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公约》,全称是《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的国际公约》,于1973年5月18日在日本京都签署。内容囊括了各项海关业务制度,被公认为国际海关领域的基础性公约,作为世界海关组织支柱性公约之一。
《中国海上维权法典·国际海事公约篇·附光盘第3卷海洋环境保护:(精)》收录的是由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防污染技术类公约和议定书。其中《国际防污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方面最重要且影响力的公约,该公约通过公约条款和技术附则的要求,针对船舶油类、有毒液体物质类、包装有害物质类、生活污水、船舶垃圾以及船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实施全面约束,为防止船舶污染、保护海洋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还收编了《1972年防止倾倒废弃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和《1972年防止倾倒废弃物和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1996年议定书》。
《国际海洋争端解决规则及案例评析》从程序规则和案例评析两个方面依次展开,结合相关的国际条约,阐述了国际海洋争端解决的理论路径,并分析了对应的实务案例。从内容上看,《国际海洋争端解决规则及案例评析》围绕国际海洋争端的解决方式和程序规则,解释了和解委员会、国际仲裁、国际法院等一般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条件,结合诸多相关案例作了适当评析,同时还收录了国际海洋争端解决的各项国际条约。具体来说,在和平解决争端原则的指导下,海洋争端的解决方法有谈判、协商、调解、仲裁、司法诉讼等,法律方法和非法律方法兼之,在效果上亦是各有千秋。在司法诉讼方面,国际上设有国际法院和国际海洋法法庭,二者对海洋争端解决的作用举足轻重,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其判例都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国际海洋争端解决规则及案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是从国际货物交易的实务出发,结合介绍有关的法律和惯例规则,并吸取国际货物交易中的经验教训,以及对司法与仲裁案例的评析,指明在具体业务中需注意的一系列问题,力求使《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理论上具有系统性,在业务上具有实用性,在结构和内容上具有的创新。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撰写过程中,参考了不少中外作者的著作(主要著作详见《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后附参考书目),在此对他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为了方便读者,《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最后还附录了一些法律文件和示范合同(英文本),对它们的发布机构或编纂组织也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与国际法》全面系统地阐述中国外交的基本理念、原则、政策及宏伟实践,揭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之精髓、时代特征和丰富内涵;近距离展示了条约法律外交之魅力,深入浅出地探讨条法外交调研之道,为政学结合、法律与外交结合破解入门难题;深度聚焦国际法发展前沿和外交实务法律前沿,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向海兴国“蓝色外交”、应对气候变化“绿色外交”、追逃追赃反腐败“红色外交”、网络空间治理“数字外交”、“一国两制”框架下的条法事务,波澜壮阔、精彩纷呈;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构建,则为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价值追求,为中国国际法学界履行神圣使命明晰了用武之地。
当代国际私法的实体取向是传统国际私法理论和20世纪国际私法革命理论相互激荡、相互妥协、相互融通而成的产物。本书篇阐述了当代国际私法实体取向的历史基础,第二篇是当代国际私法实体取向的具体展开,第三篇阐述当代国际私法实体取向的比较法基础。尾论指出,当代国际私法的实体取向从本质上说是两种正义,即“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的要求,同时是对两种正义要求的平衡。
本书系美夕法尼亚州比亚努法学院保险法教授约翰·F.道宾所作,是美国法学院的保险法辅助。目前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了英文第三版。2003年本书英文第四版出版,本译著就是第四版的翻译作品。 这本辅助着作采纳了特殊的编排体系。为了让法学院的学生了解作为保险法基础的保险学,著作开篇即以较大的篇幅对保险学进行了介绍,这样的徽法使得读者更容易理解本书后面的内容,同时也成为这本著作的的独特之处,在之后的内容中,作者相继对保险利益、风险解释、受保险保障的
本书对晚清西方国际法的输入历程及其影响进行了较系统的考察,一方面勾勒了中国知识界对国际法的认识历程,试图说明他们对这一西方知识体系的反应方式与心态;另一方面则对国际法对晚清外交的现实性影响作了初步的讨论。两方面考察的目的都是于描述传统精神理念在面对西方文明准则及价值观念时的调适过程。书中同时还指出,中国对外关系的调整构成了传统中国向近代中国过渡的一个重要侧面,而晚清国人对国际法的认识过程,则反映了国人在这一过注历程中的思想与精神状态。
《国际法(英文版)(第2版)》编选的案例具有很强的多样性。首先案件的裁决机构十分广泛:本书收集了多个国际性司法机构的案例,诸如国际法院、国际常设仲裁法院、欧洲人权法院、海洋法法庭、审判前南斯拉夫战犯刑事法庭和临时仲裁庭裁决的案例。编者希望在向读者介绍案例的同时,也让读者有机会了解这些解决纠纷的国际机构,了解这些机构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维护国际法和正义所作的贡献。
《法律·社会·历史文丛·国际法与晚清中国:文本、事件与政治》是对晚清时期中外关系史、国际法学史和政治观念史的一次“试验性”研究。依次探讨19世纪欧美国际法学的根本特征、国际法学对中国和整个东亚之国际地位的表述、以林则徐翻译瓦泰勒《万民法》(《各国律例》)和丁韪良翻译惠顿《国际法原理》(《万国公法》)为标志性事件的国际法学输入中国这一过程、晚清知识分子的国际法观念、日本对近代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应对、甲午战争中日本的国际法宣传策略及其对东亚国际关系的影响等主题。
《中国海上维权法典·国际海事公约篇·附光盘第2卷海上安全:(精)》收录的国际海事公约基本上是现行有效或即将生效的国际海事公约的中英文对照综合文本。旨在为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航运企业、相关涉海单位、海事院校及科研机构、社会各界对学习和运用IMO安全公约,提供全新的更为翔实、全面和准确的资料,以期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国际公约,维护我们的海洋权益。
《释义》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出版的地方法规释义列丛书之一。由释义和附录两个部分组成:释义部分是对法规的逐条解释,阐释了每条法规指定的立法意图、法理依据及规范的内容;附录部分收入了本法规三读通过过程中每次审议和修改的报告,以及与本法规相关的上位法,有助于读者全面理解本法规规定的内容,也便于执法部门正确执法。
本书是一篇新著的《公法与私法》。著者自从事行政法的研究以来,对于公法与私法之区别及其关系的问题,就不断地关心着,而且公表了不少的论文。不用说,我是反对那否定公法与私法的区别的所谓法一元说的,但是,若过于偏重两者的区别,以为两者的法律关系之性质完全不同,其所适用之原理亦各异的那种论调,我对之亦未能赞同。尤其是曾一时,以公法为权力关系的法、私法为对等关系的法的学说,虽然含着片面的真理,但未能完全贯通,我相信有修正的必要。明治三十七年(1)在《法政新志》发表的读了穗积先生(2)的《公法的特质》之后那篇论文里,即已论及此种旨趣。其后,大正二年在 《国家学会杂志》揭载的《论公法与私法的关系》、和大正三年在同杂志揭载的《公法与私法的中间区域》的两篇,亦同样是以此种旨趣与基干的。即至于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