吸引人的奇闻轶事和历史细节,但这些并没有淹没作者对审判本质的思考、对推动审判发展的力量的探究,对诸多问题的探寻,如:谁有审判的权力?为什么?被告在多大程度上承担着社会的罪恶?他以生气勃勃和妙趣横生的笔调,创造了大众化的历史杰作。
本书以国外论著为依据,以日、德刑法通说体系为主干,参酌中国读者的阅读习惯,全面、系统地介绍了近代以来国外刑法思想的产生与影响、刑法学说的建立与流变、刑法判例的出现与演进。本书兼顾基础理论与学术前沿,既介绍了危险社会背景下刑法理论的演进、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中立行为与帮助犯的关系等新问题、新学说,也对传统的刑法理论的各种争议观点作了细致的梳理。本书资料翔实,详略得当,重要之处力求旁征博引、见细入微,次要之处则铁笔勾勒、点到为止。
《西方法治思想精义》是作者从事西方法律思想史教学和研究30年的心血之作。在结构上,从法治、自由、平等、立法、守法五个方面,系统梳理了38位西方思想家的相关见解。在本书中,作者秉承“思想、制度和实践”融为一体的写作风格,通过近150个经典事例和判例来诠释观念、验证制度,努力让读者能够读下去并读明白。 《西方法治思想精义》是首本全面系统介绍和研究西方法治思想的学术作品。
本书的部分讨论了美国的制度在现实中的运作方式,第二部分描述了德国制度的现实运作。不寻常之处在于两部分的描述是基于同一虚拟的案例。这可以使读者对美国和德国制度的运作一方面有一个全面的比较,另一方面对两个制度中各自的特征进行比较。 这本书的第三部分是比较评论。在第4章从德国的角度讨论了美国与德国制度的类似和区别,第5章从美国的观点对相同问题进行了论述。第6章试图帮助中国的读者理解比较问题并且指出那些对于借鉴可能会有用的程序,这一章也讨论了借鉴时需要考虑的有利与不利以及相应的条件。这一章也特别强调了与人权保障有关的事项。
本书可能帮助你解决或避免诸如此类的问题。它提出好的法律写作的特点是、明晰、简短、简洁和语气职业化。它详述了写作的过程特别是其中涉及的诸多具体问题,包括如何开头、如何确定写作的内容、如何选择正确的概念、怎样组织结构、怎样避免模糊、写作的风格和惯用语、如何定义、产生法律后果的用语以及当法律写作造成模棱两可时所适用的法律解释规则等。同时单独讨论了合同和立法文件的写作以及用计算机写作和写作的道德等问题。本书大量使用了包括以上所引范例在内的生动例子,同时语言刻意浅显易懂,因而非常适合具有一定英语基础的法学院学生和包括律师面人的法律从业人员阅读。 本书为如何进行法律写作提供了大纲,并告诉律师们如何能满足客户的要求,解决现存的问题,避免将来可能会产生的问题等。本书内容,详细介绍了一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