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全新修订。本书通过提炼主旨、条文注释、关联法规的形式对整部民法典进行解读,对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人格权编这七编的1260个法律条文进行详细的解读,观点鲜明准确;语言通俗精练。第三版重点吸纳2022年5月后新出台的司法解释,精选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与民法典条文密切相关的经典案例,在书中呈现典型意义,读者可扫描二维码获取案例全文。通过本书,可以使普通大众了解我国民事法律的基本规范,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司法注释本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新旧条文对照表 会计法注释本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注释 总会计师条例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劳动法注释本内容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注释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劳动合同法注释本内容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集体合同规定 最低工资规定
南京国民政府尝试构建中国的完整近现代法律体系,在“六法体系”背景下,《强制执行法》作为民事强制执行的程序法1940年颁行于世。这部法律文本的渊源可以追溯到清末修律,是由修订法律馆延请日本人松冈正义编定的《强制执行律草案》。20世纪40年代的这部法律,虽然社会变迁屡有修改,但整体仍施行于中国台湾。 本书对《强制执行法》实施中所需要阐释的问题:法律概念、制度原理,与前既有判例与法令之间的渊流与冲突;法律制定的价值与原理;将规范所涉的法理知识予以延展解读,如立法例、规范原理、适用要点,并结合在实施中可能发生的疑难予以设问、予以解答;补充解释例、裁判例、部令、公函等其他相关规范,等等;以条款加释义段落的形式详解,不愧为注释法学著作的范例。 本书提供给读者的不再是70年前的法律文本,更重
本书围绕2021年修正的《安全生产法》条文进行编写,通过表格的形式按照条文顺序,将2014年与2021年的《安全生产法》进行对照,同时,对重点法律条文作适用解读,并增加相对应的法律、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的关联索引,以加深读者对主体法的理解。选取贴近日常生活的典型纠纷,以案说法、以案析法。 特设附录部分,收录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刑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书号:9787542787125 书名:法医带你读一“毒”:法医毒物科普漫谈 定价:48 注:预售品种请单独下单,与预售品种一起拍的品种默认和预售品种一起发货!
本书为《赣南客家围屋保护条例》的法条释义本。《赣南客家围屋保护条例》共分六章。 br 第一章为总则部分,共九条,分别规定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界定了市县政府及部门职责、乡镇职责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职责;明确了采取成立专家委员会、进行宣传研究和表彰奖励等方式,开展客家围屋保护。本章是对客家围屋保护相关法律问题的总体性、宏观性规范,具有总揽全局、提纲挈领的作用。 br 第二章为保护名录部分,共四条,分别界定了客家围屋保护名录建立标准,规定了客家围屋保护名录的申报程序,明确了保护名录的批准和调整方式,并对客家围屋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以及保护标志作出详细规定。本章是对客家围屋保护对象相关法律问题的具体说明。 br 第三章为保护利用部分,共十七条,规定了对列入保护名录的客
《条例》共八章七十一条,主要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单位的安全责任以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等内容。为了便于大家深入学习《条例》,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国务院法制办农业资源环保法制司、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组织编写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释义》(以下简称《释义》)。《释义》对《条例》逐条予以权威性解释,对立法背景、意义及相关概念进行了必要说明,同时还收录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释义》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工具书,也是法律工作者及广大公民
电力工业是能源基础产业,电力设施是电力生产、输送、供应的载体。电力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了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的保护,维护全省供用电秩序,2010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我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为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发展、保障全社会电力可靠供应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对优化电能资源配置,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全面提高科学用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