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简明合同格式》(中文版)是对照国际工程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即菲迪克)编写的英文版本,由FIDIC在中国的成员协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组织专家编译定稿。本《简明合同格式》是一本全新的合同条件。本合同条件是一个简明、灵活的文件,包括所有主要的商务条款,可用于多种管理方式的各类工程项目和建筑工程。本书内容包括简明合同的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附有裁决规则、指南注释。本书用于资本金额较小的建筑或工程项目。根据项目的类型和具体情况,这种格式也可用于较大资本金额的合同,特别是适用于简单或重复性的工程或工期较短的工程。这种合同的通常情况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或其代表(如有时)提供的设计进行工程施工,但这种格式也可适用于包括或全部是,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气和(或)建筑物的合同。读者对象:工
本丛书是以法学教育为主题的论文集,所收论文既有从理论角度对法学教育的审视,也有从实践角度对中国法学教育的思考,如法学教育的具体课程设置问题、法院教育的国际化问题、教育文化、案例教学法等等。 同时对一些西方和中国职业伦理教育的经验和理论亦有涉猎。 本丛书所收文章既有发表过的,也有没发表过的。 希望以此收录、总结及展示中国学者在法学教育领域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古代判词三百篇》是本辑注类的书,所以得说说《古代判词三百篇》的 辑 和 注 。从 辑 的角度来说,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所谓实判和虚判的取舍。众所周知,从功用和性质来分,判词一般可以分为实判和虚判(拟判)两种。通常认为,实判是官府衙门判罪定案的判词,那当然事实要清楚,引用法律要准确,来不得 半点含糊。所以实判当然是我们了解、研究古代司法制度的珍贵资料。而虚判则是 取备程试之用 。特别是唐朝选拔官员时考试、考核的内容是 身、言、书、判 四个方面,而 吏部所试四者之中,则 判 为尤切。盖临政治民,此为*义 。加上 判 的考核标准为 文理优长 ,这就必然导致应考拟写判词的人着力去追求文辞的典雅、用典的精当。所以一般认为这些为应试准备的练笔或游戏之作,纯属虚构,仅具文学欣赏价值。
年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秉承着营造学术氛围、活跃学术思想、提高科研能力、引发学术争鸣的初衷,每年在本科生中举办学术论文大赛。时至今日, 军都法学 论文大赛的举办经验日益丰富,活动机制日趋完善,已成为中国政法大学的精品活动,在我校论文比赛中已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从参选论文中选取优秀作品,集结成《军都法学(第七辑)》论文集出版,纵观全部内容,视角触及社会的众多方面,内容也涉及了理论法学、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事法学、国际法学等法学的各个领域,代表着青年学生法学研究的前沿和视角。
法学乃公平正义之学,亦经国济世之道。法科研习者,非但要皓首穷经,探究法学之原理、源流、范畴与技术,亦当苦心孤诣,涵养公平正义之气质、经国济世之情怀。法科研习之大义者,正在于:蓄经纶之才学,养浩然之正气,胸怀韬略,足踏实地,以建设性的心态审视现实,以建设者的角色构建未来。故值此《司法文明论坛》创刊之际,我提“理想?国情?建设”六个字,与大家共勉。
本书是为顺应新形势下对法律文书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的需要而编写。本书系大学法律专业教材,具有理论性、实用性、程序性、全面性等特点。本书共有六编十八章。
本书以一篇已经发表在CSSCI期刊的论文为基础,通过模拟鱼老师与三位学生(龙虾、海葵、珊瑚)在写作课堂当中的对话完整复刻了此篇论文从选题到文献阅读、观点提炼、提纲生成再到文本写作的全过程。书中师生对话
本书分六编十八章, 主要叙述讲解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类别、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作用、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等内容; 按照法律文书制作的不同机关、组织划分, 分别讲解公安机关主要法律文书、人民检察院主要法律文书、人民法院主要法律文书、公证法律文书、仲裁法律文书和律师实务法律文书等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要领, 并对重要的法律文书辅以必要的实际写作练习, 以达到切实提高学生实际写作法律文书技能的目的。
本书分六编十八章, 主要叙述讲解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类别、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作用、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等内容; 按照法律文书制作的不同机关、组织划分, 分别讲解公安机关主要法律文书、人民检察院主要法律文书、人民法院主要法律文书、公证法律文书、仲裁法律文书和律师实务法律文书等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要领, 并对重要的法律文书辅以必要的实际写作练习, 以达到切实提高学生实际写作法律文书技能的目的。
这本《法律文本与法律翻译》由李克兴和张新红所著,全书以精练的文字介绍译者的英美法系基本知识,对比研究英汉法律的文本类型和语言使用,比较对比香港(英美法系)和中地(大陆法系)法律术语与概念的异同,探讨和总结新出现的法律翻译现象,如招股章程的翻译、法庭口译等,注重在翻译教学中的实用性与适用性。 《法律文本与法律翻译》适合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阅读。
律师文书不仅是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为当事人充当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以及担任代理人参加商事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以及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工具,也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和启动与参与诉讼活动时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本工具。为了满足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制作法律文书的需要,以及方便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当事人快捷、高效地提供法律服务的目的,本书由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资深律师和长期从事法律文书制作与研究的专家、学者精心编写。主要包括民事争议调解与仲裁律师文书、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律师文书、民事诉讼律师文书、婚姻家庭律师文书、法律顾问与见证律师文书、刑事诉讼律师文书、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律师文书共七部分,计90种常用律师文书。
本书是对行政规范文件后评估的专题研究。本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原理,分为章: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概念;第二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探索历程;第三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域外经验;第四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基本原则;第五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功能;第六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价值。下篇:技术,分为第七章: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模式;第八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标准;第九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步骤;第十章: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报告撰写;第十一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结果应用;第十二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实践:反思与再塑。