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基于建设工程领域所积累的法律服务实务经验,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识别不同的违法行为的风险点,并分别进行法律分析和风险防范措施分析说明。同时列举相应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法院筛选的典型司法案例,以指引建筑施工企业在承包建设工程及日常经营过程中对潜在法律风险进行系统识别判断,并对其经营管理、合同签订、谈判、履行环节等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论证评估,尽可能地防范和规避相关法律风险,以期化保护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本书从法律的根奉宗旨——规定可支配稀缺资源之归属出发,严格遵循形式逻辑,深入探讨了民法原理,次构建了民法学的法理逻辑,全面、系统地批判了民法学流行学说。提出了大量具有基础意义的新论点,在此基础上全面介绍了民法总论的内容。一卷在手,可全面了解现有民法学理论和体系的逻辑破绽。因此,本书与流行的任何一本民法总论和民法原理有根本的区别,是学习民法总论和民法原理的不可替代的著作。本书运用形式逻辑,分析解决了民法理论诸多疑难问题,是训练法律思维、民法思维的教材。本书提供了民法学的整体观和方法论,是学习、研究民法哲学难得的基础读物。
本书从法律的根奉宗旨——规定可支配稀缺资源之归属出发,严格遵循形式逻辑,深入探讨了民法原理,次构建了民法学的法理逻辑,全面、系统地批判了民法学流行学说。提出了大量具有基础意义的新论点,在此基础上全面介绍了民法总论的内容。一卷在手,可全面了解现有民法学理论和体系的逻辑破绽。因此,本书与流行的任何一本民法总论和民法原理有根本的区别,是学习民法总论和民法原理的不可替代的著作。本书运用形式逻辑,分析解决了民法理论诸多疑难问题,是训练法律思维、民法思维的教材。本书提供了民法学的整体观和方法论,是学习、研究民法哲学难得的基础读物。
中国大陆的民法学研究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恢复以来,经过两代民法学者的努力,蔚然已成规模:不仅协助立法机关初步建立起了中国大陆的民事立法体系,而且基本的民法概念和民法制度都已成为研究的对象,经过民法学者反复的梳理和讨论,完成了必要的知识准备,形成了初步的民法共识。我国迄今为止的民法学研究,在总体上呈现出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过分侧重制度性研究,并且在进行制度性研究的过程中过分依赖法律的逻辑分析方法,由此导致了以下两个典型的缺陷:个典型缺陷是“自说自话”;第二个典型缺陷是“自我封闭”。欲改变这一局面,民法学界必须要致力于建构以下两个学术平台:其一,民法学界应当致力于建构中国民法学内部的学术平台,即民法学者之问的学术平台。以这个学术平台为基础,民法学者对相关问题所进行的讨论,能够进行有效
在《吉尔伯特信托法》中,作者深入浅出地为读者阐述了信托法的原理与判例法,并结合《信托法重述》与《统一信托法》的发展,阐述了信托法在美国的实践与演进。《吉尔伯特信托法》的内容则囊括了信托法所有的基本问题:信托的设立;受益人权益的转让;慈善信托;受托人的义务、权力与责任;委托人的变更与撤销权;受托人、受益人或者法院的变更与终止权;推定信托与归复信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