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为六编,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国际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本书及时反映了国际税法理论发展和实践的*变化,以及国内外近年来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理论探讨部分更加凝练,实务分析部分更加细致,内容适当,对于读者学习、理解和掌握国际税法的有关内容具有参考价值。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与国际法》全面系统地阐述中国外交的基本理念、原则、政策及宏伟实践,揭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之精髓、时代特征和丰富内涵;近距离展示了条约法律外交之魅力,深入浅出地探讨条法外交调研之道,为政学结合、法律与外交结合破解入门难题;深度聚焦国际法发展前沿和外交实务法律前沿,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向海兴国“蓝色外交”、应对气候变化“绿色外交”、追逃追赃反腐败“红色外交”、网络空间治理“数字外交”、“一国两制”框架下的条法事务,波澜壮阔、精彩纷呈;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构建,则为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价值追求,为中国国际法学界履行神圣使命明晰了用武之地。
《国际商事仲裁法(第3版)》是为培养复合型专门人才而编写的普通高等院校法学双语教材。在编写体例上采用了中文与英文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常用语、关键词和一些重要论述及案例均用英文表述,或者专门加以注解。本教材共分为十二章,全面、深入、系统地阐述了国际商事仲裁法涉及的主要理论与实践问题。
徐宏主编的《中国靠前法实践案例选编》这本书,汇集了近年来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一手案例,涵盖了推进靠前法治、参与靠前规则谈判、处理重要靠前法案件等方面,生动展现和诠释了中国外交尊重靠前法、运用靠前法、发展靠前法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希望本书的出版有助于各界深人了解中国靠前法实践前沿,进一步促进靠前法领域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并广泛凝聚靠前法学界的力量,为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本书对晚清西方国际法的输入历程及其影响进行了较系统的考察,一方面勾勒了中国知识界对国际法的认识历程,试图说明他们对这一西方知识体系的反应方式与心态;另一方面则对国际法对晚清外交的现实性影响作了初步的讨论。两方面考察的目的都是于描述传统精神理念在面对西方文明准则及价值观念时的调适过程。书中同时还指出,中国对外关系的调整构成了传统中国向近代中国过渡的一个重要侧面,而晚清国人对国际法的认识过程,则反映了国人在这一过注历程中的思想与精神状态。
《国际法(英文版)(第2版)》编选的案例具有很强的多样性。首先案件的裁决机构十分广泛:本书收集了多个国际性司法机构的案例,诸如国际法院、国际常设仲裁法院、欧洲人权法院、海洋法法庭、审判前南斯拉夫战犯刑事法庭和临时仲裁庭裁决的案例。编者希望在向读者介绍案例的同时,也让读者有机会了解这些解决纠纷的国际机构,了解这些机构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维护国际法和正义所作的贡献。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英美法相对于我国法来说,或可谓“他山之玉”。 的确,无论从文化传统、历史源流,还是从法律渊源、法律诉讼法、司法制度等各方面来看,英美法和我国法的差异都相当大。近代之前,两者差不多是沿着“东方是东方,西方是西方”的不同进路。各守其土,不相往来;近代之前,我国移植大陆法系,移植社会主义法系,以及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从英美法中获取借鉴处亦不为多。前瞻来日,这种状况或将改变,对于信处于转型期的我国法学说,认识英美法,借鉴英美法,参其良制,取其法意,自有裨益于我们法治国家的建设。而事实上,就是在英美法和大陆法之间,两种曾经迥异的传统今天也正在进行着悄然地融合。各大法系之间的相互了解、借鉴、吸收、融合、既合所谓“东海西海,心同理仝”的老话,更是不同法系这下的
本书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编写课题组由12位专家组成,首席专家是武汉大学曾令良、中国政法大学周忠海。 教材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深入系统地阐述了国际法学的基本理论,全面扼要地介绍了国际公法学的基本内容和全新发展。与同类教材相比,首先,它在我国国际法教科书中一次梳理和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国际法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中国化,将之列为中国国际法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大幅度地增加了中国国际法理论和实践的内容,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国际法学;最后,注意吸纳和反映国际法的新近发展和国内外新的研究成果,尤其是对“国际刑法”“国际法人道法”有关内容的介绍。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与国际法》全面系统地阐述中国外交的基本理念、原则、政策及宏伟实践,揭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之精髓、时代特征和丰富内涵;近距离展示了条约法律外交之魅力,深入浅出地探讨条法外交调研之道,为政学结合、法律与外交结合破解入门难题;深度聚焦国际法发展前沿和外交实务法律前沿,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向海兴国“蓝色外交”、应对气候变化“绿色外交”、追逃追赃反腐败“红色外交”、网络空间治理“数字外交”、“一国两制”框架下的条法事务,波澜壮阔、精彩纷呈;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构建,则为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价值追求,为中国国际法学界履行神圣使命明晰了用武之地。
何其生编写的《比较法视野下的国际民事诉讼》 旨在国际民事诉讼的体系建构和制度建设。 本书注重理论创新,强调在国际民事诉讼制度构 建上,既要有国际化思维、全球化视野,同时应注重 内外国人利益的平衡,回归公正、人权和理性。 本书亦具有应用价值。从立法上讲,旨在通过比 较法的视野,得出的结论能够为完善我国的国际民事 诉讼规则、构建我国国际民事诉讼的制度所参考和借 鉴。从司法上讲,相信在制度相对滞后的情形下,司 法的能动性能够提升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关注具体问 题,通过对大量外典型案例的分析,力图反映出 我国司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路径。 本书结合当代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现实,提出了 许多发人深思的观点,尤其是下述五个方面:(1) 强调二元论,关注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则的特殊性; (2)整体推进
国际海洋法的历史可溯源到公元2世纪古罗马制定的陆地与周围海域之间关系的法令,然而直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联合国建立将近1700年,国际海洋法仍停留在习惯国际法发展阶段,从领海、毗连区和渔区的建立都没有成文的国际法作为依据。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国家实践包括大陆架和200海里海洋区的建立、促使联合国于1947年11月第二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建立国际法委员会,确定国际海洋法作为先处理的项目。 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于1958年召开,根据国际法委员会草拟的领海与毗连区、公海、渔业和大陆架条款草案,通过了国际海洋法的四公约。第二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于1960年召开,但未达成任何协议。 十一期会议,终于在第十一期会议上(1982年4月30日)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是一次由所有主
直面欲将毁灭整个人类的环境危机,我们有了深刻认识:与“和平、发展”一样,“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新主题。这一世界新主题要求我们必须采用新观念、新规则以规范人们的环境行为。“国际环境法”由此应运而生。作为新学科的国际环境法是关于国际环境问题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是主要调整国家在国际环境领域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规章制度,是国际法的新领域,而不是环境法的国际适用更不是环境法的一个部分。《国际环境法(修订版)》从探讨国际环境法的产生切人,就国际环境法的主体、渊源、基本原则等基本理论进行深入研究的同时结合国际环境法的发展趋势就其具体领域如土地、大气、水资源、森林、海洋、公域环境以及环境与贸易、环境与军事等进行系统论证。全书分上下两篇,上篇总论对前述国际环境法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