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我国法学教育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法学教材建设也呈现日益繁荣的景象。在民商法学科,以高校教师为主体组织编写出版的各种系列教材,不仅大大促进了民商法学科的教材建设,而且也为法科学生学习民商法选用教材提供了比较大的空间。同时,伴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的民商法学理论也获得了长足的进步,无论是研究领域的宽度还是研究领域的深度,民商法理论的进步g发展都是有目共睹的,也是令人欣喜的。我国民商法理论的进步与发展也充分反映在我国民商法学科教材的建设之中。进入本世纪以来出版的民商法学系列教材逐步改变了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存在的一本民法教材贯穿全部民法课程学习过程的状况,不仅出版了民商法学的系列教材,而且教材的内容比过去丰富得多,理论深度也比过去大得多。进
全书由英文写成,系统介绍了中国商法的基本规定和相关理论,内容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外资企业法等内容,语言通顺、流畅,适合双语教学、留学生课程学习使用。附录部分,收录了公司法、证券法和外资企业法的英文法条,也具有的参考学习价值。
本书作者从商誉和商誉权的基本问题入手,分析了商誉权的性质、特征,商誉保护的范围,侵害商誉权的民事责任构成、抗辩事由,商誉侵权、商誉犯罪的法律责任以及商誉权许可使用及资本化等理论与实务问题,从法学的多个角度全方位地探讨了对商誉的法律保护及经济利用问题。
本书是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教材之一,是商法教学的教材。中国的商法理论正在发展之中,商法教学的内容、范围以及课时安排都在不断的探索和尝试之中,由此决定各类商法教材在体系、结构和内容上存在相当大的差异,这是本教材编写的现实背景,也是难度所在,同时也为本教材的突破和创新留下了广阔的空间。 在总结和比较研究现有教材的基础上,在坚持教材的通说性和规范性的前提下,本书的内容和体系都有明显的发展和创新。在内容上,本书突出其先进性,吸收和反映了商法领域的成果。在体系结构上,本书进行创新,使其更具学理性和接近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为开拓学生的理论视野,为进一步的研究和提高给予指引,本书在每章或每节专设“本章前沿问题”栏目介绍理论热点或突出的实问题。本书还在每章特设了“导语”、“思考练习题”
动物的法律地位是两大法系环境法与民法领域里最有争议的问题。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动物是不是物或财产。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动物是否是法律客体。但这个问题的解决则不能仅仅限于对客体的讨论,因为客体是与主体相对而言的。该问题与其说是一个客体问题,倒不如说是一个主体问题,因为客体的分析止于技术层面,而主体的论证则涉及伦理及法律的意义、价值和目的等更为本质的问题。 一种价值观念的发展要想影响到法律,上升为最有力的行为规范,必须透过法律的概念之网,因为法学在的意义上可以理解为是一门概念的管理学。这门学科认为,通过将社会现象和事物概括为概念,就能把握世界。在传统的法律体系中,动物是作为客体而存在的,是所有权人的财产。由于法律遵循主体与客体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动物是主体还是客体遂取决手法律对世界的
每个房子的大小不同、结构不同,安全体系必然有所差异,的设计师必须结合每个房子的特点量体裁衣。公司也一样,要想牢牢掌控着公司的控制权,就既要着眼于公司法的规则设计,也要着眼于每个公司所面临的不同情形。具体而言,就必须关注公司章程的条款如何设置,必须关注股东的各项权利如何实现,必须关注股东会、董事会如何运作,必须关注公司证照、人事权争夺的危险如何避免。 本书在写作的过程中,尽量围绕公司控制权争夺这一主题展开,结合即将公布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在保持案情真实的前提下力求精简,把与控制权争夺无关的细节略去不表。我们希望,通过这些精选的案例,提高广大企业家保护公司控制权的意识和能力,
本书是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冯大同教授主编的《国际商法》为蓝本,依据《国际商法自学考试大纲》编写的一本供有关读者特别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读者自学《国际商法》课程的学习用书。该书对国际商法课程的一些基本概念、理论问题及有关疑难问题进行了回答,并结合我国新颁布的《合同法》的有关内容,对原《国际商法》教材中已显过时的我国《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有关内容进行修改,相信对读者会有所裨益和帮助。
在新的世纪开始的时候,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司法解释,将中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建设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走上了基本完备的阶段。这部文集汇集的是本次论坛提交的论文,题目都是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专题的。
本书在商业交易和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经济损失和转移定价分析等方面,为业界人士提供了的业务资讯和相关专业分析的知识、技能和方法。在诸多专家的参与协助下,价值评估领域的人士罗伯特·赖利和罗伯特·施韦斯先生共同编者了这一巨作。如果你在企业并购、商业交易、融资、税收、诉讼,以及公司权益等方面遇到难题,相信能从本书中找到满意的答案。 在当前的转型经济中,商业将交易、有价证券和知识产权的价值交得日趋重要和复杂化。商业价值评估师、投资者、会计师、律师,以及知识产权管理者们,都需要影响价值评估的复杂原因做深入的了解并积极面对挑战。此外,结合近年来司法安全判决尺度的变革,使有关商业价值评估和知识产权分析法规制度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这势必会对商业价值评估的理论和实践产生重要的影响。 本书为投资
本书重点研究商标法的基本价值、基本原则、基本范畴,商标法的历史沿革与未来发展的基本规律,商标战略制度的实施与完善建议,我国区际商标制度的协调机制。重点解决的难题主要包括证明商标与集体商标的保护利用、地理标志如何促进农业发展、保护与打造国际品牌、我国商标的海外维权机制、商标权担保融资制度、商标争议处理制度的改革。
本书以《公司法》《劳动法》和新的《保险法》为主体,以重点问题为主线,采用解析和特别提示的形式予以回答,对这些重要的商事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做了较为透彻的阐述。 本书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性:本书体现了商事法律的立法精神和法律实施目的,涵盖了商事法律的法律法规、司法结实和典型案例。 二、实用性:本书将商事法律中的那些理解起来有较大难度,容易产生歧义的法条和有新的司法解释的法条重点详细设计题目,解析时明确指出了产生歧义的原因和修改出台新的解释的原因,并特别强调了实践中应如何适用及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书中引用了几十个近年来在商事法律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帮助大家解决实践中的疑难与困惑。书后附有的商事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便于读者查找。 三、可读性:本书
本书首先对“城市”、“商”和“商法”等概念做了辨析和论证,认为城市是“商”的母体,同时也是“商”的产物。作为近代商法的源流,“商人法”发轫于中世纪地中海沿岸的自治城市,它实际上是万民法的嫡传,万民法就是商法。因而,民、商本是“同根生”, “民”本是“商”,“商”即是“民”。“民商分立”只是历史的偶然和表面现象,并非法律发展的内在逻辑使然。而在当代“无业不商”、 “人皆可商”的泛商化社会背景下,立论于“商主体”和“商行为”的传统大陆法系商法已经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同归于民,导致“民商合一”。在另一个路径上,为着战时统制经济而生的经济法,以全新的理念和形象,冲破传统公私截然分野的藩篱,以强有力的“国家之手”,介入自由经济的所谓“市民社会”,全面干预、参与和管理社会经济,“有形之手”
本书稿为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院组织的一批关于诉讼法学专业的演讲,演讲者为本专业知名学者和专家,主要收录了关于民商法学的讲演稿,包括《赵荣之:专利在提高企业竞争力方面的思考》《侯国跃:中国侵权法的制定及“西南的立场”》《刘云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究——以公法与私法的关系为视角》《孙宪忠、陈小君:中国《物权法》实施与发展之路》《陈苇:论婚内夫妻一方家务劳动的价值及职业机会利益损失的补偿之道》等。
本书是陕西标典律师事务所在结合新三板法律实务工作基础上,对新三板法律法规、政策指引、实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并结合团队多年实践经验著成的新三板资本运作全书。如何用好资本工具,撬动市场资源,做好要素配给,是本书关注的主要内容。同时本书对新三板的挂牌程序、条件、审核要点,尽职调查,制度规范,新三板并购重组,新三板定向增发,新三板股权激励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讲解专业深入。本书内容具备前瞻性、全面性,并结合针对性的案例,力求让投资者更深刻地理解新三板市场,为作出投融资决策提供指导,堪称集新三板法律知识、典型案例、实务操作于一书的上乘之作。
本书以真实的商标纠纷案例的精选和评析的方式进行编撰。本书分上下两编,上编主要是讲商标的注册、复审与注销,共分为六章;下编主要讲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保护与救济,也分为六章。分析了注册商标在使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只有在具体的案件中我们才能深刻理解商标法的精髓。 选取的近一百个典型案例,每一个案例提取一个核心问题,在案例评析部分以核心问题为主,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兼顾相关的争议焦点。 作者利用多年来在商标领域积累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对商标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点、风险点等进行系统梳理,以案例分析的方式呈现出来,给在实务中摸索的当事人和律师指明了解决此类问题的基本思路,这些在先的判例指引着我们运用法理解决同类纠纷,同时对案件的走向也有了初步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