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著名德国汉学家傅汉斯(Hans Ulrich Vogel)就马可·波罗是否曾亲自到过元代中国这一经久不衰的学术论争而撰写的zui新著作。作者一一回应了对于马可·波罗之书真实性的质疑,针对英国汉学家吴芳思(Frances Wood)所撰《马可·波罗到过中国吗?》(Did Marco Polo go to China?)等书的观点,结合近年来学界马可·波罗研究的新进展,尤其是他自己在元代的纸币和贝币、食盐生产、杭州地区的税赋收入、元代行政地理等几个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坚实的证据得出结论:马可·波罗确实到过中国。全书材料丰富,收录了不少国内少见的马可·波罗原始文献材料;论证有力,对与元代纸币、贝币、赋税等问题的研究具有极gao学术价值。是一部具有前沿水平的学术著作。
寻求行政判决的合法性以我国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为切入点,以形式法治为辩论对手,阐述一种实质合法性与实质法治的主张。全书的核心问题是,司法判决如何获得合法性?进而言之,什么样的法治是理想的法治?
寻求行政判决的合法性以我国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为切入点,以形式法治为辩论对手,阐述一种实质合法性与实质法治的主张。全书的核心问题是,司法判决如何获得合法性?进而言之,什么样的法治是理想的法治?
本书阐明证据开示在现代民事诉讼中的历史就是一部破解对抗与合作构成的悖论关系的历史。本书论证并阐明“管理型法官”并未改变证据开示由当事人主导的特征。本书论证了证据开示程序与审前程序构造的关系、系统地介绍和研究了证据开示的方式。本书以普通法国家,主要是美国的证据开示制度为准据框架,对我国证据交换制度进行定位,探讨了借鉴证据开示制度,重构证据交换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现实的路径。
理论学说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抽象认知,是应时科技条件下的产物,故不存在真理之说。除了宗教基本教义不容质疑以外,其他理论学说内涵理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应声修正。理越辩越明,理论学说在争鸣交织中前行。????但是,自从指纹、笔迹等物证可作为法庭证据以来,在跨度达三个世纪的历史时期里,世人皆盲从这些证据鉴定理论自我宣称的科学性。偶有法律界的人士站出来挑战,往往会被认定为蚍蜉撼大树的狂妄举动,均被权威势力弹压下去,不服也得服。????李文的这本《司法物证鉴定学》正是破旧立新之作,不仅全面论证传统物证技术学理论的伪科学性,而且构建起从基础理论到实践操作的系统化理论,成为一门新学说。????《司法物证鉴定学》的亮点在于两项理论创新:(1)哲学理论应用创新。运用辩证法哲学原理,创设特征与同一
任何法律都是由若干概念和具体的制度构成的,而其中有些概念和具体的制度处于该法律的核心和基础的地位,成为理解该法律的关键词,因此,正确理解,把握这些关键词也就成为正确把握该法律的关键点,民事诉讼也是如此。本书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将民事诉讼中的几个关键词,如辩论原则、处分原则、诉讼标的、正事人、第三人、起诉条件、证明责任、判决效力等,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加以展开,充分揭示了这些关键词的内涵、结构和运行状态,并力图解析关键词中所涉及的疑难问题,为人们进一步理解,探讨这些关键词提供参考。
本书从解读10002:2004国际标准出发,重点对投诉处理的相关理论(顾客服务理论、质量管理体系理论、顾客满意理论等)及其实务(大量的顾客投诉处理案例评析)作深入的探讨。全书在解读10002国际标准时,紧紧围绕理论来进行,准确地把握投诉处理国际标准的核心内容。由于投诉处理涉及的行业很多,它们之间虽然有区别,但是,投诉处理的相关理论对于其他领域和其他行业的投诉处理也是同样可以通用的。因此,其他行业的读者完全可以参考、借鉴和使用。
追诉时效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刑法制度。为现代世界各国刑事立法所认同和采纳,同时也是各国刑法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原因在于,对于刑法而言,其重要意义在于,不仅仅是对刑罚所力不能及、处于刑罚真空中的犯罪人设定一种促进其自我约束、自我改造的刑罚替代性制度,而且体现了刑罚的开放性趋势和轻缓化趋势;对于刑法理论研究而言,其重要意义在于,刑罚权之产生与消亡是一个过程,而追诉时效制度则是刑法追求目标与社会稳定理这相调合所导致的刑罚权消亡形式,应当受到足够的关注。《追诉时效制度比较研究》一书所体现的作者观点和所分析的基础资料,使得全书不仅具有相当的理论价值,而且也为了解世界各国刑事立法中的追诉时效制度提供了一个全景图。愿本书的出版能为中国刑法典中追诉时效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提供若干借鉴作用,也
行为法学是行为科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要运用行为科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与法律事务有关的人类行为规律。侦查行为是一种与法律事务密切相关的行为。本书主要介绍了侦查行为价值、侦查行为效益、侦查行为的原则、侦查行为运行的诉讼力及效力、侦查行为的种类、侦查行为的宏观结构等内容。
曹雪芹集中华传统文化之大成,所撰旷世巨著《红楼梦》堪称百科全书,其中可供挖掘、研究、为今人所用的菁华取之不尽。《红楼梦日历》以曹雪芹《红楼梦》生活美学为切入点,将曹公的文化品位、红楼梦文化的博大精雅,以日历这一载体传递给大众,意在唤起大众关注经典、品味经典的兴趣,并引导大众欣赏、体验中国古人的生活雅趣,以提升生活品位与格调。时至今日,那些与红楼人物性格命运密切相连的诗句,那些诗句里伤春悲秋的细腻情绪,仍感染着一代代红迷和古典诗词爱好者,已成为历久弥新的经典佳章。《红楼梦日历》(2016年)精选《红楼梦》中的诗词曲赋楹联等百余篇,从诗词的出处、文中背景、文化艺术内涵等方面加以注释、赏析,并配以百余幅精美古代书画作品。令读者365日,诗意生活每一天。2016年日历为此系列的第二本,将延续本的
《证明责任:事实判断的辅助方法》以民事裁判法律思维与法律适用中的焦点问题民事证明责任为研究对象,对证明责任的界定、适用、转移、分配、倒置、减轻和免除等备受诉讼理论和审判实践关注的法律问题,尤其是对合同诉讼、侵权诉讼、房地产诉讼、公司诉讼、知识产权诉讼等不同类型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问题,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结合案例,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化的研究,力求融实体与程序于一体,洞悉法律文本和法律实践,生动地展示证明责任裁判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发掘法律背后的逻辑和法律实践过程中的“隐秘”,力争使《证明责任:事实判断的辅助方法》成为民事证据制度研习者和利用者的良师益友。
《我有破坏自己的权利》是韩国著名作家金英夏先生的早期作品,这个创作于年的作品今天读来仍然保持着前卫的风格,后现代意味浓厚。小说的叙事者是一个从事“向导”工作的人,他在自己众多的工作案例中,将朱迪丝、柳美美这两个女性的故事记录了下来。“破坏自己的权利”就是自主决定自己的生命长度,叙事者提倡的是一种压缩人生的美学,他引导那些有倾向的人走向人生的终点。在这个日渐冷漠、压抑的社会,人的情感难以得到理解与关注,个体走向自我封闭,与其说作者在提倡破坏的权利,不如说作者在批判这个残酷的社会,是人的异化导致了生命意义的缺失,导致了个体存在问题的尖锐矛盾。从这个角度来讲,小说是带着人性光环的,呼唤的是打破人与人之间的藩篱,获得生存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