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深入阐述了商业秘密案件疑难问题和相关裁判规则,并收录40个商业秘密典型案例。第二部分商业秘密案件审理情况调研报告,集中展现了各地法院商业秘密案件审判经验总结。第三部分商业秘密案件审判依据与参考,全面收集了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各地司法指导意见。
本书讨论之合股商业组织形式是指:(1)皇室特许成立之公司;国王特许状有时是根据某一特别法案授予之,有时不是。(2)普通合伙;1844年之前,普通合伙之合伙人数众多,且由财产授予契约而组建。(3)特殊国会法案许可成立之公司。(4)依照公开法案“有时是通过专利专证”获得特许(最主要之特权就是以公司某一经理之名义拆与被拆)却并未据此注册之公司。(5)依1844年法案成立之公司。(6)依合股公司法案成立之公司,目前以1908并合并公司法为代表。(7)有限合伙。 由于设立合股商业组织形式之不同模式有时在同一时间均很风行,有时又在不同的时间分别地流行,有的长久不衰,有的又昙花一现,故本书之写作尽可能按照时间之先后顺序进行,由此每一种模式就不再分开单独讨论之。
现今,有限合伙已日渐成为诸多PE组织形态的重要选择,但是对于有限合伙制PE这一舶来品,当前理论界更多停留在探讨有限合伙作为PE组织形态的正当性及可行性上。然而,资本市场的有限合伙制PE风生水起,这使得我们不得不把视角转向有限合伙制PE的商业模式的治理结构之中。而更为关键的则要从有限合伙制PE的两大主角即LP和GP的角度出发,全面考察当前LP与GP之间的博弈,并明晰其是如何体现在有限合伙制PE治理,主要是治理结构、权利机制、约束机制、激励机制、责任机制及治理的制约等因素中。基于此,剖析有限合伙制PE治理存在之缺陷及其成因,进而提出完善有限合伙制PE治理之具体对策。
在这本完整而具有启发性的书中,作者探究了法律在国家经济成功所必需的大金融市场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并分析了合同法、物权法和侵权法的基本法律,为其在金融市场中的价值提供了广泛的理论和实证案例。 《法律与公司金融》以法律发展的历史分析为开端,回顾了公司金融的法律监管,重点关注20世纪美国证券法的发展,并提供了广泛的法律效应的实证分析。法律与公司金融的一个独特优势是把所有相关的方面都结合起来,而不是孤立地进行分析。内容包括公司金融中法律的作用、行为和实证分析以及在法律与公司金融领域现存的争议。从根本上来说,本书捍卫了美国和全世界法律的经济价值。
本书作者选择股东表决权“穿越”、股东账簿查阅权“穿越”、股东身份“穿越”、控制股东责任“穿越”以及规制控制股东的理念等五个公司法领域的特例法制进行了深入剖析研究,从法律角度向读者展示了关联企业之间法律关系“玄妙”之处。虽然本书所研究的五个专题多属公司法或企业集团法领域的生僻课题,但每个专题莫不触及公司法作为组织法的基础性规则:法人独立性理论和有限责任规则。本书开辟了企业集团法研究的独特视角,不仅展示了法律问题的“变幻莫测”,同时也证明了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万变不离其宗”。
在我国新企业法人破产法出台前夕,个人破产制度是否纳入立法,一度成为争论的焦点。时过境迁,立法对个人破产制度的搁置使得我们有机会再次冷静地反思中国的个人破产制度。个人破产制度是什么?中国能否将之纳入立法?如何构建?对这三个基本问题的解答,构成了本书研究中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基本线索。 在没有个人破产制度立法传统的中国讨论个人破产制度的建构,颇有纸上谈兵的嫌疑。然而,个人破产制度离我们是否真的那么遥远吗?个人破产的遥远,也许有如古罗马将破产债务人的尸体予以瓜分的典故,有如中世纪意大利商人被砸烂长椅的传说。然而,个人破产的迫切,几乎就是中国无数房奴足下的一方土地,就是刷卡成瘾的新新一族手中厚厚的账单。个人破产的规模可以小到不能清偿约三千元人民币的俄罗斯公民就可以申请破产;然而,个人破产
《2015年君合业务研究报告》为君合律师事务所针对整个法律非诉业务市场所做的研究报告,包括公司与并购、证券与资本市场、银行金融、税务、房地产、劳动法、传媒娱乐、国际贸易、商标、仲裁等领域的重要立法动态,市场热点问题研究,未来发展方向等内容,为法律人了解的法律业务提供了参考,本书适合律师、公司法务、公司管理层以及相关法律从业人员阅读。
《民商事审判中经济法思维之应用/法律与金融丛书》编著者徐子良。作为一名法官,本书作者在书中针对当前司法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试图探求一条经济法司法实施的路径——在法院所谓的“民商事”案件的审理中引入经济法思维,得出与传统民商法思维不同的司法标准和司法结论。这一路径能够与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兼容,并使经济法能在现实的社会权利义务再分配中实实在在地发挥作用。
《企业经营与管理法律顾问(第2版)》对企业经营与管理中常用或可能涉及的众多法律知识问题都一一予以剖析、详解,具有很强的可读性。 《企业经营与管理法律顾问(第2版)》在选编原则上一是围绕企业经营与管理‘这个中心,突出企业工作的重点;二是着眼于提高管理者的法治意识,学用结合,促进依法经营、依法治企。同时遵循通俗性、实用性、知识性、现代性和代表性等特点,内容精当,语言简练,条目清楚,使企业管理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轻松掌握和运用这些法律知识。 《企业经营与管理法律顾问(第2版)》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前瞻性和现代性。内容新颖,贴近现实,具有超强的时代感。二是系统性和全面性。篇章组织结构系统科学,丰富全面,突出重点。三是标准性和实用性。编写规范,简洁实用,可操作性强。 《企业经营与
《民商法教学的创新与实践:以商科院校法学特色专业建设为视角》内容分为商科院校法学专业特色人才培养、民商法课程建设、民商法课程思政改革、民商法教学方法改革、商科院校法学特色专业建设的外延与辐射五个章节。 《民商法教学的创新与实践:以商科院校法学特色专业建设为视角》立足于商科院校法学特色专业建设,在民商法课程建设、民商法教学方式改革、民商法课程思政改革等方面作出了较为全面深入的思考与探究,民商法课程教学体系的改革和创新对于商科院校的人才培养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具有的实践参考价值。
《公司法的失败:基础缺陷与进步可能》探究了传统公司法存在的基本缺陷以及进步空间,批判性地回顾了公司法的几个经典假设,并结合美国社会现实问题,解构传统公司法的失败之处。同时,《公司法的失败:基础缺陷与进步可能》在重述公司法几大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的公司法改进之道。
与传统上基于法律特征对公司法、信托法与合伙法进行个别研究的进路有别,本书从法经济学、比较法与历史的视角来研究商事组织的法律结构。从公司、商事信托与合伙企业的共性出发,本书通过对不同商事组织的法律结构进行比较分析,考察法律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透彻地解释了商事组织法律形式的本质与特征。
信息性隐私权在隐私权法当中占有重要地位。 本书介绍了美国联邦法院所确立的信息性隐私权理论的成果。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性隐私权理论的产生、发展及适用范围,信息性隐私权的性质,信息性隐私权的保护,如何看待信息性隐私权的争议,等等。书中理论与案例紧密结合,对美国信息性隐私权进行了系统研究与阐析。鉴于我国民法学者对美国信息性隐私权知之不多,本书内容值得关注。 本书内容新颖,理论前沿,安例丰富,适合民商法学界的专家、法官、律师及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师生阅读,对我国立法机关工作人员也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