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行政判决的合法性以我国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为切入点,以形式法治为辩论对手,阐述一种实质合法性与实质法治的主张。全书的核心问题是,司法判决如何获得合法性?进而言之,什么样的法治是理想的法治?
本书精心甄选了形式、表述、内容均佳的,处理纠纷类型涉及建设工程、委托代理、股权转让、特许加盟、租赁、保险、承包经营等领域的30篇优秀仲裁裁决书。根据裁决书的写作风格和zui突出的闪光点,将全书分为四个部分:n1.孜孜不懈——严谨构思,规范写作;n2.水无常形——灵活思辨,巧妙运筹;n3.举重若轻——深谙法理,善用法条;n4.精益求精——遵循惯例,专业判断。n这些精选的优秀仲裁裁决书,在形式上不拘一格,既增加了可读性,又能使读者充分领略仲裁员的个人魅力;裁决书的用语简洁、行文连贯,通篇读来一气呵成、自然流畅;在内容上,则满足了有法有据、有问必答、有求必应的实体要求。此外,每篇优秀裁决书后都附有评注,可谓是“点睛之笔”,以期通过“裁决评注”模式的裁决书展示,让读者感受实务与理论相结合的魅力,同时引发读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德固政之本,刑亦礼之平。政非德不立,礼非刑无以峻其防。虽然,有难言者。律法虽周,无成案每虞出入;五听具备,而实缓犹待称量。 本书是清代乾嘉时期的成案编集,是中国法制为的驳案集。通过本书,可以对我国清代中期判例运作的历史状况作一些考察,从中可以看到新例的制定过程和立法依据,有助于对制定法与判例法互补作用的认识与借鉴,也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中国注释律学的历史认识。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德固政之本,刑亦礼之平。政非德不立,礼非刑无以峻其防。虽然,有难言者。律法虽周,无成案每虞出入;五听具备,而实缓犹待称量。 本书是清代乾嘉时期的成案编集,是中国法制为的驳案集。通过本书,可以对我国清代中期判例运作的历史状况作一些考察,从中可以看到新例的制定过程和立法依据,有助于对制定法与判例法互补作用的认识与借鉴,也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中国注释律学的历史认识。
本书是为配合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而编制的参考资料,也是“理想的行政诉讼法”课题的研究成果之一。书中共收录了11个国家和地区的行政诉讼法立法。“中国编”部分涵括了中国大陆、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现行立法,以及清末、北洋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3个历史文本。“外国编”部分收录了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日本、韩国和俄罗斯等8个国家现行的行政诉讼立法,其中法国、俄罗斯等国的立法系首次在中国翻译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