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体系概念的基本特征是秩序和统一性。法秩序的价值一致性和内在统一性是法体系的基础。近代法律史中出现的诸多体系概念,如形式逻辑体系、公理演绎体系、纯粹概念体系、问题关联体系、冲突裁判体系等都无法实现这一目标。从正义理念和平等律中可以推出,法体系是一般法律原则的价值论 目的论秩序。体系具有开放性,客观体系因基础评价的变迁而变迁,科学体系的开放性是科学认识非封闭性的必然结果。体系的动态性不同于体系的开放性。动态体系通过位阶相同的、可相互替代的若干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法律效果,可在正义的一般化和个性化倾向之间取得平衡。现行法原则上是非动态体系。基于体系找法是目的性论证的一种形式,故而要对体系论据进行目的性审查。体系构建存在限度。体系断裂源自评价矛盾和原则矛盾,体系陌生的规范产生
新时代背景下,中国为国际法价值体系的重塑提供了方案,它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中国的和平崛起将使中国基于身份自觉而逐步完成世界权力的转移,而和谐价值观必将为国际法的价值体系奠定中国底蕴。其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确立了国际法价值观的中国立场,同时也有助于构建和谐共生的国际关系。其三,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推动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中国理念,从实质上体现了国际法价值的主体间性,其新安全观也使得构建以安全为主导的国际法价值体系成为可能。其四, 一带一路 倡议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初步实践,不仅促成了经济融合,也增进了政治互信,在该倡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国际合作也必将创制新的国际法规范,进一步夯实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现实基础。本书对此作了全面梳理和充分阐释,有助于构建中国在重塑国际法
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的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被提出,并在实践上获得一定的发展。全球治理指的是顺应世界多极化趋势而对全球公共事务进行共同管理。 本书将从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两个方面着眼。分为三部分: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中国在国际法治中的作用。
文化遗产是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宝贵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本书从国际法视角,重点关注来自人类学及传统法律研究的批判性思考,详细论述了为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由法律规定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制定回应、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质性措施。 本系列立足于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适当借鉴各国经验和方法,就构建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体系进行了有益探讨,以期对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所裨益。
国际投资仲裁领域频发的 合法性危机 ,使得国际投资仲裁案件裁决一致性的研究迫在眉睫。本书深入研究了国际投资仲裁中裁判法理生成与实现的逻辑:确保仲裁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遵照合理裁决原则初步筛选 归纳法律标准 筛取并解释*标准 提炼优良裁决 构建多边法律解释机构以归纳并解释法律标准 确立指导性案例制度以提炼优良裁决 设立上诉机制使优良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本书采用将进程研究方法与动态、静态研究相结合,将进程研究方法与应然、实然研究相结合,将类型化研究方法与宏观、微观研究相结合,以及将类型化研究方法与类比的方法相结合等研究方法,通过对大量仲裁案例的剖析,旨在提高国际投资仲裁裁决的一致性和可预测性,为参与仲裁的投资者与东道国提供更完善的法律指引,维护国际投资争端机构的公信力,进而为构建统一和谐的国
《英美法案例精选丛书:国际金融法(第2版)(英文版)》共选编了59个由国际法院、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际、国外司法机构、行政执法机构裁决的国际金融法令与真实案例。为便于对国际金融法律知识的系统了解与掌握,《国际金融法(第2版)(英文版)》在尽量保持这些案例原貌的同时,结合国际金融法知识体系对部分内容作了必要的删节。《国际金融法(第2版)(英文版)》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篇介绍国际借贷与担保法律知识;第二篇是关于国际银行业务及其监管的内容;第三篇是关于国际证券业务监管。
国际刑法,博大精深,彰显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及正义。 国际刑法的实践,始于二战后成立的纽伦堡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70年前,当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时,同盟国决定摒弃人类社会千百年来简单的报复手段,而是成立国际司法机构,次用法律对德国纳粹分子和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进行审判和惩治,体现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和进步。 时至今日,除了上述两个国际军事法庭以外,国际社会还成立了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东帝汶特别法庭、塞拉利昂特别法庭、柬埔寨非常法庭、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非洲特别法庭,以及对全世界都具管辖权的常设性质的国际刑事法庭,等等。国际犯罪行为从不追究到被追究,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国际社会在惩治国际罪行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上述这些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审理的是什么样的国际罪行?其刑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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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性整体经济环境初步形成的背景下,人民币国际化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大趋势之一。本书深入研究了主权货币国际流通中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法定货币和货币财产国际流通的经营权、监管权、汇率调控权、纠纷裁判权等。本书的立意在于通过对主权货币国际流通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适应人民币国际化的需要,为我国制定主权货币国际流通法规,为人民币成为国际货币奠定法律基础;并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更好地维护人民币所能带来的国家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居民财产利益。
为了便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机磁,各级司法机关,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公民深入了解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及有关国际条约,故编辑了本书。该书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全常务委员会公报的精装本,供广大读者学习、研究之用。
《国际刑法通论》(第三版)在翔实地介绍了现有国际刑法规范的基础上,系统地论述了国际刑法的基本原理,全面地反映了国际刑法的新发展和国际刑法学研究的新成果。内容涉及国际刑法的渊源,国际刑事管辖的各项原则,国际犯罪的构成及其分类,国际犯罪刑事责任的一般原理,国际刑法的适用模式,国际刑事合作的基本途径,中国与国际刑法等。 本书在、二版的基础上,根据近十年来出现的国际刑法公约和国际刑法适用的实践,对国际犯罪特别是新类型的国际犯罪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对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刑事执法合作、没收、技术援助等国际刑法领域的新动向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对中国刑法与国际刑法的衔接及其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中国参与国际刑事立法以及完善与国际刑法有关的国内立法问题提出了系统的建议。 本书体系完整,结构
文化遗产是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宝贵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本书重点论述国际文化遗产法中的执法问题,探讨了保护文化遗产的途径,包括国际法保护框架、国内法院执法、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旨在实现文化遗产及其保护规范执行之间的协调与平衡。 本系列立足于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适当借鉴各国经验和方法,就构建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体系进行了有益探讨,以期对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所裨益。
此书是作为全国精品教材出版的,2004年被评为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并于2006年被评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教材。基于这样的背景,在书写这一版《国际商法》的序言时,作者感到十分地欣慰;与此同时,鉴于此书将会在更大的范围内产生影响,也感到了巨大的压力。 近年来,国际商法学科和课程的独立性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这首先是由于知识的分类走向细化的必然性。从古至今,人类对知识的探索、积累和发展经历了从粗分到细化的过程。人类法学学科建设和法学教育的发展也经历了同样的历程。从一定意义上说,一个国家法学课程细化的程度代表着其法律教育发达的程度。在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下,法学专业的课程被分为l6个门类,其中包括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支,而国际商法一般又被理解为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分支。其结
贸易与文化的辩论由来已久,但WTO规则在文化产品如电影、广播和书籍中的应用,仍然是世界组织中存在人分歧的问题。本书在对将文化产品与渚如小麦或钢铁之类的事物区别开来的经济和社会评论进行评价之后,它又解释了WTO成员在早期谈判时诸多不同的观点如何导致了令所有人都失望的结果。接着对各种町能的解决法给予了全面的评价,包括通过WTO争端解决的法律演变、WTO以外的新协议、改善贸易自由化和文化政策目标之间的平衡改革。由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影响,文化和贸易多样性的新公约生效于2007年,WTO多哈回合谈判成为绊脚石,故对这种评价的需求变得更为紧迫。
《武大国际法评论(第17卷第1期)》分“专论”、“国际投资协定专栏”、“事务专栏”三个部分,收录了国际法方向的研究论文17篇。本书延续了前卷的体例与风格,对国际法诸法律部门的前沿热点问题与学术新领域进行了研究探讨,保持了系列图书一贯的新颖性与权威性。
本书分为四个专题,分别是“珞珈学人”、“专论”、“国际私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和“国际投资协定专题”。本期的“珞珈学人”主要是梁西先生的学生们对梁西先生的学术和教育思想进行评述以及梁西先生对学生们的影响。其他几个专题主要收集了国际法领域的一些前沿问题,集中分类后向读者进行展示。
《武大国际法评论》秉承兼容并包、博采众长、思想自由、百家争鸣的学术传统,力图向大家展示选题新颖、有独到见解和学术价值的国际法理论优秀成果,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国际法学界的学术争鸣、提升我国国际法学科饷研究水平贡献一份力量。本卷为第十九卷。
本书是司法部课题的终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大多是站在司法实践线的法官,他们有他们看问题的视角。此外,课题组成员还有人事国际法教学和科研的专家。 本书首先从管辖权概念入手,分别阐述了国家、国际组织和外国自然人在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地位,非方便法院原则,平行诉讼,域外法院判决及仲裁的承认与执行,涉外民事公益诉讼,网络争议管辖权等。 该书可供相关实践、教学、科研从业人员及法律专业学生阅读使用。
这部《国际刑法学原理》(Principles of Intemational criminal Law)是目前一部由德国学者用英文撰写的国际刑法学著作,作者是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律系教授格哈德·韦勒先生(Author Prof.Dr.Gerhard werle),译者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世洲先生(Translator Prof.shizhou wang)。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根据作者用德文写成的VolkerStrafreeht一书的版对有关的专业词汇做了校订,又在出版前根据该书的第二版对内容做了补充,并且,在本书中对有关的变化做了标记和说明。因此,本书实际上就完整地反映了作者在英文和德文各个版本中的观点和思想发展历程。本书以中国法学界比较习惯的体系性叙述方法,说明了现代德国法学界在国际刑法学方面的基本立场与观点,是一部完整、精准、易懂的国际刑法学理论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