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研究院成立于1923年,由美国一些的法官、法学教授和执业律师组成的团体,法律“重述”是对美国判例法的系统研究、归纳和原理分析,代表着美国法律界对相关法律的主流、集体见解,是学习了解英美法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 各州法院和联邦法院在裁决侵权案件时,通常依赖一组屈指可数、具有说服力的意见,将其作为判案指引;在这些意见中,最主要的就是美国法律研究院的《侵权法重述》。回顾《侵权法重述第三版》已出版部分和《侵权法重述第二版》仍然行之有效的规定,就能发现这种持续影响的原因。既全面系统、论证严谨,又辅以细致的例证与注释,这些《重述》规定对遍及侵权法领域的众多争点的司法实践做出了体系化的标识。此次第三版系美国法律研究院根据美国侵权法重述选编而成,从结构到内容都有很大的改变。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关于汽车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的投诉也随之增多。如何避免消费误区和陷阱,如何维护汽车消费者的权益成为广大车主和准车主非常关心的问题。本书从数千件真实案例中选取有代表性的157个典型案例,按照消费投诉类别,从车辆选购、汽车保险、汽车维修、车交易和装饰美容五方面进行归类,方便消费者有的放矢地获得知识和指导。书中每个案例都源于实际,在编写中,针对每一案例特地给出了消费提醒和专家意见,读者不仅能够了解汽车消费中的误区和陷阱,也能了解正确的处置方法和维权途径。 本书适合车主和准车主了解汽车消费和维权知识阅读参考。
侵权法因果关系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难题。它不仅涉及哲学,也涉及法学;不仅具有深邃的理论性,而且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因此,英国学者弗莱明说:“侵权法中再也没有其他问题像因果关系这样困扰着法院和学者。”本书共分为十一章。章为因果关系的概述。在很早的古代哲学中就出现了原因和结果的概念。对因果关系的研究在哲学史上一直被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而绵延不断。古代的印度哲学、中国哲学和希腊哲学都对人类因果关系的研究作出了贡献。到了近代,人类对因果关系的研究的重心转入西方近代哲学之中,这期间涌现了众多的名家,他们研究成果丰硕。时至当代,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的因果关系观念面临新的挑战,从而使过去曾被大多数哲学家和科学家信奉的严格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必然性)理论受到质疑,这方面的争论迄今还未有定论。侵权
《侵权责任法疑难问题专题研究》选取了17个《侵权责任法》颁布之后学术界和实务界探讨的热门疑难问题,表达了作者对这些问题的个人独到见解。本书定位于研究生和,但按照专著体例撰写,主要用于研究生教学使用,侧重对《侵权责任法》条文适用中的疑难问题进行解释论探讨,也可供理论研究参考。
我国《侵权责任法》虽然对连带责任的适用作了一些规定,并初步形成一个连带责任体系,但是目前对于侵权连带责任制度的更深层次的阐发仍存在某种欠缺,进而导致连带责任制度的研究难以深入,分歧胶着于表面,因此才会出现连带责任立法与适用中的混乱。侵权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认定连带责任成立的基本条件。对侵权连带责任构成要件的界定,必须坚持连带责任的伦理性与逻辑性。本书从侵权连带责任制度的历史及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出发,对对连带责任正当性基础的共识,侵权连带责任的构成、适用及实现机制等问题从理论层面展开了深入的系统分析。
《媒介与社会书系(第2辑):大众传播中的肖像权利研究》从传播学、法学等视角,采用了案例分析法、比较法和历史的方法等,以利益平衡为指导,对于大众传播中肖像权利的法律保护与限制问题做了比较系统的研究。 《媒介与社会书系(第2辑):大众传播中的肖像权利研究》指出,在大众传播的环境下,肖像所承载的利益呈现多元化,利益之间存在矛盾与冲突;并从比较法的角度,分析了两大法系主要国家肖像的法律制度,展示法律保护的复杂性和独特性。 《媒介与社会书系(第2辑):大众传播中的肖像权利研究》对我国的肖像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分析其在立法和司法上存在的问题;并在借鉴他国的立法、司法实践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现实状况,提出了利益平衡下肖像法律保护的建议。
本书由一位法学家和一位经济学家联手撰写的次全方位的关于侵权法该法本身调整事故和故意侵权行为,例如殴打和诽谤的法律责任的经济学研究著作。兰德斯和波斯纳提出侵权法被理解为得到一种针对安全的有效的资源配置的体系那么,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侵权法的规范和原则鼓励潜在的侵害人和潜在的受害人在安全方面进行投入。本书既包含对于侵权法主要原则的综合描述,也包含一系列用于探索这些原则经济特征的正式经济学模式。所有正式模型都被转译成简单的常识性术语,这样,即使不懂数学的读者也能毫无困难地理解原文;(同样)为了经济学家和其他没经过法律训练的读者们,(本书)也避免使用法律专用术语。尽管主要焦点是放在解释现存原则而不是探索法官们、保险理赔员们以及其他“现实世界”的行为人对于法律的执行,但本书对于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