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罗法洛(1852-1934)是意大利法学家、犯罪学家,犯罪人类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犯罪学》一书首版于1885年,之后多次再版,并先后被译成英、法、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多种文字。在该书中,作者首次提出自然犯罪的概念,其研究成果对犯罪学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具有重大意义。《犯罪学》是犯罪学领域中比较有影响的著作之一,它的出版标志着犯罪学作为法学中独立学科的延生。
法律人士或者关心中国法治进程的人,无不对美国宪法心怀敬意。美国宪法的出现究竟是人性与自由的胜利,还是利益力量左右的结果?这是一个需要回答、却又不必认真计较答案的问题。因为在很多人看来,美国宪法也许是政治家充满智慧而体面的“合谋”,也许是人性中自私自利的释放,也许是以上诸种情况的结合。但是无论我们———这些后来人怎样想象,想要了解美国宪法以及由宪法支撑的美国的制度伦理和价值体系,都必须从美国宪法诞生的时刻说起。必须追根溯源,才能稍微触摸到事情的本质。 《艰难的一跃——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了解、参透美国宪法诞生过程的平台。这不仅是一部法律的书,也是一部历史的书,更是一部文化的书。书中精彩刺激的场景使我的想象游走到了那个充满期冀与困惑的时代,那个热情洋溢、
本书是美国各大学法学院比较通用的一本法律教科书。也可以看作是一部英美法的微型百科全书。 本书旨在展示美国的法律过程,不只通过描述,而且通过让读者置身于你来我往的争辩之中,而强调法律讲论的重要意义,则只在部分意义上是规则的一种功能。本书的资料安排意在让每一观点都能与其他观点相比对。每一文章和案例都提供了探索人的紧张关系的机会。正是以这种教学法,本书模拟了美国法律过程的实际运作,打开了进入法律和社会的大门。 本书所提供的法律规则、原则和案例,都是社会科学、历史和文学等知识语境中的论辩和讨论素材。本书信奉的哲学是,法律判决应当经由询问而生成,而一个纠纷的所有方面都应当被检视,以便获取最广博、最特别的观点。不仅如此,本书的设计是为了达到这样一个效果:某一阅读材料中知识要点的解决都扩展
《西方法律哲学文选·上》是关于西方法律哲学代表性人物以及代表性著作的研究性翻译作品。书中具体收录了:《法治之论》、《奥斯丁的法律哲学理论》、《法律与道德——历史法学派与哲理法学派的视角》等文章。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为了帮助读者加深对西方法学名著的了解,我们编写了这本介绍与评述性质的《西方法学名著精萃》。与其他一些同类著作相比,本书具有如下三方面的特色: ,着意经典。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到哈特的《法律的概念》,本书所收,是在西方历史上久负盛名的法学经典之作。 第二,寻求新作。本书收录的伯尔曼的《法律与革命》、哈耶克的《法律、立法与自由》、我妻荣的《论债法在当代法中的地位》等,都是中国学术界近几年刚引入的世界法学名著,析拉图的《法律篇》则是本书统稿前一个星期才翻译出版的著作。 第三,广收原著。为了让读者了解更多的世界法学名著,我们努力搜寻、介绍和评述了若干种尚无译本的作品。
法律人士或者关心中国法治进程的人,无不对美国宪法心怀敬意。美国宪法的出现究竟是人性与自由的胜利,还是利益力量左右的结果?这是一个需要回答、却又不必认真计较答案的问题。因为在很多人看来,美国宪法也许是政治家充满智慧而体面的“合谋”,也许是人性中自私自利的释放,也许是以上诸种情况的结合。但是无论我们———这些后来人怎样想象,想要了解美国宪法以及由宪法支撑的美国的制度伦理和价值体系,都必须从美国宪法诞生的时刻说起。必须追根溯源,才能稍微触摸到事情的本质。 《艰难的一跃——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了解、参透美国宪法诞生过程的平台。这不仅是一部法律的书,也是一部历史的书,更是一部文化的书。书中精彩刺激的场景使我的想象游走到了那个充满期冀与困惑的时代,那个热情洋溢、
也许《动物非物》这本书在中国赢得广大读者的一个障碍可能是存在着一种普遍看法,认为有关人的问题总是比有关动物的问题更为重要。既然在中国仍然存在着贫困,有人因此会说关心动物是本末倒置,先后次序摆得不对,也许这些关心动物的人对动物过于感情用事,过于喜爱动物。然而,认为人类的问题一贯比动物的问题更为重要的观点本身正是对人类特殊优待的偏见思想导致的结果,是需要批评的。试想,一个欧洲人说,我们不应该关心亚洲的问题,因为涉及欧洲人的问题总是比涉及亚洲人的问题更为重要。我们肯定会合理地视这种观点为种族主义观点,肯定会拒绝接受这种观点。那么,对于不同物种生灵的利益,我们为什么却欣然接受类似的偏见呢?遭受痛苦不是一件好事,不论属于哪一物种的生灵遭受痛苦都是坏事。而且,即使人类感受痛苦的能力在某
自由主义法学是当代西方一个重要的法学流派。自由主义法学强调个人自由和个人选择这一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并以权利为核心,对自由的概念及历史发展、自由主义的法律观、自由与规则、自由与秩序、自由与法治、自由与民主、自由与平等、自由与法律强制等进行了系统的理论阐述。自由主义法学包括古典自由主义法学和新自由主义法学。形成于17至18世纪欧洲的古典自由主义法学是西方古典自由主义思潮在法学上的反映。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的新自由主义法学是对古典自由主义法学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西方新自由主义思潮在法学上的体现。
本书是德意志帝国1896年8月18日公布并自1900年1月1日施行的一部民法典,它是继1804年《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法典》)之后,资本主义国家又一部重要的民法典。这部法典公布至今已有一百余年,已经过多次修订,有时甚至是重大的修订,包括条文的废止和增添,但它的基本结构、基本内容和条文顺序的编排都没有发生改变。至今它仍是德国民法最重要的基础和最重要的渊源。 《德国民法典》体系完整,概念科学,字义准确,对20世纪各国制定的民法典有重大影响。瑞士、奥地利、日本、东欧各国和时期的民法典的制定都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