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生活中,基于各种各样的具体原因,人身损害事件层出不穷,基于人身损害所引发的诉讼也是层出不穷。虽然人身损害的具体形式有所不同,诉讼请求也不单一,但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一般是相同的。人身损害是对人身基本权利的侵害,对受害人予以程度的赔偿是这些基本权利接受救济的形式之一,应该予以认真对待。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由该侵害引起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其中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仅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各项费用时,除参照本书所述
发生人身损害该怎么办?损害赔偿又该怎么算?翻开由蔡卫忠编写的这本《索赔指南与赔偿计算标准:人身损害索赔指南与赔偿计算标准》,它将邀请专业人士为您提供维权妙计,并归纳总结出全国各地的赔偿计算标准,帮您算算在哪索赔更加划算!
从原住民权利、妇女权利、民权、男女者的性权利,到残障者权利、语言权利,在过去的数十年里,西方民族国家的人们经历了主张一系列新要求的重要潮流。这股潮流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回应。各种政治和社会运动正在公民权的名义下形成和展开。公民权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社会科学的重要轴心。 本书凭借丰富的跨学科知识资源和对上述社会潮流的前沿性评论,成为目前这个领域最和最全面的指导用书,是研究者了解和进一步探索当代公民权问题的参考书。
本书系统阐述了人权的基本原理和、国际人权法律制度,除绪论外,共分三编十九章,由知名学者编写完成。《人权法学》特色体现在对人权基本理论的阐释全面、深入,同时力求反映本领域研究成果;对人权理论的阐述与人权规则、制度分析并重;在对、国际各项具体人权进行分析、介绍时,配以部分典型案例,增强教材的应用性。 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材,也可供其他专业选用和社会读者阅读。
本书包括三个部分内容:部分为法律政策解答,选取各该领域、最核心的法律政策,以便于读者理解的方式,通俗地作出解答。在问答编写过程中,力图以读者关注的要点设问,并注重保持法律政策文件的原意,除特别需要说明的地方外,尽量不加入编者的主观意见。每个问题后面均提供相关法律政策索引,读者可以随时查证并在纠纷解决中获得参考依据。同时,为方便读者按自己的实际疑问查找相关内容,我们将规范同一类法律问题,但散见于不同文件、不同条款中的内容汇集到一起,并以关键词作出提示,以供读者快速查阅。第二部分为相关法律文书格式或范本;第三部分为相关法律政策文件原文,有的分册还附加流程图表等信息。总之,本书突出简单实用的特色,以通俗易懂、贴近大众为原则,具有较强的广泛阅读性。
本书系统阐述了人权的基本原理和、国际人权法律制度,除绪论外,共分三编十九章,由知名学者编写完成。《人权法学》特色体现在对人权基本理论的阐释全面、深入,同时力求反映本领域研究成果;对人权理论的阐述与人权规则、制度分析并重;在对、国际各项具体人权进行分析、介绍时,配以部分典型案例,增强教材的应用性。 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材,也可供其他专业选用和社会读者阅读。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内容新颖,针对性强。结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针对各类纠纷审判实践中的重点、疑难、新型问题展开法律适用的论述分析,并对案件审理方法与技能进行了有益的探讨。理论联系实际,实用性强。法学基本理论的评述与典型案例的剖析相结合,案例指导,实用性强。 全面梳理,系统性强。每一专题梳理了该类纠纷的重点、疑难、新型问题,涵盖了该类纠纷所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审判依据。 专家审读,性强。北京、上海、广东等调研能力较强的省高、中级法院具有审判实践经验的法官撰写。人民法院法官审读把关,保证了内容的性。
本书是一部研究隐私权兼人格权的法学著作。“人之为人”所应然享有之权利理应是人类社会一切法制之正当性源泉。本书在探寻隐私权的理论根基之际,试图跳出近代以降的西塞罗和笛卡尔式的悖论陷阱,溯源至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等人以“理性”定位“人”之内涵,以及求证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从而揭示人格权和隐私权最为本质的特征——人格。立足于此,并借鉴英美德法等国的学说体系与立法体例,藉以比较法研究,本书建构了自成体系的隐私与隐私权概念。 作者分别以专章论述了隐私权与相关权利的比较分析、隐私权的扩张及其与公法框架内其他基本权利的界限、乃至私法与公法之联系与冲突等关乎理论的体系构建与法律规范的合理编纂的关键问题。与此同时,作者更力图以多元化之视角——如国外立法和理论的启示、隐私权国际法保护的经验、
侵权责任法的颁行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法治建设中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奠定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众所周知,法治的核心是规范公权、保障私权。侵权责任法就是一部全面保护私权的法,就是一部对民事主体的各项民事权利或者说基本人权在受到侵害提出救济的法。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私权的保护仍然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中国法治建设的关键是要着力于保障私权。在此情况下,颁行侵权责任法,强化对私权的充分、全面的救济,不仅仅是人权保障事业的重大进步,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成就。可以说,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侵权责任法属于起着“支架性”作用的法律。这就是说,它是调整最基本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法律。 侵权责任法的颁布是我国民法典制定的重要步骤,我国民法典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各种纠纷和颖难问题越来越普遍。为了维护和保障自身的权益,就必须知晓自己应享有权利与义,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如何获得赔偿。为此,我们组织相关领域的立法专家、学者及资深法官、律师本着通俗、实用原则编撰了本套丛书。 本套丛书在体例上遵循查询快捷、使用简便的原则,每一分册均分部分: 部分 事故纠纷与责任认定: 这部分首先设定问题要目,对该类法律问题进行关键性提示,引起读者阅读兴趣。其次对问题要目进行准确、简明、通俗地解说。一般以非法律人士所关注、了解的问题作为重点,不作理论阐释,也不长篇大论,而是以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为原则。 第二部分 常用证据知识: 这部分既介绍一般的、实用的证据知识,又结合该书所涉
从原住民权利、妇女权利、民权、男女者的性权利,到残障者权利、语言权利,在过去的数十年里,西方民族国家的人们经历了主张一系列新要求的重要潮流。这股潮流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回应。各种政治和社会运动正在公民权的名义下形成和展开。公民权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社会科学的重要轴心。 本书凭借丰富的跨学科知识资源和对上述社会潮流的前沿性评论,成为目前这个领域最和最全面的指导用书,是研究者了解和进一步探索当代公民权问题的参考书。
本书介绍了民法是孕育现代社会民主、法治、文明、进步的法律基石。人格权是民事主体所固有的、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以及姓名、名誉、肖像、隐私等各种权利。人格权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障和实现民事主体的人格独立;人格权是人之作为人所应有的基本权利。人权的核心内容实际上就是人格权。没有了人格权,其他权利也就没有了存在意义;人格权的许多制度是在寻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和谐。新闻自由与保障人格、社会知情与保障隐私,在相互冲突中寻找平衡点。中国正向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迈进。法治国家的建立必将促进中国更加民主、富强和繁荣。中国人必将英姿勃发地在世界的大舞台上抒写一个大写的人字。而人格权保护制度的不断完善,乃折射出中国人精神世界的不断丰富和升华。
侵权责任法的颁行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法治建设中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奠定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众所周知,法治的核心是规范公权、保障私权。侵权责任法就是一部全面保护私权的法,就是一部对民事主体的各项民事权利或者说基本人权在受到侵害提出救济的法。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私权的保护仍然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中国法治建设的关键是要着力于保障私权。在此情况下,颁行侵权责任法,强化对私权的充分、全面的救济,不仅仅是人权保障事业的重大进步,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成就。可以说,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侵权责任法属于起着“支架性”作用的法律。这就是说,它是调整最基本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法律。 侵权责任法的颁布是我国民法典制定的重要步骤,我国民法典的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次到法院打官司的老百姓可能会有这样的感觉,明明觉得自己有理却打输了官司,这种情况往往是由于举证不力造成的。其实,由于官司中争议的事实都是过去发生的,官司中的当事人虽然经历了纠纷全过程,但是法官并没有亲眼目睹这些事实,法官只能是根据相关证据对纠纷的是非进行裁判。因此,当您准备诉讼的时候,不但要有理,而且还要有“据”。 那么如何举证、举哪些证、有什么法律后果,您知道吗?不光当事人,就连法官有时也困惑:怎样指导当事人举证?如何具体确定举证责任分配?如何组织当事人质证?怎样认定证据? 本丛书搜集了各类法律纠纷中出现的有关证据的种种问题,邀请法律专家进行分析解答,目的是使人们能够迅速掌握有关证据的常识和技巧,从而不仅可以为赢得官司作好准备,也能在日常生活中
党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在民生部分提出了要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强调了对人格权的保护,将人格权的保护作为保障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突出了人格权保护的重要价值。人格权法不同于主体制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体现为从实现外在物质文化需要向同步追求精神心灵需求的转变,不仅要求充分保障财产权,而且期待人格尊严能够获得尊重,隐私、名誉、荣誉、个人信息等人格权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实践中,网络谣言、网络暴力、“搜索”、信息泄露等现象层出不穷,其侵害的对象主要是公民的名誉、隐私和个人信息,网络空间“侵权易、维权难”的问题严重,因此,有必要在总结我国立法司法实践经验基础上,加强人格权立法。重点要解决三方面:一是要全面确认和保护人格权。全面确认和保护人格权是贯彻宪法上“人格
本书紧紧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制度这一中心议题,运用比较研究方法,在知识体系上主要以法学、社会学的分析视角探究全球性的、区域性的及典型国家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方式和途径,从全球、区域、典型国家三个维度全面系统地梳理了老年人权益法律保护的历程以及有益的制度设计,以开放的视角看待不同国家和地区如何处理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并提出了我国对老年人权益国际法律保护统一化挑战的因应之策。
在社会生活中,基于各种各样的具体原因,人身损害事件层出不穷,基于人身损害所引发的诉讼也是层出不穷。虽然人身损害的具体形式有所不同,诉讼请求也不单一,但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一般是相同的。人身损害是对人身基本权利的侵害,对受害人予以程度的赔偿是这些基本权利接受救济的形式之一,应该予以认真对待。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由该侵害引起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其中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仅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各项费用时,除参照本书所述
法律的背后是利益。法律的形成或制订过程是利益攸关方表达利益诉求并相互博弈的过程,最终形成的法律往往也是平衡各方利益的结果。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技术的进步,新兴行业会不断涌现。由于未充分参与以前的立法过程,新兴行业的利益诉求也就难以通过现行法律规范来实现,新兴行业的发展就不可避免地会给现有制度带来冲击与挑战。表面上看,新兴行业是在“破坏”规则,但实质上却是建立新的利益平衡和格局的必然过程。这一过程中,旧的利益格局被打破,新的利益平衡被建立。面对新兴行业的冲击,现行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往往会利用对它们有利的规则维护自己的利益,排挤打压新兴行业。然而,历史规律一再告诫我们,无论是后发展的行业还是后发展的国家,都必然有一个打破旧规则重建新秩序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会一帆风顺,甚至有时充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