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原理与实务》教材适应法律职业教育的需要,编辑了民法总论及其应用、人格权及其保护、物权及其行使、债权及其行使、继承权及其行使、侵权责任及其认定等内容,突出司法职业教育的实战性、实训性特点。其中,理论教学内容以“必须、够用”为原则,介绍民法的主要立法规定及其学科通说理论观点;实务教学内容通过典型工作任务、实训项目,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拓展学习部分,既包括知识巩固、也包括实训作业,还有网络资源学习内容。
本书以知识产权为基底,对知识产权质押法律问题展开论述,介绍了质押概论,引导读者对质押有一个基本的了解;详细论述了知识产权质押模式及法律问题分析,从知识产权质押模式、主要的法律风险等方面展开研究。具体分析了著作权的质押、专利权的质押、商标权的质押,介绍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内容、对象、质押等内容;综合阐述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防范的完善内容,分析了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法律制度、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体系等内容,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防范提出了建设性的指导意见。
作者认为,经过60多年的发展,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法学教育的中国模式已经初步形成,与以美国法学教育为代表的法律职业教育模式和以德国法学教育为代表的法律素质教育模式呈现出三足鼎立之势。法学教育中国模式形成的基本标志是:以多元化人才培养为教育目标,以多轨制法学教育制度为培养方式,以多类型知识建构和多层次学历、学位结构为教育内容,以理论与实践多重组合的教学模式为教育方法,以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业指导、法学教育行业协会的自律性管理和法学院校自我管理的四位一体为教育管理模式,以法学教育和统一司法考试与法律职业为互动的教育就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