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教学法条》是与大学教材配套的国际法专业的教学法条、法规汇编,其主要特色为尽可能结合本科生学习和司法考试备考双重需要来安排相关内容。本汇编按“三国法”的章节内容的顺序,对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所涉及的主要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及我国的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以归类的方式依次编排,以尽可能地方便读者查阅和理解有关内容。 本着力求有助于读者参考使用的原则,本书在内容处理上,特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安排:,对于比较重要的法条或概念、术语通过【理论解读】的方式作了必要的诠释。第二,对于较为重要的法条,一般通过法条前面加星号标注和在法条下面加列下划线的方式予以提示和强调。第三,为了更好地方便读者比较和全面了解相关规定,对于有些法条在必要的情况下附上【
《国际商事仲裁法(第3版)》是为培养复合型专门人才而编写的普通高等院校法学双语教材。在编写体例上采用了中文与英文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常用语、关键词和一些重要论述及案例均用英文表述,或者专门加以注解。本教材共分为十二章,全面、深入、系统地阐述了国际商事仲裁法涉及的主要理论与实践问题。
本书主要研究了国家间的战争与和平法规问题,在序言中论述权利和法律的起源。靠前编共三章,论述战争是否合乎正义,并解释主权的意义;论述战争与非正义战争、公战与私战的区别。第二编共二十五章,论述了战争的起源,以及人的权利、皇帝继承法、使节的尊严、刑罚的性质等。第三编共二十五章,论述战时的合法行为、和平的种类和战争条约等项内容。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英美法相对于我国法来说,或可谓“他山之玉”。 的确,无论从文化传统、历史源流,还是从法律渊源、法律诉讼法、司法制度等各方面来看,英美法和我国法的差异都相当大。近代之前,两者差不多是沿着“东方是东方,西方是西方”的不同进路。各守其土,不相往来;近代之前,我国移植大陆法系,移植社会主义法系,以及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从英美法中获取借鉴处亦不为多。前瞻来日,这种状况或将改变,对于信处于转型期的我国法学说,认识英美法,借鉴英美法,参其良制,取其法意,自有裨益于我们法治国家的建设。而事实上,就是在英美法和大陆法之间,两种曾经迥异的传统今天也正在进行着悄然地融合。各大法系之间的相互了解、借鉴、吸收、融合、既合所谓“东海西海,心同理仝”的老话,更是不同法系这下的
21世纪,海洋在世界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强化,海洋将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资源、能源和空间的接续地。随着海洋经济持续的快速发展,其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升,一方面,海洋经济会影响世界政治经济竞争格局,导致世界经济发展失衡和地缘安全等问题,另一方面,人类发展导致的海洋环境污染也达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的程度,海洋灾害性天气、全球气候变化和潜在的海洋生态破坏也将对人类的生存发展产生潜在的毁灭性危害。1994年11月16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正式生效,推动海洋观念产生了深刻变化,沿海国家对其海洋权益和世界各国对公海权益的认识均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海洋秩序产生重大调整,世界主要大国和沿海国家对海洋权益的争夺日益激烈,世界大洋和地区海域国家关系成为沿海各国和世界关注的焦点。 中国
法学方法论作为找法、论法、用法的工具,是法学学习中最为关键和基础的一环。其中,国际法方法论,指为国际法问题提供宏观观念和为国际法问题提供解析工具的系统知识,就像一幅藏宝图,宏观且明确地指出了国际法所在之处。 本书介绍了国际法方法论的功能,梳理了国际法的自然法方法、实证主义方法、现实主义方法、马克思主义方法、女性主义方法、第三世界方法的主要观点与适用以及国际组织和国际司法机构发展国际法的实践情况。通过学习这些方法,读者能把握国际法基础理论的全貌和特点,从而进一步提高运用和研究国际法的能力。
《国际海事规则规范选编》包括四篇,一篇为船舶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概述,第二篇为国外船舶规则、规范及相关标准中缩写词英汉对照,第三篇为国际海事组织(IMO)届至第30届大会决议目录,第四篇为国际运河规则对船舶相关要求简介。 《国际海事规则规范选编》可作为大专院校中与船舶相关专业学生学习船舶规则、规范的参考教材;可作为船舶设计、建造单位技术人员系统了解船舶检验与规则规范分类和现状的参考资料;《国际海事规则规范选编》有助于船舶营运公司对技术人员和船员进行船舶规则和国际运河规则的知识培训。
“明镜所以察形,往古者所以知今”,《国际商事仲裁法:法理、规范与实证》写在《纽约公约》实施50周年之际,这一重要的历史时刻与历史意义将敦促我们依据公约的精神与理念,借鉴业已形成的国际商事惯例,立足于当前我国仲裁发展的情形,不断地完善我国相关的商事仲裁立法,以规范商事仲裁实践和推进我国商事仲裁事业朝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事实上,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已使其在亚太地区甚至是国际社会赢得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建立与此相适应的法律制度以及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为经济贸易的良性发展提供充分的保障与后续力量势在必行。给予商事仲裁宽松的发展环境,促进国际商事仲裁的现代化发展,对于改善我国的法治大环境,乃至维护国际经济贸易秩序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