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因写作《古代法》的目的是考查古今法律观念之关联性,这决定了他主要使用历史学方法对法律思想史进行梳理。他将社会分为改革型社会和停滞型社会,并认为,在改革型社会中,实在法总能跟上社会观念、改革需求和道德水平的变化;而在停滞型社会中,实在法因为步伐过于落后而僵化。他又提出,在改革型社会中,实在法之所以能够进步,在于人们对法律上的拟制、衡平法和直接立法这三种法律演化工具的次第综合运用。梅因分别考查了家庭法、继承法、物权法、合同法和刑法中的观念演化史。刑法和侵权行为法最初是重合的,因此梅因的考查对象基本是私法演化史。在每一个部门法的演化史中,三种法律演化工具都接力式发挥了自身的作用。“从身份到契约”是考查家庭法演化史时得出的结论。
本书从经济法学的视角,将证券监管法律制度从证券法律制度中区分出来进行了系统的研究,突破了以往学术著作对证券法律制度的研究往往只侧重其民商法的性质,同时又无法回避大量经济法内容的两难局面。 除前言和结束语之外,全书共分九章,章为绪论,其余八章分别为:证券监管的经济和法律分析;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的若干基础理论;证券监管体制;证券发行与上市监管;证券信息监管;证券交易市场监管;证券经营机构监管;证券监管法律责任等。结束语部分,笔者认为中国现行的《证券法》实为一部证券监管法,建议在该法之外,另行制定一部《证券交易法》,专门用以调整证券市场平等主体之间的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关系。
私募股权基金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其发展所急需的资金,而且还可以为企业带来先进的管理技术和人才,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帮助企业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经营,并使企业财务更加透明。从而使私募股权基金在企业进入盈利期后可以通过上市、股权转让或者转卖给行业中的战略投资者而退出所投资的目标企业。 本书根据“私募股权基金募集,企业融资,提供增值服务,退出目标企业”的线索展开,从中国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角度出发,论述了中小型企业引进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并着重介绍了私募股权基金不同组织形式的设立和运作,接着介绍了私募股权基金和目标企业之间如何成功地进行投融资,并在私募股权基金进入目标企业后如何对目标企业进行改造,分析了私募股权基金通过资本市场的上市、管理
实事求是的讲,这只是一本小册子。当然无论是作者还是身为出版人的我们,都希望它会成为你的生活指南。不要说你与新《公司法》没有关系,你可以不关心它是在2005年10月通过修订而在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你可以选择不做商人,但你不能不注意创富的安全性。 新《公司法》带来新风险。作者是在法律界线服务多年的人士,他用自己积累的案例,以专业人士的眼光,通俗而全面地介绍了新《公司法》新规则带来的自由与风险,以及如何利用新规则保证自己的财富安全和交易顺利。 很多商人渴望了解这次变法,而对更多的人来说,变了的只是游戏规则,知道如何防范风险显得更为重要。
“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作为一套实用型法规汇编,在初版上市时,以其、实用、易懂的优点,赢得了广大读者的认可,真正成为“遇事找法者”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的利器。 本丛书选取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领域,将各领域的核心法规作为“主体法”,并且将与主体法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分类汇编。
本论文集是2006年上海经济法论坛研究活动的成果汇编。其特色在于将理论研究与实务探讨融为一体,理论探索推崇交叉边缘,实务探索追逐热点难点,从不同的专业视角来考察、指点我国经济领域的法律问题,形成法律学科与经济学科交叉互补的特色。 《上海经济法论坛之一:创新型国家与经济法研究》分为基础理论篇、市场主体篇、主体行为篇、市场秩序篇、宏观调控篇、社会保障篇。基础理论篇中提出了当前经济法研究应当以社会经济安全的法律保障作为研究的指点:以经济资源利用的法律调整作为研究的基点,以科技进步与创新的促进、规范作为研究的重点;形成以经济法应用理论为主,经济法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共同发展的研究着眼点。市场主体篇中关于我国合作社立法的重要文章可以成为检讨我国合作社立法的理论工具,有关公司、合伙企业和独资
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经济发展,实质上就是一个资源优化配置的动态过程。按照西蒙·库兹涅茨教授的说法,现代经济增长意义上的经济发展作为一个资源优化配置的动态过程,表现在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是资源从初级产业向制造业和服务业部门的流动及优化配置,即工业化;二是资源从农村地区向具有空间区位优势的城镇集聚及优化配置,即城市化。因此,工业化的城市化构成了一个国家或区域经济发展的最重要内容。同时,现代经济增长的历史表明,经济制度对于经济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前提条件,正如道格拉斯·诺斯教授所言,制度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经济制度的变迁同样表现在两个重要方面:一是资源配置主体的变化——民营企业成为资源配置的主体,即民营化;二是资源配置方式的变化——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即市场化。可以认为,中国30年的经
一位裁缝的儿子由江南考进北京,毕业后只用了四年,竟倡导促成了一部破产法的诞生。从中南海到人大会堂,这里有多少扣人心弦的故事;从工商业到金融界,有多少单位打破了往日的沉闷;从古今到中外,有多少知识运用到了破产官司里;从经济到法制,有多少项改革发生了撞击反射,激发了多少人的潜能 朋友,不论您是否意识到自己是债权人或债务人,您都会发现,这本书能吸引您读下去。
村民个人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不是就没有任何权利?对内发包土地的发包程序有几个步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享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抵押?农户获得小城镇户口是否允许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翻开由史会明、隋福田编写的这本《土地承包疑难问题专家解析》,它将以问答的形式为大家解决有关土地承包的疑难问题。
本书收录了中国动物保护法学者首次对中国动物福利法(范式)所做的设计稿;中国大多数研究动物保护法学的专家、学者的论文也集粹于此!
锦天城提供证券和资本市场服务的行业领域涉及各个行业,既包括一般生产性企业,亦包括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信息技术、升级消费以及文化传媒等服务业。锦天城参与证券发行活动中的所有环节。锦天城业务涵盖境内上市(含科创板发行上市)、境外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公司收购、新三板等证券与资本市场业务。本文集分为五个主题:(1)境内A股上市相关法律问题研究;(2)科创板相关法律问题研究;(3)境外上市相关法律问题研究;(4)行业主题相关法律问题研究;(5)资本市场其他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本书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以离岸金融市场业务运作和监管为主线进行研究,结构合理,自成体系;本书以离岸金融市场主要业务运作及其监管为主线进行研究,一方面可避免其他研究主线可能产生的遗漏和重复,使离岸金融法律问题能全面地得到反映,另一方面,由于离岸金融市场各主要业务运作及其监管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一主线能够使研究更具针对性。(二)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对离岸金融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作者在本书中大胆地提出了一些颇有见地的观点,并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论证。(三)以英美法为侧重点,进行比较研究本书侧重从英美法的角法进行研究。这样的比较研究不利于使我们了解有关国家、特别是英美国家处理离岸金融市场各领域的问题的法律规则及原理,也有利于我国在处理离岸金融法律问题时对外国的实践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