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行本收录了《企业年金办法》和《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范本)。 对比2004年的《试行办法》,本次《企业年金办法》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变化: (1)弱化了企业年金的自愿性质,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2)下调了筹资规模上限。企业缴费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8%(《试行办法》为8.33%),企业和职工缴费之和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12%(《试行办法》为16.67%)。 (3)对企业缴费分配差距作出限制。企业当期缴费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 (4)增加了企业年金方案变更、终止,以及中止和恢复缴费的内容。 (5)明确了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的归属规则。 (6)适当放宽了待遇领取条件。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7)完善了待遇领取方式。职工达
漆多俊主编的《经济法论丛》内容介绍:经济法学有其固有的学术品行和体系,“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是其不可或缺的基本内核,这三块的栏目设计不可不有。除此以外,经济法学界经常会产生一些新的交叉性很强的研究成果,这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和经济法学的强大生命力所在,故本卷还开辟了“信托法”和“公益诉讼”两个栏目。为了拓展读者的知识面,对外国经济法的立法和研究动态给予适度的关注,也是本论丛一以贯之的一大特色。
本书将告诉你美国经济是如何运行的,经济激励和制度如何影响重要的社会问题。在学习这些问题的过程中,你将增强批判性思维技能。 在考察每一专题的过程中,作者运用和发展了一些至关重要的原理以理解其经济性质,并评估这些问题通行的、备选的处理方案。步是实证经济学的范围,第二步是规范经济学的重点。实证经济学解释和预测经济现象,规范经济学选择社会目标并根据政策方案如何实现这些目标而对其进行评估。这一方法反映了经济学的双重目标:发现现实世界是如何运行的,决定现实世界如何改进。 贯穿于全书的基本规范问题是:解决社会问题是否必须有政府行动?如果是,政府应该采取何种政策?例如,本书考察了控制污染这样一个社会问题是否可以由私人部门独立而有效地解决,结论是否定的。然后对现行规制及建议的政策进行评估,
本书特点的是新旧法条对照表,该部分将新旧法条之间的未修改内容、修改内容以及新增加的法条通过列表的形式加以对照说明。本书便于读者以直观的方式在已经掌握的原法内容基础上,了解改变化,从而快速掌握该法的新体系和新内容。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加强了涉外经济立法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涉外经济法律、法规,对吸引外资、加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为了法律的贯彻执行,必须加强法律的学习、宣传。作为全国人大经济立法的工作人员和国家学法讲师团的成员,我在立法工作之余,参加了经济法的宣讲工作。十几年来,在全国四十多座城市和香港宣讲经济法。宣讲对象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业律师、企业管理人员和研究生。由于图书市场上涉外经济法的参考资料较少,宣讲时又没有讲稿,一些朋友建议我将讲过的内容写出来。于是,我便编写了这本小册子。希望能对读者学习涉外经济法有所帮助。 本书共分七讲,包括涉外经济法概述、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涉外金融法律制度、涉外工业产权法律制度、涉外经
中国是世界上重要的经济体之一,是欧盟也是德国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除此以外,中国多年来在法律领域与德国进行紧密而相互信任的合作。一年一度的德中法治国对话就是这种合作的形式之一。在这一背景之下,有必要向中国的法学学者、教师、学生、法官、行政官员和咨询人员介绍*的德国经济宪法和经济行政法。 这本著作是以已经出到第15版、翻译为多种语言的《一般经济行政法》教科书为基础撰写的教材,在德国还以CD形式出版。希望本书对中国经济宪法与经济行政法的研究有所裨益。
朱国华编著的《从金融危机读解经济法总论》是在认真了解和分析金融危机这种客观经济现象的基础上,从经济法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和基本矛盾入手,依经济法独特的发展轨迹与学术生态,介绍和比较了大量学者对经济法的理解与认识,回顾与整理了学术发展的脉络与成绩,并在此基础上反思与总结了经济法的基础理论,提出了经济法在经济现象中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及使命等一系列独到的见解。书中还系统地读解了经济法学总论,并作出了从金融危机与经济法总论关系角度对经济法学总论学术现状、正在问题与发展方向的思考。《从金融危机读解经济法总论》具有专著、研究生教材和本科生拓展阅读材料的多重属性,适合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以及有关研究人员和实务工作者参考。
本书总结归纳了商贸企业整个业务流程中每一环节所面对的法律风险和管理对策,针对性、实用性强,对商贸企业依法经营管理、防范各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书摒弃高深难懂的理论,深入浅出,突出实务操作特点,是广大商贸企业管理者、法律工作者的之书。
《经济法权研究(研究生教学用书)》在确立经济法权的基础上,对其特征及具体内容予以了系统研究。从性质界定以及权利的保护、救济与限制等方面研究了消费者权;从性质界定、权能内容、权利主体以及外延表达等方面研究了竞争权;从特征、权利客体与内容及其限制等方面研究了信息资产权;从来源、主体、实体内容及其实现程序等方面研究了政府参与权;从涵义、渊源、限制及其未来发展等方面研究了市场规制权;从特征、程序保障与监督机制等方面研究了宏观调控权。《经济法权研究(研究生教学用书)》由韩志红等编著。
《生态文明视野下的循环经济立法研究》选取“生态文明”这一全新视角,围绕循环经济立法这一中心主题,包括循环经济立法的理念、价值、定位与原则、法律体系与结构、具体制度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展开研究,突出和体现“生态文明”这一独特视角对循环经济立法的深刻影响,通过跟踪和把握社会发展的*趋势,总结国外循环经济立法的基本经验,考察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现状,检视我国循环经济立法在理论、结构、制度和责任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从理论上提出促进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理念进步、结构完备、制度完善和责任重塑等若干建议,以期推动循环经济立法不断发展,使之更加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更好地促进和保障社会永续发展。 《生态文明视野下的循环经济立法研究》由乔刚所著。
本书将法律实证主义(经济分析方法)和形而上学的法律价值论,作为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基础立法的研究方法,把面向现实的实证科学的成果同面向本质的价值科学成果有机结合起来,揭示出承运人责任基础立法中目的理性与价值判断的二元基础,从而在两者关系上,提出了基于目的理性受价值约束的承运人责任基础行为规则模型,把基于效用的目的理性的构成同确保基于正义的价值实现这两方面协调起来,才能产生真正实际有效和相对符合正义的国际海上货物承运人责任基础法律体系。这对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的协调统一、建立公正有效的预防激励和补偿制度、促进贸易和航运发展以及对我国《海商法》修订、远洋运输与沿海运输承运人责任制度统一和立法决策等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011年3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指出:我国已经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鉴于此,2010年的全国经济法学年会和漆多俊学术团队每年一届的博士论坛,均以“经济法与我国的民主宪政建设”为主题展开研讨,与会专家学者提交了许多质量较高的论文。所以本卷《经济法论丛(2011年上卷总第20卷)》专设了“经济法与民主宪政”栏目,由漆多俊主编。
本书为《经济法论丛》第21卷。本卷设立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和域外法等栏目。本文集是全国性的经济法专业优秀著述的汇辑,是经济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笔耕的园地、争鸣的论坛。《经济法论丛(2011年下卷总第21卷)》由漆多俊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