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该书在版的基础上作了较大改动,增加了较多的基础理论内容,除了介绍经济法的一些基本内容之外,还介绍了相应的民商法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经济法、民法和商法的基本概念,民法基本理论,公司法,金融法,经济法及WTO的相关法律制度,是我校经济法、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指定教材之一。 本书除了介绍经济法的一些基本内容外,还介绍了相应的民商法基础知识。我们之所以采取这种写法,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大学生掌握规范社会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知识。2民法的基本原理不仅是商法的入门知识,而且也是经济法的入门知识。3过去的经济法教科书,几乎都是把商法与经济法混淆不分,即把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等本该属于商法范畴的法律制度都视为经济法加以介绍,这样不利于学生正确、深刻地把握该类法律的本
经济学是一门动态科学——充分反映经济事务、环境、世界经济和社会的转变趋势的变化。本书沿着所考察的 这门科学来展开论述。对每章都及时作了改进,一经济分析和政策取得一致。主要改变的是以下方面: 1、微观开端。这一版主要变动是把本教科书的基本结构改变了,即将微观经济学置于宏观经济学的前面。 2、重新构成的陈述。在微观经济学各章内,删除了对于现代经济学的理解不太重要的大量制度方面的材料。宏观经济学各章中,重新调整了许多章节,以便明显地集中于短期产出量的决定问题和经济增长问题。宏观经济学各章以总需求理论的完整发展开头,其次展开总供给理论,然后使这两部分结合起来。把 论宏观经济政策的各章移到本书后面,以便能调度充足的分析工具来解析国家面临的各种困难问题。 3、市场的再发现。 在全世界,各个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