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详细还原了近代汉语“权利”传入日语法学变异为和化的“權利”后强势返流汉语法学的路径。本书证明:清末民国的汉语法学全面承袭了以和化的“權利”为重心的权利义务法现象解释体系;当代汉语法理学有代表性的出版物的核心范畴、基础性命题基本上只是复述了对应的近代内容;民族的现代的法的一般理论应以七个基本范畴为主干;法权及其具体存在形式权利、权力分别是国民财产、个产公产的社会性转化形式和法的表现;权利、权力与法权的关系受法权曲线 。实践法理学的现象解释体系能合理说明古今中外各种基本的法现象本身及其内部和外部联系。
为贯彻法学研究为法制建设服务的方针,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刑法比较研究课题组,通过请进来和派出去的办法,系统地考察,英美和大陆法系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的刑事法律制度,分析比较,综合研究,为我国刑法的修改与完善提供可资借鉴的立法资料和研究成果,特编辑出版《北京大学刑事法学文库》,并为此组成学者和专家相结合的编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