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 书证提出命令 制度,扩展当事人收集证据的途径 修改、完善当事人自认规则,更好平衡当事人处分权行使和人民法院发现真实的需要 完善当事人、证人具结和鉴定人承诺制度以及当事人、证人虚假陈述和鉴定人虚假鉴定的制裁措施,推动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落实 补充、完善电子数据范围的规定,明确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民事诉讼法(第3版)》有以下特点:首先,它有大量的援引、脚注、有关民事诉讼的论文以及许多著名判例都是阅读、研究不可或缺或非常有用的法律资源。从该书本文的内容来看,比耶鲁大学著名民事诉讼法教授JamesHazard1985年著的《民事诉讼法》多两章,约30万字。正如《民事诉讼法(第3版)》作者在序文中所说:“第三版的目的是使这一卷本包括重大变动和发展的内容都能跟上形势,确定内容丰富、翔实”。 其次,书内有附录《西方法律出版公司民事诉讼法检索》,共有八章,导言除外。告诉读者Westlaw有关民诉的联邦和州的规则、法令、法规、判例法、判例和论著、评论等等数据库以及多种检索方法。只要我们有Westlaw联网关系,就可随时检索你需要的详细资料。同时还让你可把握新的动态,给你提供新的数据库,仅用你的指端就可拥有法律文献
《人人都该懂点婚姻法》是千万大V律师张大姐普法力作。婚恋中不仅有温暖,也有风险,我们该如何保护自身财产权益?作者根据多年执业经验,将人们常犯的错误,统统揪出来及时解除疑问,教你避坑防雷。恋爱期间要注意
清朝作为中国的末代封建王朝,法制已经相当完备,虽然清朝仍然没有从概念上明确划分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日益复杂化,民事案件在全部司法统计中已占有相当的比重,民事诉讼程序也日趋规范。因此,研究清代民事诉讼制度,有助于了解中国封建制度下民事诉讼制度的概貌,特别是清朝距今不远,遗留下大量的民事司法档案。这对于研究清代民事诉讼制度无疑是重要的手资料,尤其是近年和以前发现的陕西紫阳县档案、四川冕宁县档案、四川巴县档案、河北宝坻县档案、台湾淡新档案,为研究清代的民事诉讼制度提供了重要条件,《清代档案与民事诉讼制度研究》即是根据这些司法档案,对清代民事诉讼制度从管辖、受理、代理、证据、审判、调处、结案、覆汛、上控等进行全面梳理,探寻其中的规律性
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加大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力度,相继修正或修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70余部法律,为便于渎者准确掌握修改过程,更好地学习理解法律的内容,我社特编辑出版了法律新旧对照本系列丛书。 丛书对所有修正或修订的法律,均在权威文本的基础上,根据修改的内容,列出新旧对照表,使读者对该部法律的修改变动情况一目了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于1991年4月9日公布,2007年进行了修正,对部分条款做了修改。本书在修正文本的基础上,对有修改的条款列出对照表,将1991年条款与新条款列表对比,并对修改的细节用黑体标注。
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是读者选购法律图书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单行本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单纯的法律文本中的有些概念、术语,读者不易理解;法律释义类图书有助于读者理解法律的本义,但又过于繁杂、冗长。【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用版)(根据*民诉解释修订)因其权威、实用、易懂及内容更新及时的优点,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工具。
法院2015年1月30日正式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月4日起正式施行。《解释》共分23章,552条,6万余字,对程序公正、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公益诉讼等方面作了全面系统、明确具体的规定。将“立案登记制”写入民事诉讼,明确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聊记录、微博等可作为民事案证据。本次修改有力地支持了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极大地方便了对民事主体民事权利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包括总则、审判程序、执行程序、涉外民事诉讼的程序特别规定,共4编,27章,291条。《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其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共550条,对管辖、回避、诉讼参加人、诉讼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指导各级人民法院的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
“实用版系列”独具四重法律价值: 1.出版权威。中国法制出版社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所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威。 3.条文解读专业、权威。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对条文的权威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 [典型案例指]来自人民法院公报、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4.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如损害赔偿金额标准)等内容,帮助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当前,案例指导制度已在我国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产生了一大批指导案例、*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及各条线优秀案例。浦东新区法院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区位特点鲜明,案件数量巨大,新类型、首例案件层出不穷。本书浦东法院与上海海事大学合作编写,精心挑选了浦东法院历年来的民事类精品案例,集中展现了一线法官的司法智慧。书中案例源于审判实践,贴近现实生活,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教学意义。希望读者可从中体会案件审理中的法律推理、说理技巧和裁判方法,也充分领略优秀案例撰写的文法笔触和表达艺术。
《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争议问题》共收录七篇文章,原系作者发表于各大期刊与论文集,内容大致可区分为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两大领域。民事实体法领域包含两部分:一为日常生活中常见之消费争议问题,内容有分时享有(度假村)契约、融资贷款及*冒用风险;另一为与国人息息相关之保证契约,包括连带保证及人事保证。而民事程序法部分则特别针对诉讼标的理论及各种特殊类型之举证责任深入研究探讨。对于上述争议问题,作者主要以实务判决为评析内容,参酌国内学说及德国立法例、*学术见解,指出争议所在并进行阐述分析,且提出作者个人研究与教学之心得,以期厘清当今实务争议问题,并提供以解决之道。
《民事诉讼法学--制度学说案例(全国法律硕士 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规划教材)》(作者赵钢)将民事诉讼制度、理论和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进行阐 述。《民事诉讼法学--制度学说案例(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规划教材)》共分为十七 章,包括绪论、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民事之诉、主管与管辖、诉讼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民 事诉讼证据、法院调解、诉讼保障制度、各类审判程序以及执行程序等内容。每章在结构上分为四个部分 :“知识结构图”以简练的图表方式提示本章的基本内容;“制度、原理、学说”部分对我国现行民事 诉讼法的主要规定、基本诉讼原理、主要学说进行阐释;“案例分析”部分运用民事诉讼原理和现行立法 规定去分析实务中具体案例应如何处理;“深度拓展”部分则对部分民事诉讼理论前沿问题和学说分歧
本书是作者在对其博士论文进行修改加工的基础上完成的,具有选题前沿,资料翔实,研究方法多样,运用相关学科知识丰富,观点创新,论证严密等优点。 本书是在我的博士学位论文《自由心证制度研究——以民事诉讼为中心》的基础上经过进一步的增删修改而成。自由心证制度这样一个艰深的课题,于我而言,是一个极大的挑战。终于完稿了,心里有着一点点欢喜,也有稍许遗憾。高兴的是,通过近三年的认真学习和思考,感受到自己学业上的进步,同时又明确了今后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法律单行本。旨在保护当事人行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黄海涛编*的《民事诉讼法学实践问题研究》是 针对民事诉讼法在司法审判实践中遇到的若干问题进 行的实证性研究。全书分四章,分别为民事诉讼程序 问题研究、法院调解问题研究、证据与证明问题研究 、实体法相关问题研究及其他。**章包括民事审判 的价值追求与实现路径、陪审制、立案审查标准、诉 讼欺诈、释明等;第二章包括调解真实原则、法官调 解权的阶段性、法院调解的性质、案外人参与调解问 题、排除调解事项、调解书的法律效力等;第三章包 括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对程序法上事实的疏明等;第 四章包括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诉讼法解读、业主委 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与权利、执行豁免财产制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注解与配套》由中国法制出版社一直致力于出版适合大众需求的实用法律图书,致力于解决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中的法律、法规应用问题,先后推出了配套规定系列、实用版系列等一大批适合大众学习、应用的法律图书,颇受读者好评。在总结这些法律图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约请了相关立法及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精心选择法律文本,针对法律理解和适用中的重点、难点。编辑出版了“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注解与配套》具有以下特点: 1.由相关领域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学术素养的法律专业人士撰写适用导引,对相关法律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 2.对于主体法中的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3.
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是欧共体内部市场成功的重要因素。为了使成员国的知识产权执法制度更加一致,以便在共同体内部确立适当、均匀且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于2004年4月29日颁发了《欧共体知识产权执法指令》,即Directive 2004/48/EC。 本书不仅详细解读了成员国在执行该指令中所必须履行的各项义务,对该指令各条款的解释提供了有价值的指引;也逐条分析了该指令在荷兰、英国和德国三个欧盟成员国的执行状况,对欧盟成员国反应共同体法的复杂方式作出了大量有价值的洞察。荷兰、英国和德国这三个国家并非是任意选取的,它们不仅代表了欧洲的两大法系,还分别代表了执行第48号指令的三个阶段。这就使得三个国家执行该指令的协调性实践无论在成功的经验上还是面临的问题上都具有典型意义,增加了本书受众的范围及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