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了导致了劳动力市场的国际化,从而使国际劳工标准问题的重要性日益凸现。中国加入WTO以后,一些国家也开始将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与劳工标准问题挂钩,致使该问题越来越多地在中外经贸争端中表现出来。显然,中国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一点,2006年度的中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中指定了“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劳工标准问题及对我国的影响和对策研究”的题目。本书对国际劳工标准的实施进行了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其目的在于揭示国际劳工标准具有全球公共物品的特性,而这种全球公共物品的主要提供机制是谈判。本书重点分析通过双边的和地区的自由贸易谈判的方式来实施劳工标准的问题。本书对于中国如何应付劳工标准问题、协调与解决中国与其他国家在该问题上的分歧、对于解决中国如何全面融入国际体系、争取限度地和平发展,
本书的基本论点是,以往亚里士多德哲学传统的那著述家们的看法是正确的,至少其中的大多数是正确的。他们确立的基础性原则不仅可以对他们那个时代的罗马法作出的解释,而且对于现代私法来说亦复如此。的确,有止匕问题他们并没有考虑到,比如我们所说的妨害法;还有一些问题他们无法解释,例如我们所说的严格责任。但是,如果我们考察他们确立的那些基础性原则,仍然可以找到这些问题的解决之道。 《私法的基础》是戈德雷教授继《现代合同理论的哲学起源》之后又一部民法哲学论著。作者完全打通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之间的樊篱,透彻地分析了西方法律中关于财产、合同、侵权和不当得利的理论。作者提出,在这些法律领域中仔在一种共同的原则,并月可以用这些原则解释卜述法律领域的历史和发展。这些潜在的原则可以成为一种共识。这些
私法自治作为民法的高指导原则,在国家与社会关系起了巨大变化的二十世纪,并没有任何动摇;刚好相反,人类在走入新世纪时,对于这样的一个大原则似乎有了全新的领悟,导航政府、管制革新、伙伴关系、第三条路,只是从不同角度描绘同一个愿景:让个人有更大的决定权,也承担更大的责任。当国家的管制从实体转移到程序后,自治的规模大幅扩张,管制的规模却未见减少,可以说是自治中有管制,寓自治于管制。公私法因为理念趋同而走向有机的组合,对于这两大领域的立法和释义学都是前所未有的挑战,世纪交会之际,只见到处都是在翻修民法,台湾的财产法修正堪称大潮流下的小支流,但我们有没有正确掌握方向?这本书整理了作者的分析,整体财产法的趋势观察,大陆立法可以参考的台湾经验,公平法在行政和民事执行上的适当功能分配,侵权法
本书按照《残疾人权利公约》框架,对应总则、实体权利和实施进行设计,分为三个部分。部分五篇论文,讲述了《公约》的核心原则和特色。《公约》在其序言就提出它是社会发展、人权保障和不歧视原则统领下,世界人权保障历史的一次创举。残障社会模式的认识是推动这次范式改变的理论基础。因此五篇论文围绕《公约》的理论基础,有范式转化的研究和反思,还有目前西方学界引用率的论文,《公约》研究领域最的学者对残障移入联合国人权核心的历史观察,以及对平等权这一残障情境下最复杂的话题的探索。 本书第二部分是对《残疾人权利公约》实体权利的研究,包括了合理便利、法定资格、独立生活、健康权等权利,这些目前也是《公约》最被热议的权利(法定资格2014年4月已经有了《一般性意见》)。通过这些论文,我们可以看到西方社会关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