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契约法》。本书的主旨在于清楚而简明地阐释英国契约法的基本规则。同时,也展示了有关契约法的性质、适用范围、功用以及更为广泛的围绕契约法基本原则的争论,比如对价问题。在这些问题的讨论过程中,作者对一些更深入、更周密的相关著述尽力去牵线搭桥,这为读者就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供了方便。
本书共分基础法学、公法学、私法学、社会法学和国际法学五个部分,分别对20世纪日本16个法学学科,即法律哲学、法社会学、法史学、比较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事法学(含刑事诉讼法学、犯罪学)、民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的内涵、特征、发展演变及其规律作了探讨。同时,对上述16个学科中穗积陈重、美浓部达吉、梅谦次郎、金泽良雄、高野雄一等43位代表人物及其代表作品作了介绍和评述。 本书内容丰富、资料翔实、体系完整、文笔流畅,且大量引用日本原版书籍,对我国法学、政治学、社会学以及国际政治关系等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者均有参考价值。
本书运用法律人类学的研究方法,对美国劳工阶层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她发现,在法院里使用的话语有三种:种主要是根据法律的范畴和解决方法,即法律话语;第二种是根据道德的范畴和解决方法,即道德话语;第三种是根据救助职业的范畴和解决方法,即治疗性话语。她还发现法律权利意识存在着一个根本性的悖论:处在社会底层的人们,在通过运用法律来主张自己在邻里及家庭关系中的法律权利的同时,也增强了他们对国家机构的依赖。原告利用法律的象征性权力来加强自己在与熟人的纠纷中的力量,但当问题进入法院以后他们就失去了对这种象征性权力的控制。
本书对所涉及的每类法律都有一篇简介。在每个判例之前由作者撰文,分析、引导并点评判例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和事实认定。如果判例的案情复杂,则在判例前再加上背景简介。有关的法律词条解释按英文名词之首的字母顺序排列,附在书后,以便读者查阅。总之,本书力求有些探讨性,多些实用性、趣味性。
本书的目的主要是将现在的国际私法的主要论点加以归纳总结,同时在本书当中到处都有我个人的观点。通过对我个人的观点正确与否的分析,以期待平成2年(1990年)1月1日起实施不久的新《法例》得到正确的解释和运用。如果能得到诸位的指教对于本人来讲是非常荣幸的。 本书的主要着眼点在于揭示国际家族法的概况,所以并不要求对学说、判例进行详细的引用。即使是引用的,也多只是作了简略的记述。所以,它们的出处就省略了。这次随着平成11年(1999年)法律51号《关于修改民法的一部分的法律》的实施,《法例》中的一部分用语也作了相应的修改,本书中对此也作了相应的修正。同时在这次出版时重新改写了最后一章,并对全体内容也作了若干的修订。
民事诉讼法在两地同为程序法,惟两地程序完备程度之差异,法律概念内含与外延之差别,都要求在做比较法研究时,必须加倍谨慎。 《澳门与内地新民事诉讼程序比较研究》结合司法判例,梳理并揭示了两地民事诉讼程序在制度层面的区别,以及各自的基本点、重点与前沿理论。 《澳门与内地新民事诉讼程序比较研究》以内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比较研究对象,是屹今为止*的,不多见的较为具体、详细和深入地比较两法域民事诉讼程序的结晶品。 《澳门与内地新民事诉讼程序比较研究》对两地民事诉讼法学者来说,是一份不可多得的研究资料;出版后可推荐作为内地或澳门高等学府法律专业硕士课程民事诉讼法比较法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