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为正确实施民法典,回应社会关切,结合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了多部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于2024年9月25日公布,自2024年9月27日起施行,针对如下具体问题作出规定: 一是明确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的侵权责任。 二是明确监护人责任,教唆、帮助侵权责任和教育机构责任的实体和程序规则。 三是明确用人单位责任的适用范围和劳务派遣关系中的侵权责任形态。 四是明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相关适用规则。 五是明确缺陷产品造成的产品自身损害(即产品自损)属于产品责任赔偿范围。 六是明确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致人损害不适用免责事由。 七是明确高空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的实体和程序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的基本法律遵循。为正确适用民法典新增制度、重大修订内容,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将民法典条文与审判执行具体工作相结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多部涉民法典的司法解释。这些解释的出台,能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起,为广大法官提供执法办案的规定,也可以使广大读者深入学习民法典的规定。 2025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坚持问题导向,力求务实管用,重点解决夫妻间给予房产、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