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上维权法典·国际海事公约篇·附光盘第3卷海洋环境保护:(精)》收录的是由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防污染技术类公约和议定书。其中《国际防污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方面最重要且影响力的公约,该公约通过公约条款和技术附则的要求,针对船舶油类、有毒液体物质类、包装有害物质类、生活污水、船舶垃圾以及船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实施全面约束,为防止船舶污染、保护海洋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还收编了《1972年防止倾倒废弃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和《1972年防止倾倒废弃物和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1996年议定书》。
本书共六章:章国际商事仲裁的理念,论述了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和价值取向;第二章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概述,论述了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意义及其与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关系;第三章和第四章论述的都是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基础;第五章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中的管辖权问题,论述了对仲裁管辖权的抗辩和仲裁管辖权异议的初步裁定及其影响;第六章裁决作出后的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问题,论述了裁决作出后仲裁管辖权的司法审查以及执行与撤销裁决程序中的仲裁管辖权异议。 本书的专著对国际商事仲裁问题没有泛泛而论,而是就国际商事仲裁的具体专题进行深入的比较研究。
本书是一篇新著的《公法与私法》。著者自从事行政法的研究以来,对于公法与私法之区别及其关系的问题,就不断地关心着,而且公表了不少的论文。不用说,我是反对那否定公法与私法的区别的所谓法一元说的,但是,若过于偏重两者的区别,以为两者的法律关系之性质完全不同,其所适用之原理亦各异的那种论调,我对之亦未能赞同。尤其是曾一时,以公法为权力关系的法、私法为对等关系的法的学说,虽然含着片面的真理,但未能完全贯通,我相信有修正的必要。明治三十七年(1)在《法政新志》发表的读了穗积先生(2)的《公法的特质》之后那篇论文里,即已论及此种旨趣。其后,大正二年在 《国家学会杂志》揭载的《论公法与私法的关系》、和大正三年在同杂志揭载的《公法与私法的中间区域》的两篇,亦同样是以此种旨趣与基干的。即至于今日,
我国民航事业无论在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机群更新、机场建设、航线市局、航行保障、飞行安全、人才培训等方面都持续快速发展,与此相适应,航空法律建设也经历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航空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在高等院校日益受到法学专业以及有关专业的重视。本教程为了适应航空法教学的需要,力争使学生了解航空法的概念、特点、发展历程及现代航空法的发展状况,掌握空中航行、航空器、航空人员、机场、空中交通服务、航空运输通用航空等法律知识,了解航空器援救和调查、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及民用航空安全等方面的法律内容。鉴于国际、国内的航空法律正处于巨大的变革期,对于法律的变化和走向还难以准确把握,因此只能根据现行的国际内规定来阐释教学观点。我们认为,航空法教学是传授相对定型的知识的,至于理论
本书为“21世纪法学文库”之一。航空法是本世纪初,随着飞机的发明和航空科学技术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一门新兴法律学科。现在,航空不仅在各国国防上占有重要位置,而且成为国际交往的主要交通工具和运输方式,因而在各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 本书从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1944年芝加哥公约、国际航空运输管理的双边体制、不定期航班与包机、国际航空费体制、华沙公约及其修订文件、华沙公约的适用范围及其责任制度、客货运责任规则、其他方面的赔偿责任、对飞机的权利、航空刑法等方面进行论述,为你着重表现了作为一门新的独立学科的存在价值。
本书对晚清西方国际法的输入历程及其影响进行了较系统的考察,一方面勾勒了中国知识界对国际法的认识历程,试图说明他们对这一西方知识体系的反应方式与心态;另一方面则对国际法对晚清外交的现实性影响作了初步的讨论。两方面考察的目的都是于描述传统精神理念在面对西方文明准则及价值观念时的调适过程。书中同时还指出,中国对外关系的调整构成了传统中国向近代中国过渡的一个重要侧面,而晚清国人对国际法的认识过程,则反映了国人在这一过注历程中的思想与精神状态。
本书自1999年出版后,常年,深受高校师生厚爱,是讲授国际私法课程普遍采用的一本教材。第二版吸收了近年来国际私法在教学、理论研究与涉外审判和仲裁实务等方面成果,吐故纳新,使本书的学术价值得到进一步升华。书中,作者对国际冲突法的理论与实践、国际统一实体私法的主要法律制度以及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方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其中对国际私法的立法法典化趋势以及国际统一冲突法立法进展的讨论,是本书亮点。
《国际犯罪被害人调查理论与实践》旨在全面反映国际犯罪被害人调查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并展示本土性的被害人调查经验。 《国际犯罪被害人调查理论与实践》共分九章,具体内容可分别板块:(1)犯罪被害人调查理论,包括“犯罪被害人调查的历史沿革与价值”、“犯罪被害人调查的一般方法”和“罪行分类与犯罪被害人调查”;(2)犯罪被害人调查技术,包括“犯罪被害人调查中的问卷设计”与“犯罪被害人调查中的访谈技术”;(3)犯罪被害人调查实践与分析,包括“美国的犯罪被害人调查”、“其他国家的犯罪被害人调查”、“国际犯罪被害人调查”与“中国本土性犯罪被害人调查报告”内容。
《国际法关键词》详细解释了国际法、国际法上的国家与个人、国家领土、国际人权法等范畴内的关键词语。
《国际人权法精要(第4版)》与出版于1988年的版相比,篇幅增加了近一倍。书中需要涵盖的内容相比版也大幅增多:国际社会通过了更多的人权文书;新的人权机构产生了;此外,不断增加的人权实践也扩大了当代国际人权法的影响及其所涉及的范围。令人遗憾的是,其间世界的人权状况并没有得到同样程度的改善。世界的许多地方仍然存在着严重侵犯人权的情况。不过,国际社会在人权领域还是取得了不少进步,国际人权法如今在促进防止侵犯人权方面正日益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薛桂芳编著的这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国家实践》共分三部分。部分在按照历史发展的主线概括海洋法的形成,发展和编纂,特别是在《公约》的产生,修正和生效的基础上,介绍了以《公约》及其《执行协定》为基本框架的国际海洋法基本制度及其影响。第二部分共三章,对所选择国家的海洋法实践进行了重点阐述,尤其对这些国家在《公约》生效后的海洋法实践特征及规律加以概括和提炼。第三部分用四章的篇幅讨论我国的海洋法实践。第三部分在系统概括我国开发、利用和管辖海洋的实践和我国的海洋立法活动的基础上,论述了当代我国海洋立法的历史发展,法律体系和海洋各方面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反映了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的基本政策和为实施《公约》所做出的努力。
本书在国家—社会这一解释框架内对公法/私法二元区分理论进行了反思,在直面否定公法/私法区分理由的基础上,尝试理解当代公法与私法互动加强的现象,并探讨当代中国公法的定位问题。就中国的现实处境和具体问题而言,公法/私法的区分并非一个将要到来的预测或者早己得到正式确认的普遍共识,而是一个已经发生、有待澄清的问题。现代以来私法公法化与公法私法化潮流有其社会原因,即进入现代以来国家与社会的相互渗透、相互作用趋势造成的公法/私法的二元区分。对于当前的中国,公法的定位相比私法的定位更为关键、更为困难……
本书以经济全球化为时代背景,从国家主权基本范畴的剖析入手,兼用法学与政治学相结合的方法,系统论述国际法上的主权问题及其发展趋势,其中包括:国家主权的理论源流,国家主权的相对性,国家主权的限制,国家主权平等原则,领土主权,自然资源主权,环境保护与国家主权,人权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国家主权与民族自决和国际干涉以及国际组织的关系,全球化与国家主权,国际秩序与国家主权,以及“保护的责任”与国家主权等。最后针对国际社会出现的国家主权虚无观,作者指出,在可预见的将来,国家主权不会终结;然而国家主权不是神话,它仍然是现代国际法的核心。
《国际法中习惯的概念》中安东尼·达马托教授选择了特别难以捉摸的习惯国际法这一主题。《国际法中习惯的概念》试图致力于加强国际法中习惯理论的对话。从把习惯放在我们所意指的国际法的核心地位以后,目前这项事业的粗暴无礼就当即呈现出来。我只能说,作为捍卫的一种方式,我只能关注该领域中最重要的问题,因为最重要的是如何让理论更好地闪耀而不是达到顶点。
国际条约不仅是国际法的重要渊源,而且是国际政治斗争和国际经济交往的重要工具。学习和研究国际条约法是国际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书共分十二章,主要内容包括条约的概念与特征、条约的缔结与生效、条约的保留、条约的遵守与适用、条约的解释、条约的修改与修正、条约的无效、条约的终止和暂停施行及其后果、条约争端的解决、条约的继承和转换等。
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14000多个,绝大多数条约是需要在我国适用的,但我国法律对此却没有规定。本书对国际条约在我国适用的原因、前提条件、基本原则、法律位阶、适用方式、条约与法的冲突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目的在于从理论上消除实践中的矛盾与混乱之处,规范我国条约适用的实践。
随着交通、通讯的飞速发展以及经济的日趋全球化,国与国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多且变得越来越重要。准确理解和遵循纷繁复杂的国际公约、妥善处理国与国之间以及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是国际法研究者必须研究的课题。本书汇聚主要法学院之精英,就国际法领域之重大和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论述,其总览中西之大成、精辟独特的见解,既为考研者复习之指南,也是研究生教学之指导。相信也会给研究者以有益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