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劳动法与员工关系领域的相关知识,提高HR、企业管理者劳动人事管理能力,对于企业完善劳动人事合规管理、防范法律风险至关重要。本书结合*新《民法典》,从HR、企业管理者高频业务场景出发,涵盖了员工雇佣方式、入职、离职、劳动合同签订及履行、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裁员减员、特殊员工管理、危机事件处置、HR证据实务等内容,并对每章内容的知识点提炼、总结,且附有生动案例及对应法律条文,为HR、企业管理者提供用工风险防范的应对之策。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已经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为了解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条例》以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体制、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等作了规定。 一是明确应急工作体制。《条例》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分工负责、综合监管部门指导协调,基层政府及派出机关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职。 二是强化应急准备工作。《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
《企业招聘管理法律实务(2010年)》由陆敬波主编,紧密结合*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知识,从企业招聘人才初的寻寻觅觅,到笔试和面试的明察秋毫,再到严密的签约加盟,后到细 致的试用考察和终的去留,系统地阐述了企业招聘管理的合法化和合规化问题。 本书采用案例和案例分析、法规链接、有问有答、律师建议等形式,提出实务操作建议,具有针对性、实务性和系统性的特点,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员工、劳动者、法务工作者、工会工作者、企业高层管理者、律师的益友良伴。
2014年8月7日,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即时公布股东出资、股权变更等信用信息,有关部门要对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同时,设立经营异常企业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对不按时公示或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采取信用约束措施,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于2014年10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