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中文版的面世恰逢其时:中国和南非的商业关系正处于黄金期。自两国在1998年建立外交关系以来,两国间的双边贸易一直是指数级增长。截至2009年底,中国不仅是南非的出口目的地(年出口增长率超过50%),也是南非的进口来源国。两国间的贸易和合作协议将会确保这一趋势持续下去。南非在2011年4月加入影响的发展中国家集团即现在所称的“金砖集团(BRICS)”(原来的成员有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使我们更加肯定这一趋势。 国际贸易法律制度极其重要,它不仅可以鼓励在南非和中国之间建立新的商业联系,而且可以巩固两国间现有的商业联系。我们对对方的法律制度了解越多,我们就会做得更好。 我们希望本书中文版能够为这一进程作出的贡献。在此我们要向湘潭大学法学院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的朱伟东博士表示由衷的谢意,感谢他提议将本书译成
公司形式,历经数百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企业的重要形式,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公司的演进中,逐步与法律结合起来,并且愈来愈紧密,公司的许多经验与法律的具体形式融合成一体,形成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从而使公司形式变成了一种法定形式,公司制度变成了一种法定的制度,而公司法则是确立这种形式,体现这种制度的基本法律。 ?? ?? ??一九九二年和一九九三年,我们在做起草公司法的工作时,曾为了能较我地了解国外的公司制度,借鉴有益的经验,组织翻译了美、德、英、法、日等国较新版本的公司法,并由法律出版社合编出版,当时翻译的目的除了立法的需要外,还适应了对外发展经济贸易和国内研究工作的需要。时经五年之后,研究外国公司法不仅仍然是立法工作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