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民法典》和《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为基础,将分散制定于《民法典》不同编章及其司法解释中的担保规则进行重新整合与梳理,按照总论—分论的结构进行理论重构,并分成35讲进行体系化讲解,将担保制度的
笔者吸收和借鉴了发端于日本实务教育的要件事实论的基本思维方法,以我国学说理论与立法、司法实践为基础,尝试着初步建构中国法语境下的要件事实论,并为寻找当事人主义诉讼体制下的审判方法提供具有前瞻性的研究结论。笔者对以下问题进行了研究阐述:(1)既然要件事实在所指称的对象事实上相当于实体法中的法律事实和程序法中的主要事实,那么这一概念存在的价值何在?其与法律事实和主要事实相比有何特征?对本问题的研究与回答构成本书的第二章。(2)作为要件事实论的实体法基础,证明责任理论在我国学界已经有相当程度的研究,其中的法律要件分类说甚至已经成为我国学界的通说并在的立法层次上得到肯定,但作为证明责任理论的问题意识基础,即法官在真伪不明的情形下如何裁判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较为深入的阐述,这在某种程度上影
舞弊调查是一项充满挑战而又令人兴奋的工作,且备受政府部门、企业管理者和调查人员的关注。但是,由于舞弊调查充满着不确定性和多样性,因此很多调查人员对取证过程和调查技巧一筹莫展。如何处理内部员工?常见的处
本书内容涵盖“PDCA”循环遵循所需的全流程合规热点、难点问题,紧扣“大合规”及“全面合规”的时代背景,对标ISO37301:2021标准,以典型项目案例为蓝本,融合理论界、实务界专家及一线工作人员所
本书是一部以民事简易程序为主要研究内容的学术专著。本书在对我国现行的民事简易程序制度和理论深刻反思的基础上,试图建构一个全新的简易程序理论体系。笔者认为,我国以往形成的对简易程序的观念,已经束缚了简易程序理论的发展;简易程序理论体系的建立,涉及突破原有的“简易程序”的结构形式,拓宽简易程序的存在领域,乃至对民事诉讼结构作出调整。为此,首先需要有一个理论前提上的突破,这就是:重新估价简易程序在民事诉讼程序体系中的地位,弄清简易程序的真正含义及其存在的范围。为实现此目标,在本书中,笔者对民事简易程序的基础理论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讨,对中外民事简易程序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比较研究,对简易程序的概念和适用范围进行了分析和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对构建和完善我国的多元化简易程序制度提出了初步的
本书以现行有效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基础,精选最核心、最基础、最重要的部分汇编成本书。共分为五编,第一编为所得税法律制度,包括三个部分,分别为:企业所得税制度、个人所得税制度和烟叶税制度。第二编为货
本书对民法总论相关知识、原理进行体系化阐述。全书分为六编。第一编“民法导论”,具体包括民法概念论(作为私法的民法、民法的若干核心概念)、民法体系论(外部体系、内部体系)、民法方法论(民法的法源、解释、
本书除导论和结语外,共分七章。 导论,首先介绍选题的意义。涉诉信访问题是一个独具中国特色的政治和法律问题。其次在提出问题的基础上,概括目前信访问题的研究状况及特点,并对本书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框架结构进行交代。 第一章为涉诉信访的概念阐释。通过梳理学界已有的认识,解决涉诉信访的界定以及涉诉信访与相近制度的关系问题,即澄清涉诉信访的内涵和外延,明确涉诉信访理论研究的基本范畴,界定研究范围,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基础。 第二章为我国涉诉信访制度的形成和演进。通过对我国涉诉信访制度的产生、发展的主要历史节点的描述,从政治和法律两条进路,分析该制度所具有的政治上的、意识形态上的正确性以及在司法制度、法律技术上与诉讼规律的背离。从历史发展角度阐述涉诉信访的本质。 第三章为涉诉信
民事案由制度是我国法治长期发展的产物,最早可追溯之秦汉,但以此为题的专门理论研究,却至今寥寥无几,《民事案由制度研究》以此为切入点,围绕对民事案由制度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如民事案由的定义、特征、分类和构成要素,民事案由与相关概念和制度的辨析,民事案由的确定,民事案由制度的功能,民事案由制度的历史渊源,民事案由制度与域外相近制度的比较分析,民事案由制度现状与问题以及民事案由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等,运用大量数据、图表进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从理论与实务和制度规定等方面,深入和系统地阐述和分析了民事案由诸多的理论与实务问题,为民事案由制度的基本理论建构、民事案由制度的实务考察以及发展与完善等,提出了一管之见。
笔者吸收和借鉴了发端于日本实务教育的要件事实论的基本思维方法,以我国学说理论与立法、司法实践为基础,尝试着初步建构中国法语境下的要件事实论,并为寻找当事人主义诉讼体制下的审判方法提供具有前瞻性的研究结论。笔者对以下问题进行了研究阐述:(1)既然要件事实在所指称的对象事实上相当于实体法中的法律事实和程序法中的主要事实,那么这一概念存在的价值何在?其与法律事实和主要事实相比有何特征?对本问题的研究与回答构成本书的第二章。(2)作为要件事实论的实体法基础,证明责任理论在我国学界已经有相当程度的研究,其中的法律要件分类说甚至已经成为我国学界的通说并在的立法层次上得到肯定,但作为证明责任理论的问题意识基础,即法官在真伪不明的情形下如何裁判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较为深入的阐述,这在某种程度上影
本书是一部以民事简易程序为主要研究内容的学术专著。本书在对我国现行的民事简易程序制度和理论深刻反思的基础上,试图建构一个全新的简易程序理论体系。笔者认为,我国以往形成的对简易程序的观念,已经束缚了简易程序理论的发展;简易程序理论体系的建立,涉及突破原有的“简易程序”的结构形式,拓宽简易程序的存在领域,乃至对民事诉讼结构作出调整。为此,首先需要有一个理论前提上的突破,这就是:重新估价简易程序在民事诉讼程序体系中的地位,弄清简易程序的真正含义及其存在的范围。为实现此目标,在本书中,笔者对民事简易程序的基础理论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讨,对中外民事简易程序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比较研究,对简易程序的概念和适用范围进行了分析和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对构建和完善我国的多元化简易程序制度提出了初步的
证据制度是我国诉讼法,即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核心和基础。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民事、行政诉讼,辩护人进行刑事辩护,司法机关查明认定案件事实都需要依靠证据。证据法学理论博大精深,许多法学家编写的民事诉讼法学著作,都把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作为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章节来论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昌盛和科学技术的日益进步,网络信息技术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普及运用和学术界对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深入开展,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电子数据在法律上如何定位;证人在民事诉讼中不愿意出庭作证及其作伪证的原因;对证人如何进行保护及其出庭费用应由谁来承担;当事人举证、质证的时效;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法官对证据材料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限度等问题。因此,顺应社会在新时期的
笔者吸收和借鉴了发端于日本实务教育的要件事实论的基本思维方法,以我国学说理论与立法、司法实践为基础,尝试着初步建构中国法语境下的要件事实论,并为寻找当事人主义诉讼体制下的审判方法提供具有前瞻性的研究结论。 笔者对以下问题进行了研究阐述: (1)既然要件事实在所指称的对象事实上相当于实体法中的法律事实和程序法中的主要事实,那么这一概念存在的价值何在?其与法律事实和主要事实相比有何特征?对本问题的研究与回答构成本书的第二章。 (2)作为要件事实论的实体法基础,证明责任理论在我国学界已经有相当程度的研究,其中的法律要件分类说甚至已经成为我国学界的通说并在的立法层次上得到肯定,但作为证明责任理论的问题意识基础,即法官在真伪不明的情形下如何裁判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较为深入的阐述,这在某
本书所研究的上诉制度是民事诉讼法的重要制度之一,它不但涉及诉讼法的基本理论,而且与各项具体诉讼制度密切相关。可以说,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实现,离不开上诉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以公正与效率作为理想的民事上诉制度设计的基本价值取向,探讨民事上诉制度运作的一般原理、结构与功能,进而在全球“接近正义”运动和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分析我国民事上诉制度之缺陷及其深层次原因,立足本土实践,借鉴域外经验,从理论和制度上建构我国未来的民事上诉制度,是本书研究和写作的基本思路。 本书对民事上诉制度作了全面探讨和分析,包括原理、构造、制度运行以及外制度改革,并且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重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