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刑事证据法初步形成之后,我们有责任从中国的证据立法经验中发现规律,提出抽象的理论命题,以推动证据法学理论的发展。而对于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制度和实践,我们即便提出理论批评,也不是站在西方证据理论的立场上来进行评头论足,而是对这些制度的内在逻辑是否成立以及能否达到实施效果,作出中肯的评价。
本书共15章,作者对英美法系证据法学的理性主义哲学基础进行了探讨。对证据法的概念、法律推理和论证、事实的构建、证据的跨学科性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本丛书是美国哈佛、耶鲁等大学法学院广泛采用的主流课程学习用书,是快捷了解美国法律的读本。作者史蒂文·L·伊曼纽尔是哈佛法学院的法学博士。 本丛书的主要特点包括: 内容精练,语言深入浅出,独具特色; 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法,达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 概要部分提纲契领,浓缩精华; 每章精心设计了简答题供自我检测; 综合分析了众多考题,归纳出考试的要点和难点; 直观的图表清晰地诠释法律问题。 本书《证据法》围绕《美国联邦证据规则》,从证据的基本概念入手,讲解了询问证人的方法和技巧,着重阐述了美国证据法上的传闻证据规则的定义、风险、范围及其例外,介绍了证据开示制度中的保密特权,以及物证、专家意见、鉴定结论等证据形式,有助于我国读者系统了解美国证据法的基本规则,对于我国证据制度的
民事证明责任问题是当前民事诉讼理论界与实务界至为关注的核心问题,本书是作者凭借多年参与审判实践与教学工作的经验,对该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而形成的成果。 本书共分十章,从民事证明责任的基础、历史渊源、客观证明责任、主观证明责任、证明责任的分配与转换、表见证明责任、推定证明责任、特殊侵权证明责任等方面对民事证明责任及其分配规则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全景式介绍。无论是实体法的原则还是程序法的规范,无论是对理论的探讨还是对实务的分析,无论是确定个案证明标准的方法还是评价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不同观点,在本书中均有所体现。全书集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实例分析的广度于一体,为民事审判工作者和相关学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读本。
“可采性”是贯穿英美证据法的一条“金线”,可采性规则更是英美证据规则体系的核心。在大陆法系各国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中占据同样重要地位的地据能力理论与可采性有异曲同工之效。而在我国,证据的可采性还是一个崭新的研究课题。本书对可采性的基本概念、可采性理论的基本概念、可采性理论的形成与发展、规范可采性的证据规则、可采性规则的价值分析、操作程序等问题进行了比较法上的研究,以中国的证据制度改革为落脚点,论证了在中国确立可采性规划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认为通过设立证据准入程序,完善有关的证据规则,树立起证据必须具有可采性的观念的确保证明真实与正当性的一剂良方。作者还提出了在中国建立可采性规则的总体设想和具体建议。
传统证据学的研究对象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证据,主要研究证据的概念、属性以及不同形式、不同类型的证据各自的特点等;二是证据的运用,主要研究证据的收集保全、审查判断以及运用证据认定案情等。由此建构的证据学理论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将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活动基本等同于办案人员主观认识客观世界的活动,因此主要涉及认识的问题,证据怎么样去伪存真,认识怎么样由浅入深,最后办案人员的主观认识怎么样正确反映客观实际。现代刑事诉讼,审判是关键阶段,在此阶段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要得到最终确定,法庭要对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应否处以刑罚的问题作出终局的、权威的裁决。现代刑事审判,采取证据裁判原则,即发案件争议事实的认定应当依据证据。
本书包括15篇文章,主要包括:证据法的理论基础和意义,刑事诉讼的法理和政治基础、证据法、诉讼法和实体法的关系,司法证明的性质,相关性和可采性,证明责任,民事诉讼推定再思考,证明标准与法律分析的局限性,美国证据排除规则,排除规则的困难等内容。
作者立足于中国司法的特殊背景与条件,积多年观察思考和实际体验,对中国刑事证据制度中挑战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做出厂富有创新性的回答。如对我国刑事证明的“印证证明模式”的提出、对欺骗与刑事司法行为道德界限的探讨、对中国刑事法中推定与证明责任问题的辨析,对中国特定条件之下书面证言使用的规则设定,以及对纪委取证、立案前取证等中国法特有问题的分析,均可谓独具只眼。他对现实状况的把握,对操作复杂性的体会,以及在制度研究时就实践合理性与法理合理性分析的展开,充分显示厂思考的深度及理论的力度——这是植根于中国司法实践的“本土的”证据学理论。
本书首次以学科独立为目标,提出了证据法学应当与自然科学和法学其他学科分野的观点,使证据法学能够走出自然科学和其他部门法学的阴影,从而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基于上述立场,本书以手资料为依据,首次对英美证据规则及其背后的哲学原理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深刻的剖析和深入的探讨。在这些基础上,本书表达了对中国有关证据立法和证据规则移植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