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落实政府和排污单位责任。这也是历年代表议案中突出关注的问题,也是此次修改增加的重要内容。现行环境保护法关于政府责任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草案将其扩展增加为 “监督检查”一章,强化监督检查措施,落实政府责任。2.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保护改善我国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具体包括完善环境质量标准制度、完善环境监测制度、规范环境保护规划制度、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跨行政区污染防治制度、补充总量控制制度、完善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等方面。3.进一步明确企业责任,完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制度。包括进一步完善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衔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对的规定,针对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突出问题,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做出重大修订,主要有七大亮点:放低公益诉讼门槛(拟增加环保社会组织等);明确党政同责;建立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加强跨界流域监管;加大处罚力度(除了增加罚款,还增加停业关闭等措施);扩大排污*范围(畜禽养殖场等注意了);总环评、检测机构与排污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这次修改主要的问题有三个:一是关于河长制;二是关于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三是关于饮用水保护。 1.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将河长制写进法律中,强化党政领导对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的责任。 2.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的污染问题较为严重,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个薄弱环节。这次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对农业和农村的污染防治做了规定:首先明确要对农村的污水和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国家要给予支持,地方政府要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和垃圾的集中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第二,关于农药、化肥的施用问题。此次修改明确提出在制定农药、化肥的质量标准和使用标准,应当适应水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多项规定极富针对性: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违法情节严重将被永久禁入;建立土壤污染责任人制度,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修复义务;用途变更为住宅前应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1月22日国务院第3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版配套已经出版到第24本,环境保护法*版附配套规定都是选取重要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配套收录实务当中与主法条适用密不可分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文件。本书以环境保护法为主法,同时收录了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及环境保护部相关的部委规章。
由国家海洋局生态环境保护司、国务院法制办农 林城建资源环保法制司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 环境保护法修改解读》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 环境保护法》及具体修改事项的解读,并收录了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 污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环境污染防治法》等相 关法规。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土壤污染防治法,是指为防止土壤污染、进行土壤环境整治与污染土壤修复而制定的法律。
《海南湿地生态立法保护研究》一书,是作者樊清华对国际、中国和海南现行法律框架下湿地保护机制的研究。 《海南湿地生态立法保护研究》重点针对建设国际旅游岛之下的海南地方湿地生态保护立法现状,借鉴国际、国内经验,阐述了海南地方湿地生态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立法宗旨和原则,提出强化组织协调职能、完善湿地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湿地生态保护利用等法律制度设想与强化湿地宣传教育等建议,为加快海南地方的湿地生态立法提供了科学依据。
作为一本富有探索创意和挑战精神的著作,本书系统研究了环境法人性化的相关问题。环境法是现代社会的新兴法律部门,它在法律伦理、基础理论、制度体系和规制对象等方面都有自身鲜明特色,带有“后现代”色彩。本书研究表明,环境法对于“人”和“人性”的界定迥异于传统法律部门,这是环境法逻辑体系展开的重要内潜前提。作者选取“人性化”的视角切入分析现行的环境法律理论和制度体系,并从此角度来剖析当下环境法律实践遭遇的困境。作者在全面揭示环境法“人”的特殊性与“人性”的复合性基础上,有层次地提出了环境法人性化的标准体系,以此标准体系来检视现实环境法律理论与制度,并提出了从理论重构和制度完善这两方面适用环境法人性化标准体系,改造环境法律体系的主张,以实现人性化的环境法。
本书以环境侵权法中的难点问题为研究,论述对象,从严谨的逻辑分析出发,厘清了长期困扰学界的诸多概念及其关系,从而为建立完整的、明晰的、可操作的环境侵权救济法律体系奠定了理论基础,并提出了不少颇具新意的观点和建议。全书共分六章,分别是:环境权与环境侵权、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环境侵权社会化救济制度、环保行政机关在环境侵权救济中的职能、部分国家和地区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我国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的完善及其体系构建等。
本书主要从社会学的视角探讨了水资源保护中的一些理论问题。 在分析水资源的流动性、共有性、稀缺性和脆弱性等特征的基础上,本书提出集体行动、再分配的水利体制可能是导致或加剧水资源问题恶化的原因,要实现对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工程导向的水利政策是不够的,还需要从产权制度、市场、信息、组织、规则和政府等几个方面完善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机制。
本书在对全面阐述环保产业PPP相关理论、精准适用中国现行法律和政策,对PPP项目成功落地具有指导意义。PPP环保产业在中国尚处于初级阶段,PPP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决定借鉴国际PPP经验与教训具有重大意义。
本书主要从社会学的视角探讨了水资源保护中的一些理论问题。 在分析水资源的流动性、共有性、稀缺性和脆弱性等特征的基础上,本书提出集体行动、再分配的水利体制可能是导致或加剧水资源问题恶化的原因,要实现对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工程导向的水利政策是不够的,还需要从产权制度、市场、信息、组织、规则和政府等几个方面完善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机制。
《中国环境法学评论》第六卷收录了中外环境法研究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数位律师的原创新作。 “全国年会论文选登”栏目,将2010年8月在东北林业大学召开的年会上提交的最能反映会议主题或代表性的论文集中登载。由此,中国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的年会和该研究会主办的《评论》更紧密地结合起来,形成会议和出版物之间的呼应关系。“博士论坛”栏目也是本卷的特色。两位海外留学的博士候选人和两位博士的新近作品以及他们各具特点的学术小传,展示着青年学人的勃勃生气、学识风采。精选编定的“海外来稿”传递出《中国环境法学评论》锐意实现国际化办刊的理念。本卷收录于“排污权交易研究”、“国外环境立法的启示”、“环境法理论与实务”栏目中的论文,都是中青年学人、律师原创首发
刘年夫、李挚萍主编的《正义与平衡——环境公益诉讼的深度探索》是“水域污染公益诉讼国际研讨会”的论文汇编。这些论文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学术界、法律界的研究成果,既有法律实践工作部门的翔实资料,更有学者、法律工作者对相关问题的独到见解,书中还附上法院审理的鲜活案例材料,内容可谓丰富多彩。
《能源法导论》结合我国能源法立法进程及法治实践,模拟了能源法章节编制,重点阐述了能源法总则、能源行政管理体制与主管机关、能源监管、能源企业、能源开发建设法律制度、能源生产法律制度、能源供应与服务法律制度、能源节约法律制度、农村能源法律制度、能源特别法律制度、能源国际合作、监督与保障、能源行政执法、能源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并提出建议。同时,简要介绍了我国能源法起草过程与研讨的主要问题,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简述。 本书可供能源法立法人员、能源法律专家、相关法律工作者及研究人员等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