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末兴起于美国的批判法学,是一种旨在挑战和推翻传统法律理论和实践中的既定规范与标准的法学思潮。批判法学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作为西方现代法理学殿堂的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西方自由主义法律思想以及体现这些思想的法律制度。批判法学认为,法律即是政治,而不是传统法学所标榜的法律是中立的和价值自由的;传统法律的逻辑和结构产生于社会的权力关系,这种根据政党和阶级利益形成的并维护政党和阶级利益的法律,是使社会不公平合法化的系列信仰和偏见的集合体;富贵和权贵们运用这种法律作为压迫的工具,以便保持它们在等级秩序中的优势地位。基于此,批判法学竭力撕破法律的确定性、中立性和客观性的面具,以证明法律不是一个理性体系,而是一种意识形态,这一意识形态使不公平的政治制度得到支持并成为可能。批判法学力图推
证据法是美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决定着法庭如何实现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职能:当对案件事实有争议时,发现所发生事实的真相。在由陪审团参与审理的众多案件中,法官使用证据规则来决定什么样的证据可以在法庭上出示。同时为了有效地服务于自己的客户,当事人的律师必须对证据法规则非常熟悉。 普通法的证据规则经过若干世纪的演化,主要通过法庭的判决而形成。这些证据规则反映了法官对以下事项的直觉理解:人们如何行为、什么证据可以被相信及什么时候、如何公平地使用证据。证据法与意识形态或者经济体制没有关系,而是与法庭如何查明事实真相并且在查明事实真相的同时使公平得以实现有关。
货物买卖法是由商人习惯法发展起来的。与其它部门法相比,它带有鲜明的习惯法的烙印。在17—19世纪期间,中世纪的商人习惯法被纳入各国法体系,英国《货物买卖法》也是在这一期间编纂而成的。在阅读本书判例的过程中,读者不难发现习惯法的踪影。例如,关于在公开市场进行的交易、关于商事代理的规定。这些原汁原味的判例将有助于读者理解相关法律原则发展的脉络。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贸易环境的不断变化,英国《货物买卖法》也在不断演进,并体现出了时代的特征。例如,《1994年货物销售与供应法》中,要求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令人满意的品质”,放弃了以往“商销品质”的提法。这是与社会分工不断细化,交易买方愈来愈多地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的社会背景相适应的。又如,该法区分消费者合同与非消费者合同,为交易的弱势一方提供
英国浮动抵押制度是英国衡平法最为精妙的创造之一,几百年来一直是英国公司融资的普遍做法。该制度一方面满足了债权人的担保需求,另一方面又不妨碍债务人公司在其日常商业经营过程中处分资产,故其从产生之日起就成为备受债权人喜爱,同时便利债务人使用抵押物的融资担保方式。本书是我国目前研究英国浮动抵押制度的理论成果,全面、深入地分析和讨论了英国浮动抵押的概念、社会机能及制度弊端、产生的原因、理论基础、设立、公示、权、固定化及接管人等相关制度,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对我国将要建立的浮动抵押制度提出了诸多富有独到见解的建议。本书中的理论成果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物权法中规定的浮动抵押制度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本书是美国联邦司法中心为法官和书记官提供的培训手册,是法官和书记官的书。 美国联邦司法中心是一个主管联邦法院的研究和继续教育的独立机构,类似于中国的国家法官学院,其主要职能是:负责设计和主持对法官和其他法院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计划、司法行政事务研究计划,促进联邦法院历史的研究,协助州法院和国外司法系统研究的联邦司法制度。作为法官及法院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机构,联邦司法中心提供培训资料。在我们与礼物基金会的合作过程中,基金会专门资助法官到联邦司法中心进行了法官培训项目研究,在广泛的交流与合作过程中,湖北法官进修学院获得了经验以及大量资料。 通过阅读此书,不仅对如何当法官和书记官可以一目了然,以后有什么问题不清楚,也随时可以从中找到答案,它既是教科书又是工具书,体现的是司法职业
美国联邦司法中心(Federal Judicial Center)是隶属于联邦司法系统的研究和教育机构。1967年由国会根据美国司法联席会议的建议而设立,其主要任务是对联邦法官和联邦法院只员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促进对联邦司法程序、法院操作程序和历史方面的研究,促进和提高联邦法院系统的司法行政管理。该中心的董事长由美国首席大法官担任。其董事会成员包括美国司法联席会议选举的其他七名法官和美国法院行政办公室的主任。 本书是联邦司法中心用于培训法院工作人员的材料,其中包括书面材料和光盘两部分。它以一起证券欺诈案为模型,详细介绍了民事案例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的具体诉讼流程。在书面材料中,读者可以看到原始具体的法院诉讼文书——与我国法院的诉讼文书有着很大的不同。而光盘资料则生动有趣地演示了案例在法院流转的具体情形,包括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