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施工准备;5施工测量;6管片生产与验收;7掘进施工;8特殊地段施工;9管片拼装;10壁后注浆;11隧道防水;12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13盾构保养与维修;14施工运输;15施工监测;16成型隧道验收。 本规范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448号公告批准、发布,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同时废止。
为了进一步做好轨道交通工程类矩形盾构法隧道的设计工作,为工程建设设计提供标准。《城市轨道交通类矩形盾构法隧道设计规范》编制组(下称:编制组)以多种形式在宁波市范围内广泛征求了勘察、设计、施工、科研、教学、建设及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完成了《城市轨道交通类矩形盾构法隧道设计规范》(送审稿)。本规范既注重于相关规范的协调、衔接,又注重结合宁波市轨道交通类矩形盾构法隧道施工实践,体现了本规范的准确性、客观性及科学性。编号为:甬 DX/JS 005-2020,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材料;4.结构组合与构造;5.施工;6.验收;7.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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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共分为7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统一管理平台部署、数据建设、运行与维护管理、资产与经营管理、安全与应急管理。
本标准是在《城市隧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13-25-2008的基础上进行修订。根据现阶段国内城市隧道工程设计及施工特点、工艺水平及质量验收需要,调整了隧道工程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划分,将原拱(墙)架及模板、钢筋等章节并入隧道混凝土衬砌,增加了路面工程、附属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章节的内容。修订后本标准共19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隧道总体、洞口、明洞、洞身开挖、初期支护、混凝土衬砌、隧道防排水、隧道路面、隧道装饰、附属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通风工程、供配电与照明工程、消防灭火与排水工程、智能工程、工程质量验收。
本标准共分9章,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检查;5.隧道结构健康度评定;6.隧道结构监测;7.隧道结构保养与维修;8.隧道附属结构保养与维修;9.养护管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编号为CJJ/T 289 2018,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系统功能;5系统性能;6系统组成;7软件设计要求;8接口设计要求;9工程设施要求;10施工安装及质量验收;11系统调试;12系统功能验收和性能验收;13系统不间断运行测试;14系统预验收;15竣工验收。本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828号公告批准发布,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636-2010和《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T 50732-2011同时废止。
现批准《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193-2012,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6.1、10.2.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I: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道路;4桥梁;5隧道;6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2018年9月1日实施。
本标准共分9章,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检查;5.隧道结构健康度评定;6.隧道结构监测;7.隧道结构保养与维修;8.隧道附属结构保养与维修;9.养护管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编号为CJJ/T289-2018,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程的内容是:1材料质量要求;2再生混合料设计;3厂拌热再生沥青路面施工;4厂拌温再生沥青路面施工;5现场热再生沥青路面施工;6厂拌冷再生沥青路面施工;7现场冷再生沥青路面施工。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综合交通与城市空间布局;5.城市交通体系协调;6.规划实施评估;7.城市对外交通;8.客运枢纽;9.城市公共交通;10.步行与非机动车交通;11.城市货运交通;12.城市道路;13.停车场与公共加油(加气)站;14.交通调查与需求分析;15.交通信息化。本标准2019年3月1日由住建部发布实施。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桥梁结构检测;5.桥梁结构验算;6.静力荷载试验;7.动力荷载试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CJJ194-2013):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般路基;5.路基排水;6.路基防护与支挡;7.特殊路基;8.路基改建与扩建。
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国建节协(2017)40号)及《关于印发%26lt;2019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26gt;的通知》(国建节协[2019]5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