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侵犯人身权行为认定与赔偿、法人侵权行为认定与赔偿、婚姻家庭侵权行为认定与赔偿、商业侵权行为认定与赔偿、财产侵权行为认定与赔偿、特殊侵权行为认定与赔偿等6个方面,对较为常见和易于碰到的、具有代表性的55种侵权行为,就如何依法认定与规范赔偿进行了探讨,并当人们在依法确认侵权行为的性质、损害事实,以及损害赔偿责任构成之后,应当选择什么样的合法与合适的途径、方法去索赔的问题给予确切的解答。 本书的特点,是融学术理论性与实际操作性于一体,便于借鉴和运用。
本书由我国人格权法的学者杨立新老师倾力撰写。书稿分为导论、抽象人格权、具体人格权三编,系统阐述了我国人格权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分类介绍了各种具体的人格权的概念特征及其法律保护。 在体系方面,本书将传统学说中的一般人格权对应具体人格权的体系改变为抽象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对应的结构,这是对传统学说的突破,完成了新的人格权体系建设。 在内容方面,本书在传统的具体人格权外延之外,增加了对抽象人格权中的一般人格权、自我决定权和公开权,以及新兴的人格权如形象权、声音权等的揭示,这是对人格权内容的丰富与发展。 本书结构清晰、逻辑严谨、内容丰富,展现了我国人格权法学研究的全貌,也彰现了我国人格权法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不仅是学生学习人格权法的课本,也是学者研究人格权法的之作。
本书是一部研究隐私权兼人格权的法学著作。“人之为人”所应然享有之权利理应是人类社会一切法制之正当性源泉。本书在探寻隐私权的理论根基之际,试图跳出近代以降的西塞罗和笛卡尔式的悖论陷阱,溯源至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等人以“理性”定位“人”之内涵,以及求证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从而揭示人格权和隐私权最为本质的特征——人格。立足于此,并借鉴英美德法等国的学说体系与立法体例,藉以比较法研究,本书建构了自成体系的隐私与隐私权概念。 作者分别以专章论述了隐私权与相关权利的比较分析、隐私权的扩张及其与公法框架内其他基本权利的界限、乃至私法与公法之联系与冲突等关乎理论的体系构建与法律规范的合理编纂的关键问题。与此同时,作者更力图以多元化之视角——如国外立法和理论的启示、隐私权国际法保护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