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0日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20周年的日子。20年来, 一国两制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伟大实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庆祝澳门特别行政区生日的时候,有需要回顾总结 一国两制 实践的经验,从而,为 一国两制 事业的发展提供助力。本书通过对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的访谈和对澳门基本法起草的相关文献资料的研究,向读者介绍澳门基本法条文的形成过程、立法背景、立法原意、立法目的,希望有助于读者能够更全面准确地理解基本法的条文。
债法教科书最后一次是在16年前由莫里托(MOLITOR)编撰出版的(总论为第8版重印,分论为第7版重印,二者皆为1965年版)自此以后,在德国贝克图书出版公司推出的简明法学系列教科书中,作为民法以及整个法制核心的债法就再末出版了。本书正是为填补这一空白服务的。本书不是莫氏著述的继续,而是对债法进行的独立论述。在本书中笔者论述的重点放在现行规则的理由和目的以及现行规则的体系联系上。(这也是本书中有许多“概述”的原因。)这样做的目的是考虑到认识这些事物不仅对于有意义并且正确地适用法律是必要的,而且也可以使学习者免于被浩若烟海的细节所淹没。
《美国司法制度(第2版)》从论述美国司法制度的历史渊源、基础理念人手,介绍美国司法体系的基本制度、运作状况、改革动态和发展趋势。司法制度的形成,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和国家性质与结构,受到经济基础、政治体制、社会需求、利益平衡、传统习惯、文化等社会因素以及特定的历史条件的制约。与英国相比,美国是一个年轻的国家。美国人民在接受英国普通法传统的同时,赋予古老的法律以惊人的生命力,并以深刻的批判精神和创新精神建立了符合本国国情的司法制度。自独立战争以来的二百多年时间里,美国法律经历了独特的发展过程,已经成为与英国法并驾齐驱的又一代表性的法律体系。
《德国民法典》以体系严谨著称于世,对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民事法律的理论和实践产生了广泛和深远的影响。但与此同时这也显著提高了入门的难度,尤其对于总则部分的学习,其抽象的概念、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方式等均给初学者造成了很大障碍。本书是德国学生修读法律专业基础教科书之一,在德国广受欢迎。其所针对的是刚刚开始学习法律的大学生,因此书中包含大量的基础案例、案例解析概述以帮助初学者掌握案例分析的方法。除此之外,书中亦包含许多基本概念的概括性、生动的介绍和阐述等内容,以减轻初学者学习法律的难度。本书是希望初步了解德国民法的读者或者准备去德国进一步学习法律和立志从事比较法研究的学生的入门读物。
《标准商事公司法》由全美律师协会商法部的公司法委员会负责起草和修订,是一部可供各州立法机构自由选择使用的公司法范本。1950年,公司法委员会公布《标准商事公司法》。之后,该委员会一直致力于对《标准商事公司法》的评论和修订工作,于1969年对《标准商事公司法》进行了大规模的修订,最终于1984年完成了对《标准商事公司法》的全面修订。 目前翻译的美国标准公司法则是2002年的修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