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希望由刘宗德等编著的《台湾地区行政诉讼——制度立法与案例》能够为我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在行政诉讼制度方面的交流和学习提供必要的基本资料,也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够抛砖引玉,吸引更多学者参与到对行政诉讼制度的探讨和关心中来。本书共七章节,主要内容为行政诉讼之再审及重新审理程序,行政诉讼裁判之强制执行,行政诉讼之上级审程序,行政诉讼之审程序,行政诉讼之主体等。
本书以1990年台湾地区 宪政改革 后之 大法官解释 为对象,对台湾地区法律制度进行介绍和分析,所涉案例均与台湾地区人民的基本权利息息相关。全书共分两个部分:基本权利保障的总论和基本权利保障的分论,可以作为涉台理论和实务界、法学界研究、教学的参考资料,以及关心台湾问题人士的兴趣读物。
本书围绕法律文化研究中的一个重要专题进行学术史的整理,收录相关专题研究中有重大学术贡献的论著,并由主编撰写不少于3万字的导读对其进行评介,展现问题研究的缘起、沿革、发展和意义。书中精选二十余篇澳门法律文化研究中的经典之作,根据研究对象共分五篇,主编在导读中对这一专题研究的缘起、发展进行了梳理,对每一篇论文的内容、学术贡献及局限进行了学术定位,并附有关该专题研究的主要论著目录索引于书后。
1997年7月1日,我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以“一国两制”为理论指导,贯彻执行基本法,推动香港建设和发展。近年来,香港发生的一些法律事(案)件,究其原因,根本上都是中央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的关系。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香港社会进步与发展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如何正确处理中央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的关系,是一个关系中央对香港行使主权,保证特区高度自治权,实现香港良好管治的重要问题。 本书针对中央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的关系的问题,将二者作为一个系统、完整的体系加以研究。从历史的角度出发,在澄清主权与治权、中央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概念的基础上,选取香港法院处理的具体案例进行分析,从而明确中央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的权力界限。以期促进香港的长期稳定和繁荣,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