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吸收和借鉴了发端于日本实务教育的要件事实论的基本思维方法,以我国学说理论与立法、司法实践为基础,尝试着初步建构中国法语境下的要件事实论,并为寻找当事人主义诉讼体制下的审判方法提供具有前瞻性的研究结论。笔者对以下问题进行了研究阐述:(1)既然要件事实在所指称的对象事实上相当于实体法中的法律事实和程序法中的主要事实,那么这一概念存在的价值何在?其与法律事实和主要事实相比有何特征?对本问题的研究与回答构成本书的第二章。(2)作为要件事实论的实体法基础,证明责任理论在我国学界已经有相当程度的研究,其中的法律要件分类说甚至已经成为我国学界的通说并在的立法层次上得到肯定,但作为证明责任理论的问题意识基础,即法官在真伪不明的情形下如何裁判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较为深入的阐述,这在某种程度上影
本书采用历史考察,比较,实证和功能分析的方法对民事公益诉讼进行了系统研究。不仪对公共利益,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和民事公益诉讼模式展开了深入探讨,而且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典型的民事公益诉讼类型进行了全面的比较法考察。并基于我国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结合比较法经验,对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提出了相对科学、合理的设想。作者立足,放眼世界,考察历史,关注现实。全书汇集了不少补白的资料,很多观点令人耳目一新,可作为学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研究民事公益诉讼的参考书。
本书内容涵盖“PDCA”循环遵循所需的全流程合规热点、难点问题,紧扣“大合规”及“全面合规”的时代背景,对标ISO37301:2021标准,以典型项目案例为蓝本,融合理论界、实务界专家及一线工作人员所
本书以民事司法制度的价值和功能为目标,从民事程序的技术结构入手,考察、研究和建构我国的审级制度、上诉程序、审判权力制约模式、案件的繁简分流和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保障机制以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性互动性诚实信用的诉讼机制的培植。本书重点探讨了我国正在进行的民事审判改革的背景、路径、方法、过程和整体思路,强调以中国问题为核心,注重比较法研究,认真考察国外相关制度的基本原理,充分考虑制度改革的远期目标和现实可行性,将基本理念和价值目标灌注到精致的程序细节设计之中。
本书除导论和结语外,共分七章。 导论,首先介绍选题的意义。涉诉信访问题是一个独具中国特色的政治和法律问题。其次在提出问题的基础上,概括目前信访问题的研究状况及特点,并对本书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框架结构进行交代。 第一章为涉诉信访的概念阐释。通过梳理学界已有的认识,解决涉诉信访的界定以及涉诉信访与相近制度的关系问题,即澄清涉诉信访的内涵和外延,明确涉诉信访理论研究的基本范畴,界定研究范围,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基础。 第二章为我国涉诉信访制度的形成和演进。通过对我国涉诉信访制度的产生、发展的主要历史节点的描述,从政治和法律两条进路,分析该制度所具有的政治上的、意识形态上的正确性以及在司法制度、法律技术上与诉讼规律的背离。从历史发展角度阐述涉诉信访的本质。 第三章为涉诉信
民事案由制度是我国法治长期发展的产物,最早可追溯之秦汉,但以此为题的专门理论研究,却至今寥寥无几,《民事案由制度研究》以此为切入点,围绕对民事案由制度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如民事案由的定义、特征、分类和构成要素,民事案由与相关概念和制度的辨析,民事案由的确定,民事案由制度的功能,民事案由制度的历史渊源,民事案由制度与域外相近制度的比较分析,民事案由制度现状与问题以及民事案由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等,运用大量数据、图表进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从理论与实务和制度规定等方面,深入和系统地阐述和分析了民事案由诸多的理论与实务问题,为民事案由制度的基本理论建构、民事案由制度的实务考察以及发展与完善等,提出了一管之见。
笔者吸收和借鉴了发端于日本实务教育的要件事实论的基本思维方法,以我国学说理论与立法、司法实践为基础,尝试着初步建构中国法语境下的要件事实论,并为寻找当事人主义诉讼体制下的审判方法提供具有前瞻性的研究结论。笔者对以下问题进行了研究阐述:(1)既然要件事实在所指称的对象事实上相当于实体法中的法律事实和程序法中的主要事实,那么这一概念存在的价值何在?其与法律事实和主要事实相比有何特征?对本问题的研究与回答构成本书的第二章。(2)作为要件事实论的实体法基础,证明责任理论在我国学界已经有相当程度的研究,其中的法律要件分类说甚至已经成为我国学界的通说并在的立法层次上得到肯定,但作为证明责任理论的问题意识基础,即法官在真伪不明的情形下如何裁判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较为深入的阐述,这在某种程度上影
证据制度是我国诉讼法,即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核心和基础。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民事、行政诉讼,辩护人进行刑事辩护,司法机关查明认定案件事实都需要依靠证据。证据法学理论博大精深,许多法学家编写的民事诉讼法学著作,都把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作为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章节来论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昌盛和科学技术的日益进步,网络信息技术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普及运用和学术界对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深入开展,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电子数据在法律上如何定位;证人在民事诉讼中不愿意出庭作证及其作伪证的原因;对证人如何进行保护及其出庭费用应由谁来承担;当事人举证、质证的时效;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法官对证据材料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限度等问题。因此,顺应社会在新时期的
笔者吸收和借鉴了发端于日本实务教育的要件事实论的基本思维方法,以我国学说理论与立法、司法实践为基础,尝试着初步建构中国法语境下的要件事实论,并为寻找当事人主义诉讼体制下的审判方法提供具有前瞻性的研究结论。 笔者对以下问题进行了研究阐述: (1)既然要件事实在所指称的对象事实上相当于实体法中的法律事实和程序法中的主要事实,那么这一概念存在的价值何在?其与法律事实和主要事实相比有何特征?对本问题的研究与回答构成本书的第二章。 (2)作为要件事实论的实体法基础,证明责任理论在我国学界已经有相当程度的研究,其中的法律要件分类说甚至已经成为我国学界的通说并在的立法层次上得到肯定,但作为证明责任理论的问题意识基础,即法官在真伪不明的情形下如何裁判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较为深入的阐述,这在某
本书所论述的问题涉及到了民事再审程序的各个主要方面,譬如对民事再审的各个相关概念、再审诉权、再审诉讼标的、再审案件的管辖、再审的起诉要件和诉讼要件、主观要件和法定事由、再审程序背后的各项理念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分析。其中,既有对具体事项的描述,也有理性的分析和思考;既有对现行制度的研讨,又有对国外相应或类似制度的分析比较;既有宏观的立论,也有微观的求证;尤其是作者能高屋建瓴地从历史和法文化的角度对民事再审程序进行研究分析,使本书具有了的深度和广度。
如果说证明责任是民事证证据制度的核心,证明责任分配便是核心中的核心。证明责任的分配,横跨民事程序法与民事实体法两大法域,确定证明责任的分配,既要考虑到民事诉讼制度的自身规律和内在要求,又要考虑到民事实体法的立法宗旨与具体规定。
《要件事实理论视角下民事案件证明责任分配实证分析》一书以原理、案例、实证分析的模式,重点探讨了各类民事纠纷中的证明责任分配问题。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纠纷中的证明责任分配实证研究、侵权纠纷中的证明责任分配实证研究、合同纠纷中的证明责任分配实证研究等。全书不同于一般理论专著,采用教材模式对各类纠纷的证明责任分配进行了详尽论述和分析,具有的创新性,对于相关研究者具有参考和指导价值。
在本书中,作者采用“从内向外看”和“从下往上看”的角度,对中国民事诉讼中的推定问题进行实证研究,取得了一些带有创新性的成果。例如,他提出了广义推定和狭义推定两个概念,提出了法律上推定的类型化模型以及法律上推定标志词的类型化模型;他还对民事推定一律强制性转移客观证明责任的传统观点进行了批判,主张法律上推定效果的二元论,并且针对具体推定规则的效果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四步确定法。
审级制度是一国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不论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抑或行政诉讼中,审级制度均体现着程序制度的基本理念,实现着对程序公正性的保障。在学界有关审级制度已有的研究中,基本着眼于狭义上审级的构建,即按照法律的规定,一个民事案件经过几个不同级别法院的审理后其裁判才产生既判力的问题。至于在审级构建的框架内,不同审级的权力如何科学合理配置,尤其是如何实现不同审级之间的相互制约,则鲜有研究者。有鉴于此,本文将遵循辩证分析、比较分析、理论分析、规则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此基础上分别对民事审级制约机制构建的基本原理、民事程序系统内不同民事审级制约机制之基本理论、各国民事审级制约机制之比较及其共同原理、我国民事审级制约机制之现状及其完善等问题进行分析阐述,以期对审级问题和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