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建办标〔2016〕57号)的文件精神及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第二批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建协函〔2018〕52号)的要求,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项目经理及其责权利;4.施工准备管理;5.施工过程管理;6.施工合同及文件资料管理;7.竣工验收与结算管理;8.施工项目管理总结评价。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基地与总平面;5 建筑设计;6 专门要求;7 建筑设备。
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合[1989]30号文和建设部司发(89)建标工字第058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符号;3.材料选用;4.荷载及变形值的规定;5.设计;6.模板构造与安装;7.模板拆除;8.安全管理。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沈阳建筑大学(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沈阳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邮编:110168)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坍塌;5 高处坠落;6 物体打击;7 机械伤害;8 触电;9 起重伤害;10 其他易发事故。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8年10月1日实施。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基地与总平面;5.建筑设计;6.建筑防火;7.结构设计;8.建筑设备;9.施工安装;10.质量验收;11.使用与维护;12.拆除与回收;附录A活动房质量检查表;附录B建筑设备安装质量检查记录表;附录C临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 地下病害体分类;5 技术准备;6 地下病害体探测;7 地下病害体验证;8 地下病害体风险评估;9 成果编制与信息化管理。本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841号公告批准发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书内容共4章,包括地下室基础底板防水工程施工与验收;地下室外墙防水工程施工与验收;卫生间、厨房防水工程施工与验收;屋面防水工程施工与验收。 本书内容全面,图文并茂,适合于从事防水工程的人员使用,也可供相关专业大中专院校师生学习使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 (建标r2008]10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通过大量试验验证、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国内相关标准,并与相关标准规范相互协调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术语、符号;3基本规定;4.结构设计计算;5.构造要求;6.特殊支撑结构;7.施工;8.监测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钢结构工程的施工。2012-08-01实施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管理;4.安全卫生与环境;5.节能;6.应急管理措施。原国家标准《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GB50365-2005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669-2011:钢筋混凝土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共分11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基础工程、筒体工程、仓底及内部结构工程、仓顶工程、附属工程、季节性施工、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程质量验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GJ 311-2013 备案号 J 1650-2013 》由本社编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等施工中的碗扣式钢管双排脚手架和模板支撑架的设计、施工、使用与管理。2017-5-1实施。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等施工用落地式单、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满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型钢悬挑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满堂扣件式钢管支撑架的设计、施工及验收。2011-12-01实施。
现批准《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22-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建标E2007]125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J1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邮编:100048)。
1 总则2 术语 3 基本规定 3.1 基本要求 3.2 评估与策划 3.3 改造项目 4 室外环境 4.1 公共空间 4.2 绿化植被4.3 雨水控制利用 4.4风貌 5 道路与停车 5.1 道路5.2 停车设施 5.3 交通标示 6 配套设施 6.1 市政管网 6.2 公共服务设施 6.3 环卫设施 6.4 安防设施 7 建筑 7.1 屋面 7.2 立面7.3 楼门楼道 8 结构 8.1 结构加固 8.2 围护结构 8.3 加装电梯 9 建筑设备 9.1 暖通 9.2 给水排水 9.3 电气 10 施工与验收 10.1 绿色施工 10.2 竣工验收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极限状态设计原则、结构上的作用和环境影响、材料和岩土的性能及几何参数、结构分析和试验辅助设计、分项系数设计方法以及有关的附录。
本标准共分10章,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 材料;5 屋面板及墙面板建筑设计;6 结构设计;7 制作、运输及堆放;8 施工安装;9 质量验收;10 维护与维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编号为JGJ/T ,自 年 月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