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民法 立法理由及判解汇编》(以下简称 民法判解汇编 ),由民国时期的法学家吴经熊编辑,郭卫增订,原名《中华民国六法理由判解汇编 第二民法之部》(会文堂新记书局1948年7月出版发行)。本项目将原来的繁体字转换为简体字,按照现代阅读习惯加以标点,并勘校原版的错讹之处。 民法判解汇编 以《中华民国民法》篇章结构分类汇编,全书分为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各编之内先列民法条文,次列立法理由,依次再列判例、解释,以及及相关函、电、咨、令。在每编之后还有 补遗 补遗二 ,为增订公布之判、解、函、电、咨、令。凡经南京国民政府及各院部公布施行及修正之法令,概行辑录;1927年以前北京政府所颁布之司法法令,经前国民政府命令暂准援用现尚继续有效者,亦为编入。大理院的判例解释例,无条文可依据者,则按
教育 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项目批准号:17JJD820011)的最终成果。本书以总则、人户、产业、钱债、婚姻、继承六编为研究架构,共38章128万余字,勾勒出中国古代民法的本来面目,以确凿的史料证明了中国古代不仅有民法而且内容丰富、体系完整,揭示了中国古代民法发展的特殊性、典型性和时代性。本书勾勒出中国古代民法的本来面目,揭示了民法体系形成的历史条件。本书论证了以中国古代民事法律关系为对象所形成的以人户、产业、钱债、婚姻、继承为主要内容的民法体系,揭示这个法律体系的形成的历史条件。
本书为法理学领域经典著作,该书中文首版在国内出版之后,受到很高赞誉,自出版后十几年来,在国内法学界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影响力,对于我国法理学的发展发挥了较大作用,是法学研究、特别是法理学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的重要著作,被国内众多院校列为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指定阅读书目。 本书是有关西方法理学的通识性著作,以作者独特的视角反映了西方法理学的发展脉络。作者以现代性的起源、形成和发展为线索,在浩瀚的西方法理学思想宝库中选取材料,并以后现代主义的视角对近代以降的现代主义思想进行评析,在评析过程中画龙点睛之笔随处可见,对于处于不同文化和理论语境中的中国读者来讲颇有启发作用,有利于读者领悟西方法理学的精要之处,也有利于读者理解和把握西方法理学几千年发展的脉络与精髓。
《民法总论》是整个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的基础,对物权、债权、人身权、亲属、继承等民法分论内容具有指导和统帅作用。主要内容包括民法的调整对象、本质和任务;民法基本原则、具体表现形式;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及权利;民事主体之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客体之物、法律行为;民事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和期限等内容,并以此概括出民法基本理论框架。通过《民法总论》内容的学习,不仅能够使学生掌握民法的基础理论知识,从而为学习民法具体知识打下的基础,而且可引导和帮助学生掌握民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基本分析方法,熟悉民法作为私法的基本理论,对于深刻认识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实质,把握民事法律运行的基本规律具有重要作用。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出版于1998年,皇皇凡八册,得德国民法学之精髓而厚植华人社会之民事习惯与司法秉性,于内地民法学与民事法律秩序之演进成熟者,正可为直接的参照系与资源库,于内地民法学学术风格之养成、制度研判之进展、立法更化之提升有着不可尽数之示范与塑造之功,乃有“天龙八部”之谓。更可贵者,于法条技术分析之外,亦提倡价值权衡与价值判断,于法律精神上更为圆融。而两岸法学在知识、制度与技术模式上的趋近,更是于中国整体的法律现代化乃至于两岸和平发展做出重要奠基。
本书以德国物法体系的形成与发展为主题,探讨有体物概念对物法体系的意义,物法具体制度与物债二分体系的关系,以及物法体系的发展问题。本书共分为九章,内容涉及法典与判例的关系、盖尤斯物法体系的解读、潘德克吞物法体系的形成、物的概念及物的重要成分规则、占有及有权占有理论、不动产占有与登记的关系、有权占有与债权物权化、物权行为理论及灵活化、一物二卖中在先买受人地位、客体归属的绝对性与相对性,以及权利客体化、物法与知识产权关系,新型无体财产归属等内容。基于对德国物法体系的思考,本书提出开放的物法体系并重塑其具体的制度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