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部以 法典 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做好《民法典》的海外宣传介绍,是推进我国法律制度对外宣传和交流、讲好中国立法故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更好地将《民法典》介绍给世界,是增进中国和外国国家地区法律体系间交流的重要方式。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法工委领导高度重视《民法典》
司法解释的准确适用,关乎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关乎能否提升法律适用的系统性、科学性,而指导性案例则可起到传递先进的司法理念、公平的裁判尺度和科学的裁判方法的作用。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核心,全面收录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清理后新修订的以及其他紧密相关的司法解释。根据这些司法解释的内容,再分为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执行五大类,以此为篇章划分依据,在每一篇下,再以《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为依据进行细分,同时收录指导性案例与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代表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的专业观点,有利于读者全面准确地学习了解指导性案例的内容,贯彻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 本书对全国各级法院、律师、法务等法律工作者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对法学院师生等研究人员也具有较好的研究参考价值。对广大
《中华民国民法 立法理由及判解汇编》(以下简称 民法判解汇编 ),由民国时期的法学家吴经熊编辑,郭卫增订,原名《中华民国六法理由判解汇编 第二民法之部》(会文堂新记书局1948年7月出版发行)。本项目将原来的繁体字转换为简体字,按照现代阅读习惯加以标点,并勘校原版的错讹之处。 民法判解汇编 以《中华民国民法》篇章结构分类汇编,全书分为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各编之内先列民法条文,次列立法理由,依次再列判例、解释,以及及相关函、电、咨、令。在每编之后还有 补遗 补遗二 ,为增订公布之判、解、函、电、咨、令。凡经南京国民政府及各院部公布施行及修正之法令,概行辑录;1927年以前北京政府所颁布之司法法令,经前国民政府命令暂准援用现尚继续有效者,亦为编入。大理院的判例解释例,无条文可依据者,则按
本书是 中国民法典评注 条文选注系列的第3册,收录评注作品12篇,分布于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内容包括:第157条法律行为无效之法律后果,第410条抵押权的实现,第420条额抵押权的一般规则,第538条撤销债务人无偿行为,第590条合同因不可抗力而免责,第679条自然人借款合同的成立,第701条保证人抗辩援引规则,第807条建工价款的优先受偿权,第1022条第2款有期限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法定解除权,第1060条日常家事代理,第1067条第1款子女对父母的抚养费给付请求权,第1184条侵害财产造成财产损失的计算。 中国民法典评注 (蓝色版)始于2016年,是由朱庆育、高圣平担任总编,以德国大型民法典评注为参照,汇集了中国民法学界七十位知名学者以及资深实务界人士共同参与和撰写,对中国民法典进行体系化、规范化
作为四十年来中国民法学理论发展的亲历者、见证者、参与者、创业者,本书作者王利明教授在中国民法典通过后,首次将四十年来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初步梳理和总结,全面体现了作者的民法学思想及学术研究成果。文集按照民法学分编体例加以编排,共分为民法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五卷,将成为学界研究民法典条文来龙去脉以及争议焦点的重要参考资料,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书后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既有法律条文对照表,以方便读者参照阅读。
本书作者王利明教接自 1977年进入大学研习法律,至今已有四十余年。他是中国法治发展的亲历者、法治建设的思考者、法治理想的追求者。他见证并参与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从1986年开始,他参与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制定,也一直以不同的方式积极参与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论证、咨询等工作。 本书由王利明教授从其发表的近三百篇论文中精选出三十余篇文章汇集而成,这些文章主要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名刊上,集中反映了王利明教授在不同阶段对中国民法典编纂的系统而深入的思考,可谓 精论 。
《民法思维与司法对策(上下)》为著名民法学者杨立新先生的学术文集。杨立新教授先后参与制定了我国《合同法》、《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这其中,《侵权责任法》他是主要起草人,他对这部法律的感情也*深。 《民法思维与司法对策(上下)》中采纳的文章,是从杨立新老师从事民法学研究近30年来发表过的近500篇论文中精选出来的学术专论。内容涉及民法学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几乎囊括了民法领域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全部内容。 为了注重本书的学术性、实践性、新颖性,按照王泽鉴先生《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的写作先例,本书采纳专论的形式,按照民法学学术体系来划分,希望读者能够在民法典编纂、民法总则、人格权法、物权法、债与合同法、家事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事判例及司法解释几方面,全面体现
教育 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项目批准号:17JJD820011)的最终成果。本书以总则、人户、产业、钱债、婚姻、继承六编为研究架构,共38章128万余字,勾勒出中国古代民法的本来面目,以确凿的史料证明了中国古代不仅有民法而且内容丰富、体系完整,揭示了中国古代民法发展的特殊性、典型性和时代性。本书勾勒出中国古代民法的本来面目,揭示了民法体系形成的历史条件。本书论证了以中国古代民事法律关系为对象所形成的以人户、产业、钱债、婚姻、继承为主要内容的民法体系,揭示这个法律体系的形成的历史条件。
本书为第四届破产法珞珈论坛论文集。为 聚焦破产 丛书之一。围绕 民法典时代破产制度的革新 这一主题,从五个部分进行讨论:部分为民法典背景下破产制度的完善;第二部分为府院联动与破产程序优化;第三部分为重整与预重整制度研究;第四部分为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第五部分为其他。本书探讨了《民典法》背景下破产制度的完善、破产法附院联动与破产程序的优化、重整与预重整制度研究、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以及与破产制度相关的各种问题。
讲授精深法理,深入浅出;配备经典真题,直击考点;预测必考考点,以案释法;把握命题方向,确保过关。
本书为法理学领域经典著作,该书中文首版在国内出版之后,受到很高赞誉,自出版后十几年来,在国内法学界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影响力,对于我国法理学的发展发挥了较大作用,是法学研究、特别是法理学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的重要著作,被国内众多院校列为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指定阅读书目。 本书是有关西方法理学的通识性著作,以作者独特的视角反映了西方法理学的发展脉络。作者以现代性的起源、形成和发展为线索,在浩瀚的西方法理学思想宝库中选取材料,并以后现代主义的视角对近代以降的现代主义思想进行评析,在评析过程中画龙点睛之笔随处可见,对于处于不同文化和理论语境中的中国读者来讲颇有启发作用,有利于读者领悟西方法理学的精要之处,也有利于读者理解和把握西方法理学几千年发展的脉络与精髓。
本书以德国物法体系的形成与发展为主题,探讨有体物概念对物法体系的意义,物法具体制度与物债二分体系的关系,以及物法体系的发展问题。本书共分为九章,内容涉及法典与判例的关系、盖尤斯物法体系的解读、潘德克吞物法体系的形成、物的概念及物的重要成分规则、占有及有权占有理论、不动产占有与登记的关系、有权占有与债权物权化、物权行为理论及灵活化、一物二卖中在先买受人地位、客体归属的绝对性与相对性,以及权利客体化、物法与知识产权关系,新型无体财产归属等内容。基于对德国物法体系的思考,本书提出开放的物法体系并重塑其具体的制度构成。
本书主要分析了与 传什么、传给谁、怎么传、传承结果 四大核心要点相关的继承实务、法律风险以及建议。全书按照继承发生的顺序,结合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从继承的开始切入,分别阐释了继承的发生、遗产范围的认定、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以及代位继承、转继承、后位继承三种特殊情形。本书以案释法、重点突出、通俗易懂、受众广泛,读者既可以是对继承法律感兴趣的研究人员、涉及继承纠纷处理的当事人,也可以是准备提前做好财富传承安排的人士等。
世界上di一部资产阶级的民法典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诞生,用了短短的4个月,**部社会主义的民法典1922年《苏俄民法典》的编纂,也只用了4年。新中国成立了60多年,至今还没有制定出一部统一的民法典。《新中国民法典草案总览(增订本)(上中下卷)》所汇编的资料显示,从1955年初即新中国成立不足6年起,我国的立法工作者就制定出了**批民法典草案。《新中国民法典草案总览(增订本)(上中下卷)》收录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至今起草的民法典总则和各分则草案以及对草案的说明和修改建议,文献极为珍贵,既可以满足学术研究之需,又可以帮助读者进一步了解我国民事立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